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與貴公司交易記錄及提供的資料證實: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貴公司仍拖欠我公司貨款:X萬元。我公司已於2018年1月7日向貴司發文催要,貴公司至今未付。貴公司長期拖欠貨款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並造成我公司利息損失,嚴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考慮到與貴公司以往良好的合作關係,我公司特致函敦促貴公司,請貴公司於2018年12月26日前向我公司付清所拖欠的貨款:人民幣X萬元(大寫)。如逾期仍不償還貨款,我公司將委託授權律師事務所向貴公司發出正式律師函,要求支付所欠貨款。同時,將根據事實證據資料授權該律師事務所尋求司法保護,乃至依法採取凍結帳戶、扣押財產等保全措施,屆時,貴公司除須償付貨款、賠償利息損失、承擔訟訴費用、律師費以及一切與此相關的費用外,還要承擔由此付出的法律負面影響,蒙受商業信譽損失。
專此函告,望貴公司慎思處置,並及時給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