Google Goggles 程序能夠在拍下照片後搜索在線資料庫識別包括產品、建築、書籍在內的各種物體。之前有消息說 Google 也在考慮為 Goggles 增加人臉識別功能。Web 2.0 之父 Tim O』Reilly 曾提到自己 2009 年就受邀試用了 Goggles 的人臉識別功能,並評論說這技術很有前景。Google 也已註冊兩項相關專利。
不過我們一直沒能等到 Google 的人臉識別上線。Google 執行董事長施密特昨天在 Big Tent 大會上解釋了背後的緣由,他說人臉識別技術的發展快得令人吃驚、識別率非常高,但這也讓他很擔憂。施密特說 Google 不太可能建立資料庫供人進行人臉識別,但他也補充說:「有些公司會越過這條線」。
Google 的擔憂很有道理,無節制開放人臉識別搜索可能會帶來危險。普通人在被別人直呼姓名後傾向於放鬆警惕,道格拉斯曾在 Mindhunter 一書裡介紹過前網際網路時代的一個真實案例。連環殺手 Charlie Davis 靠自己在警局的關係根據車牌查出陌生人的姓名再將對方騙至停車場殺害,在被捕前他殺了五人。
但正如 Google 所說的,有些公司已經在開發類似的功能,推向市場只是時間問題。而且如果人臉識別如果能得到適當限制的話,在很多場合下會為用戶帶來很大幫助,現在有兩家公司——以及它們的效仿者——特別適合:
不論是媒體圈的還是廠商的人,在參加各種活動時常常會遇到自己被別人認出,但卻不知道對方是誰的情況,未免有些尷尬,有人甚至會覺得被冒犯。即便配發胸卡,上面的信息也非常有限,很多時候參與者會希望了解更多背景信息,這種場合下人臉識別會很有幫助。LinkdIn 是目前最適合推出此服務的公司。
LinkedIn 是目前最大的職業信息社交網絡,本周剛剛 IPO,市值就已經接近 90 億美元。LinkedIn 不但擁有大量個人職業信息,而且在行業分類方面做的不錯。如果 LinkedIn 推出人臉識別搜索服務的話,應該主動提示用戶是否開啟此功能、允許用戶選擇只被特定職業的人識別。
例如一位英特爾工程師參加活動,他希望多和軟體開發者交流但不想搭理媒體,就可以事先設定規則,只允許職業為軟體工程師的人通過面部識別查詢自己的背景資料。
Facebook 其實已經推出了人臉識別功能。最初不能算識別,只是用戶自己為相冊裡的人物加上姓名,然後系統自動為同一相冊內所有相同的人臉加上姓名。當時負責此項目的產品經理還說 Facebook 目前不打算通過人臉識別自動綁定用戶帳戶。但四個月後 Facebook 就決定更進一步,自動為用戶識別相冊裡的好友。如果用戶不希望自己被自動識別出來,可以在隱私設置裡關掉此功能。需要注意的是此功能默認開啟,用戶需要手動關閉,很多人根本不怎麼看隱私設置。
這功能很方便,而且只是在朋友圈裡進行自動識別的話並不存在隱私問題,因為被你加為朋友的人本來就能看到你向朋友公開的照片。從某些方面來看這對隱私甚至更有利,因為 Facebook 在進行識別之後會自動告知被識別對象,用戶可以獲知自己的照片被人用在什麼地方,這種做法值得所有提供此類服務的公司借鑑。
問題是 Facebook 下一步會怎麼做?如果他們決定將人臉識別自動延伸到朋友的朋友甚至陌生人的話恐怕就會帶來隱私方面的隱患。
人臉識別搜索和地理位置信息的敏感程度有點像。除了 Foursquare 這類主動分享信息的服務之外,其它提供地理位置信息服務的公司很少會將用戶的位置與外人共享,人臉識別數據同樣也不應該在沒有明確告知用戶的情況下允許陌生人搜索。
Skyhook 公司 CEO 前段時間對地理位置信息風波的評論放在這裡一樣好用:
「這裡沒人帶著惡意,但當你擁有位置信息的時候,意圖無關緊要:如果你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通過手機採集位置信息並且保留記錄,就會引發嚴重的隱私問題。為避免嚇走用戶,每家公司都必須謹慎從事。當人們意識到設備可以被用於追蹤自己,就會葬送現有的一切。沒有信任就什麼都沒有。」
網際網路公司為了更好的推廣新服務,常常不經詢問默認為用戶開啟新功能。當用戶質疑這功能可能違背自己意願的時候他們會說 「我們已經在用戶協議裡寫了……如果你不想用的話可以關閉此功能或者不用我們的服務」。一些小事還好,人臉識別這樣的敏感信息也這麼來恐怕有些說不過去。萬一再出個類似 Charlie Davis 的連環殺手,在十幾頁長的用戶協議裡塞兩行字的做法是不可能讓媒體、用戶和監管機構滿意的。
by @Logoutx on Twitter and 微博
題圖修改自 Chris Devers 的照片,iPhoto 將 Beatles 成員 Ringo 識別為愛因斯坦 | courtesy of Chris Dev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