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宣布2022年起取消「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及「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消息引發熱議,登上微博熱搜,有網友呼籲此舉應在全國推廣實施。
梳理31省份高考加分政策發現,此舉並非安徽首家提出,江西省與遼寧省此前就已宣布分別於2023年和2026年起,取消部分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此外,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等多省也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予以規範,降低加分分值或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
近年來,各省對全國和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進一步「收緊」。在全國性加分項目方面多個省份縮小加分適用範圍,降低加分分值。在地方性加分項目上則予以進一步壓縮和規範。
記者關注到,除此次引發熱議的兩類人群外,部分省份的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考生、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見義勇為人員及子女等人員的加分待遇也將在此輪收緊政策中取消。
多地調整「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
9月11日,安徽省宣布調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22年起,取消「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與「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2020、2021年符合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條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於本省省屬高校招生。
記者關注到,對「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分是安徽省在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規定外自行安排的地方性加分項目,並不適用於全國。
這一規定在河南也可見到,河南教育廳發布的2020年高考加分政策規定: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屬可參照執行)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可加10分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另一方面,對於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規定各省也不盡相同。
通過梳理31省份高考加分政策發現,近幾年多地對「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宣布將取消加分的也並非安徽一省。
去年底,江西省印發《江西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其中規定,對經省政府批准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畲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畲族村等82個民族村),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實行3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過渡期內加5分不變,自2023年開始不再加分。
今年1月,遼寧也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調整,在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方面,喀左、阜新、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從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4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6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
天津市則將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顧調整為優先錄取。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自2023年高考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的政策調整為,在本市所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此外,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等多個省份也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進行進一步規範,縮減加分分值或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
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對考生申請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三統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縣(市、區)高中階段3年完整戶籍、學籍且連續3年實際就讀的考生,方可按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少數民族加分,不符合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統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該加分政策。
多省高考加分項目「瘦身」:
「見義勇為」等加分也將取消
今年以來,各地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
在全國性加分項目方面,多個省份縮小加分適用範圍,降低加分分值。
例如,今年2月廣西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並設置2020年—2022年三年過渡期,其中規定,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在過渡期內加分分值不變,仍為10分。過渡期以後降低加分,分值為7分。
而少數民族考生在過渡期內,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加分分值不變,不符合「三統一」條件的降低加分分值。過渡期以後則均降低加分分值。
天津市則宣布,自2023年高考起,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分分值將由10分調整為5分。
另外,地方性加分項目也被進一步壓縮和規範。
例如,廣西規定,從2021年起,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降低加分分值,從10分降為7分,並逐步取消該項目。即在國家二孩政策正式實施後,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廣西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顧。
黑龍江公布了多項將逐漸取消的地方性加分項目,其中一項為: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參加2020年至2022年高考時,報考全國院校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023年高考取消。
遼寧省則規定,獲得省級、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參加高考,現行「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政策保留至2022年高考,從2023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
此外,遼寧還將部分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調整為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例如,從2020年高考起,「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面向遼寧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3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
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引爭議
「收緊」已成趨勢
高考加分項目的設立本是為照顧特殊人群,彌補現有招生制度的不足。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常出現「以權謀私」等亂象。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原院長戴作安曾指出,由於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一些地方出現了加分項目過多、分值過大、甚至考生資格造假、權力尋租等問題,影響了高考甚至社會的公平公正。
伴隨著爭議聲,中央層面開啟了高考加分政策大調整。2010年,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發文規範和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進一步加強高考加分管理工作。調整主要涉及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高考加分,以及體育特長生加分兩個項目。
2014年12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再次印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根據《意見》,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加分項目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
同時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並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意見》提出,對於各省(區、市)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
《意見》保留和完善了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分別是:「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該《意見》出臺後,高考加分項目再次迎來「大瘦身」。據教育部透露,2018年全國性加分項目已按要求全部調整到位,地方性加分項目從2014年的95個減少到2018年的35個。
例如,湖北宣布從2017年起取消農村獨生女加分政策;重慶也提出到2017年,取消農村獨生女、三峽庫區搬遷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顧政策;青海則提出,公安系統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增加10分的項目,自2016年起,每年遞減2分,2020年取消該加分項目。自2016年起,農牧民獨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每年遞減2分,2020年取消該加分項目。
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談松華曾表示,今後的加分政策簡單概括就是「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獎勵性加分會越來越少,比如藝術加分、體育特長加分等。因為這種要求對農村地區不太公平,農村學生缺乏這種條件。但保留了對弱勢群體的照顧性加分,比如對烈士子女的加分等,這是需要特殊關照的群體。
文章來源:轉載·南方都市報 掌上吉林
編輯:華祺
審核:懷楠
監製: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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