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臨時籤證我們經常講,但是續PR鮮少有詳細介紹,現在越來越多小朋友拿到PR後就回國去發展了,所以我們就一次過解答經常碰到的問題了。
問題——
1、永居身份和永居籤證失效or不失效的問題
2、如果每5年都住滿2年的話,PR可以續幾次?能無限續嗎?
3、如果住不滿2年怎麼辦?如果打算回國發展,長期不回澳洲的話,還有辦法保住PR嗎?
4、如果申請並獲批了旅遊籤,是不是「永居身份」就徹底沒了?再也申請不了155了?
5、如果五年PR失效以後,還是不能決定是否要來長期居住,是否可以每次憑旅遊籤登陸澳洲,等最後決定來澳永居的時候,再申請155?
PR永居
1.PR的概念
PR全稱叫Permanent Resident,是永久居民的意思。根據移民法,PR就是持有PR籤證的人。
大家可能在想,既然是永久居民,為什麼籤證有效期只有5年?原因是:所謂永居的意思是,PR籤證持有人每次登陸澳洲之後,都可以永久的居住下去;
但是,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登陸澳洲的,而是只有下籤後5年內才有資格登陸澳洲。(btw,這個世界上只有紐西蘭PR才是永久回頭籤,我們之後也會出文章詳細介紹)。
以下是小明的PR下籤信:
由上圖可見,Length of stay是Indefinite from the date of each arrival,就是每次登陸後都可以無限的待下去。我們常說的5年有效期,實際上只是上圖的Must not arrive after的日期。意思就是如果5年時間到期了,且人在境外的話,就不能進入澳洲了。
2.來考大家兩個小問題
1)小明持有上圖的PR籤證,他在2025年2月22日回到澳洲後沒有離境,請問,他在2025年2月23日的時候,是否還持有PR籤證?
2)小明持有上圖的PR籤證,他在2025年2月22日及之後,一直都在中國,請問,他在2025年2月23日的時候,是否還持有PR籤證?
答案:第1題,小明仍然持有PR籤證,他的PR仍然有效,可以永久的在澳洲居住下去。而第2題,小明不再持有PR籤證。因為他人在境外,且超過了must not arrive after的時間,無法用這張籤證回澳,因此會導致籤證失效,因此小明不再是PR。(註:關於PR籤證失效的問題,在移民法Section 82 When visas cease to be in effect有詳細的說明,在此不展開論述)
3.籤證會失效,但身份不會失效?
答案是:在英文裡,其實並沒有所謂的「永居身份」相對應的詞語,所以這個題目本身是有問題的。很多人關注這個所謂的「永居身份」的問題,可能是想問後面我會接解答的常見問題。這裡我先來再講講澳洲永久居民的定義。
根據移民法Reg 1.03的描述,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澳洲永久居民)指的是:
簡單的說,就是,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 is those who is the holder of a permanent visa.(澳洲永久居民就是目前持有永居籤證的人。)
如果一個人的永居籤證失效了,那TA就不再is the holder,而是wasthe holder了,由於法律的定義是使用is,因此籤證失效的人雖然曾經持有永居籤證,但不符合法律上對於澳洲永久居民的定義,因而不再是澳洲永久居民。
續PR
1.續PR到底在續什麼?
由上面可知,如果小明在澳洲一直不離境的話,其實是可以待在澳洲一輩子的,這輩子他都會持有這張2020年下籤的PR,他的PR一直都會有效,是可以不用續PR的。
但如果小明在5年到期之後離境,就無法再使用這張PR籤證回到澳洲了。在這種情況下,小明需要續PR才可以重新入境澳洲。(註:平時我們說的續PR或者續籤、延籤,其實都不是把原來的籤證延長,而是都是申請一張新的籤證)
所以,續PR的真正含義,實際上申請的並不是居住權,而是入境的權力!
2.一定要在5年到期之前續嗎?
