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間

2020-12-17 北京本地寶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間: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您如果有下列情形,還需要注意以下三個時間點:

  1、如果您需要所在單位為您代辦2019年度的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逾期未確認的,則您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2、如果您2019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在6萬元以下但被預扣過稅款,您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網絡以簡易方式申請退稅;此時,您只需簡單填寫或確認您已預繳稅額、本人銀行帳戶信息,即可快捷申請退稅。

  3、如果您是無住所居民個人,並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6月30日之前離境的,您也可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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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制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就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彙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彙算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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