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流程

2020-12-20 深圳之窗

近日,深圳稅務局發布關於2019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渠道的通知。2020年3月27日起,納稅人可通過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

詳細信息:2019年度個稅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APP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流程

第一步:點擊進入「個人所得稅」APP(下載入口詳見文末),登錄個人帳號,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第二步:閱讀並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這裡以標準申報為例,也可使用簡易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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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選擇填報方式,這裡以【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為例,如果自己有需要修改的可選擇【自行填寫】,點擊【開始申報】


第四步:閱讀標準申報須知,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


第五步:核對頁面顯示信息,選擇任職受僱單位,然後點擊【下一步】

第六步:核對個人相關信息,系統會自動進行計算,確認無誤則點擊【下一步】完成申報。


申報表使用說明

1.居民個人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且需要辦理彙算申報的,應填寫《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標準申

報)」(簡稱「標準申報」)辦理。

2.居民個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境外所得的,應填寫《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表(B表)》,須前往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申報注意事項

1.為確保您準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請查看並確保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已完整準確埴報。如存在未採集或有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請提前在「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模塊填報或修改。系統會根據您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自動計算出可扣除金額。

2.如收入納稅明細數據中有屬於您從未取得的收入,您可發起申訴,該收入將暫不併入年度匯算;屬於收入金額與實際金額不符的,請與扣繳單位核實後據實修改。

3.在年度彙算申報時,您可重新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計稅,也可以選擇其中一筆獎金單獨計稅。

4.如在申報過程中有任何疑問,您可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查看詳細政策介紹及《綜合所得彙算申報操作指引》,或聯繫稅務機關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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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制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就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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