很多人都會擔心,是不是5年到期了沒續PR,那麼PR就過期了?根據上一節所說,小明不離境的話,PR其實是仍然有效的。但如果小明5年到期之後離境,那麼確實,PR就真的過期了。所以是不是說小明一定要在離境之前就續好PR?答案是:沒有這個必要。
首先,根據移民法Reg 155.211,有三種人可以續155 PR(註:PR本身有幾十種,如技術移民、父母移民、僱主擔保等等,這些PR到期後要續PR的話,全都是續155 Resident Return Visa。(極少數申請157,在此不做展開)):
由上可知,former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也是可以申請的,這就意味著,就算人在境外,PR過期了,變成了「前PR」,也還是可以申請的。
甚至在PR過期之後,申請旅遊籤,然後持旅遊籤入境澳洲申請155籤證,也同樣是沒有關係的。
3.先說說最近5年居住滿2年的情況
根據移民法Reg 155.212(2)和Reg 155.511(b),如果在遞籤那一刻往前的5年之內持PR居住滿2年以上,就可以獲批5年的155籤證。所以,我們以小明的PR籤證為例。
2020年2月22日下籤,到2025年2月22日都可以進入澳洲。假設下籤後小明立刻回國,然後待到2023年1月1日回來,之後居住到2025年1月1日後回國,然後一直沒回澳洲,他什麼時候可以申請並拿到5年的155籤證?
答案是:在2028年1月1日那一刻的5年之內,由於小明居住滿了2年時間(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因此在此時仍然可以申請5年的155籤證。
當然,實際上,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月1日這三年期間任何一天申請,都是可以獲得5年的155籤證的,因為在這三年期間的任何一天的往前推的5年之內,小明確確實實持有PR居住了滿2年,是符合移民法要求的。
雖然在2025年2月23日-2027年12月31日期間PR已經過期,但是這完全沒有關係。PR與PR之間根本不需要進行無縫對接,期間有gap是完全不影響155下籤的。
使用2年PR居住來獲得8年回國發展的方法!
小明2020年2月22日拿到PR後,可以先居住滿2年至2022年2月22日,然後立即回國,回國待滿3年之後,於2025年2月22日申請並獲批5年的155籤證,然後,在2030年2月22日之前回澳即可。
這樣操作的話,就相當於使用了2年的PR居住(2020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2日)來獲得8年不在澳洲居住(2022年2月22日-2030年2月21日,當然這8年期間隨時想來澳洲旅遊也可以)卻仍然有PR可以回到澳洲的權限。當然,最後回澳之後,就要在澳洲不離境積攢居住時間了。
另一種有趣的操作:第一個5年的PR並不需要居住滿2年!
有些人可能在拿到PR後並不想像上面那樣再住2年,而是想立刻回國發展,可以嗎?答案是可以的。以小明的情況為例,他於2020年2月22日拿到PR後,可以立即回國,然後,只要在5年之後的PR最後一天2025年2月22日回到澳洲即可。
由於入境後就可以永居下去,因此,小明只要老老實實在澳洲居住、不要出境的話,等他連續住滿2年之後,就可以在2027年2月22日時遞交並獲得5年的155籤證!這樣的操作,雖然不像上一節那樣可以獲得8年的回國發展的時間,但也獲得了5年,是非常適合拿到PR就想立刻回國發展的人士的。
4.5年居住不滿2年/離境多年的情況呢?
情況1:根據移民法Reg 155.212(3)和(3A),如果申請人連續離開澳洲不超過5年(或是離開澳洲連續超5年,但有具有說服力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例如,有家人生病需要長期照料-需要提供病歷等證據),且對澳洲有商業,文化,僱傭或個人方面的有益的緊密聯繫(substantial ties),也是符合要求的,但根據Reg 155.511(c)(i),這樣的情況獲批的155隻有1年。或者
情況2:根據移民法Reg 155.212(4),如果有配偶仍然持有有效的155籤證或持PR居住滿2年(或者申請人是小孩,但父母還有有效的155籤證),也符合下籤的要求。這個條款意味著,只要有一方仍然持有155或者持PR居住滿2年,那麼配偶或小孩就算沒滿足居住要求,也可以獲批155籤證。但籤證長度只有一年或者更短(取決於那一方剩下的籤證有多長)。
5.注意事項:可以在境外每年續一次,一直續嗎?
