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哪些情形無需辦理

2020-12-18 閩南網

  12月1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明確了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等政策,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負擔。

  同時,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相關操作流程,並於12月14日至2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稅方式和流程。

  三種情形無需辦理

  2019年1月1日起,新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稅改革,除提高「起徵點」和增加6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其中綜合所得需要進行年度彙算清繳。

  「為什麼我的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已經被扣繳過個人所得稅了,還要進行年度納稅申報?」對於年度彙算,不少人會有這個疑問。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解釋,這些收入在預扣預繳階段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的個稅屬於稅款的預繳,這4個所得項目作為綜合所得需要按年度合併,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依法確定的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表計算得到的才是納稅人的年度應納稅額,「這一數字與已預繳的稅款對比,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多退少補。」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帳,多退少補』,實現納稅人準確履行最終納稅義務。」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介紹,個稅彙算清繳是國際通行做法,很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置了這項制度。

  值得關注的是,《徵求意見稿》依據兩部門公告規定,明確了符合3種情形之一的,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前兩種情形屬於對部分本來應當辦理年度彙算且需要補稅的納稅人,包括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第三種情形,則是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李旭紅認為,規定免除彙算清繳義務的情形,有利於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免除彙算清繳義務給很多企業員工帶來了便利,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免除彙算義務更是一個減稅『紅包』。」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地板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浙江省地板協會會長徐偉說。

  兩類彙算情形明確

  根據《徵求意見稿》,需要辦理2019年度彙算的情形,可以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平時多預繳了個稅,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只要納稅人平時因為扣除不足或未申請扣除等原因多預繳了稅款,都可以申請退稅。

  比如,納稅人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稅的,可以申請退稅。納稅人在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可以在年度彙算時填報相關信息後補充扣除。

  另外一類是少預繳了個稅,應當補稅的納稅人。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但從有利於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國家對年度彙算補稅作出了例外性規定,即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稅。

  專家指出,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彙算的結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比如,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

  便捷流程輕鬆「搞定」

  除了明確規定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免除了相當一部分納稅人年度彙算補稅義務外,稅務總局還通過流程上的科學設計,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稅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廣大納稅人。

  《徵求意見稿》規定了辦理年度彙算的3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首先,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網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稅諮詢,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彙算。對於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其次,考慮到很多納稅人主要從一個單位領取工資薪金,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為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徵求意見稿》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

  第三,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

  「根據《徵求意見稿》,廣大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預填申報表,通過查看、修改、確認3個環節即可完成申報,輕輕鬆鬆就可享受個稅改革紅利,體現出的便民理念是一大亮點。」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劉怡說。(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曾金華 董碧娟)

原標題: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負擔

責任編輯:陳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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