前面已經講到,並不需要在PR到期前續PR,PR與PR之間並不需要無縫連續,而是可以在多年之後想來澳洲永居的時候才申請。但有些人還是想問:
如果我和澳洲有substantial ties的話,可以在境外每年續一次嗎?
答案是:Yes and No。
如果是本頁上方的5年居住不滿2年/離境多年之中情況2中有配偶在澳洲的情況,是可以的;如果有澳籍小孩的話,在小孩18歲之前,也是可以的。
但如果是因為親屬之外的原因的話,申請一次兩次可能會成功,但申請多次之後,就很可能會被拒籤。原因是因為,155籤證本身叫做Resident Return Visa,申請這個籤證的目的是為了回澳洲永居的。
如果一個人頻繁申請155籤證,但是每次申請完了都只是來旅遊一下就回國,那麼在將來某次申請時,籤證官查看到這個人的申請155的歷史,就會認為申請人與澳洲確實沒有足夠的substantial ties(而是跟中國才是有substantial ties),就會導致拒籤。而一旦在境外申請被拒,就沒有進入澳洲的權力,就自然不會有PR的永居權了。
以下是PAM的一段原文:
因此,建議長期在境外居住的申請人,沒事就別申請一年的155籤證回來澳洲。只有當決定要回澳永居的時候才去申請,這樣才能確保拿到PR回澳永居。
PR"失效"了?
1.拿到旅遊籤=永居身份徹底沒了?
有人問如果拿到了旅遊籤,是不是「永居身份」就徹底沒了?再也申請不了155了?
答:完全錯誤。
首先,正如前面所說,根本沒有所謂「永居身份」在移民法裡相對應的詞語。其次,無論永居籤證是正常失效,還是因為申請了旅遊籤而導致還在有效期內的永居籤證被覆蓋,這個人原來持有的PR籤證都是失效了。
在這一點上,正常失效和申請了旅遊籤導致的PR籤證被覆蓋,兩者並無本質的區別,也完全不會掩蓋這個人曾經持有PR籤證的事實。而只要曾經持有PR籤證(就可以稱為former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根據移民法Reg 155.211,就有資格申請155 RRV的,法律原文如下(這張圖上一篇文章已經貼過了):
2.先旅遊籤回澳再決定是否申請155可以嗎?
如果五年PR失效以後,還是不能決定是否要來長期居住,是否可以每次憑旅遊籤登陸澳洲,等最後決定來澳永居的時候,再申請155?
答案:完全可以,而且理當如此。
我在上文已經講過,如果並不打算來澳永居,沒事就別亂申一年的155,否則申請多次之後,籤證官會看到你根本無意回來永居而拒籤。只要你能保持與澳洲有緊密的聯繫(例如有配偶在澳洲,或者有citizen小孩,有澳洲房產或者生意等等),在你不打算來澳長居時,你其實應該申請的是旅遊籤,而不是155 RRV(旅遊籤籤證費便宜,正常審理速度1-2周下籤。而未居住滿2年而申請的155有時候很慢,曾經有客戶等了7個月才下籤,籤證費差不多是155的三倍)。
等你真正要來永居的時候,再申請155不遲。而且,你甚至可以先申請旅遊籤,入境澳洲後,在澳洲申請155,都是可行的(這種情況需要額外紙籤申請一張過橋A,本文不展開討論這個問題)。當然,這個情況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最後一次持PR籤證在澳洲居住的時間最好別超過5年,否則需要提供compelling reasons。
最後,澳洲的移民政策一直在不斷調整和變動,移民之路更加一波三折,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會及時回復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