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贏了」孩子,是指大人用控制、懲罰的手段戰勝了孩子;而「贏得」孩子是指大人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尊重孩子的態度對待孩子(和善而堅定),相信孩子有能力與大人合作並貢獻他們的一份力量。
「贏了」孩子,使孩子成為失敗者。而失敗通常會導致反叛或盲目順從。而「贏得」孩子意味著獲得孩子心甘情願的合作。
挨打、面壁思過、站牆根,罰抄10遍作業、罰跑圈……孩子有多少次犯錯,就能接受多少不一樣的懲罰。
而這些都基於一個理念:如果想要讓他變好,必須讓他體驗更糟(懲罰)。
而在他們接受懲罰時,我們也暗自竊喜:我們再一次以自己的權威「贏了」孩子,孩子吃了苦頭,以後會乖乖聽話的,至少他下次想犯錯時,會想到此次受罰的經歷而有所忌憚。如果是「沒有想起來」,那一定是這次懲罰的力度不夠。
我們來看一個「贏了」孩子的典型案例:
9月17日,武漢一名14歲的初中生在學校跳樓。起因是和其他兩名同學在班裡打撲克被叫家長,媽媽趕到學校後不由分說當眾扇了孩子兩個耳光,並且用手控制孩子脖子,沒有聽孩子解釋即離開。孩子在走廊上愣神了三分鐘,隨後轉身從五樓欄杆處一躍而下,不治而亡。
在這場「管教」中,媽媽徹底「贏了」孩子,絲毫不顧及孩子的顏面。但換回的,是什麼呢?
有句話說: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了你,媽媽還會站在你這一邊。現在媽媽都不站在你這邊了,孩子還有什麼企盼?
雖說這是個案,但足以引起我們關注,並值得靜心想一想:孩子不當行為後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我們「贏了」孩子,是短期有效,還是長期能起到好作用?
回歸到對人性的分析上來,孩子一出生,就不但具有家庭屬性,同時還具有社會屬性(除非你不讓他接觸其他人),在自我成長中,會不斷追求歸屬感和價值感。而孩子錯誤行為背後的首要目的即是追求這「二感」,不過對於如何達到這些目的的想法是錯誤的。
像武漢的這個跳樓男孩,他在班裡和同學打牌,他的想法可能是:好友約打牌,我不打,我就比較另類了(歸屬感);或者是:別人不敢在班裡打牌,我們敢,我們多牛啊(價值感)。只不過他沒有想到這些都是歪曲了的歸屬感和價值感,需要合理的引導。但在引導的路上碰到了一個沒有耐心的媽媽,孩子表達自己牛掰不成反而當眾丟臉,自尊心戰勝了理智,於是一躍而下。
還有,在汀雪老師的班裡,常常存在這樣的學生:過幾天關注不到他,他就會製造出來一些小事端,比如上課說話、睡覺,不遵守紀律,甚至和其他同學打架等。等老師把他叫到辦公室聊幾句,下次提問時提問到他,他的不良行為就會消停很多。他的歸屬感和價值感是通過引起老師的注意來獲得的,不過表達方式仍然和孩子和老二爭寵而去哭鬧一樣,想法和做法都是錯誤的。
那麼,對於孩子的這類不良行為,家長該如何應對呢?
家長應該深刻剖析孩子行為背後的「密碼信息」,對於孩子的「求存」狀態給予理解。用四個步驟「贏得」孩子。
想想平時孩子犯錯時我們的表現,你一定是在急不可耐時就為孩子下了決定:「下次再有類似的情況,你就不要上學了」,「下次你再不聽話,看我不我打斷你的狗腿」……關鍵是,下次這樣的情況還會反覆出現,你不讓孩子上學了嗎?你打斷了他的腿了嗎?你是不是也束手無策了呢?
而還有寶媽/寶爸的想法會是:如果他犯錯時我不給予他教訓,他是不是會覺得犯錯無所謂,反而讓我更關注他,這會不會造成是在獎勵他的錯誤的錯覺呢?
其實不會的,只要你關注孩子、表達理解、著重於解決問題而非揪著孩子的錯誤不放,孩子的歸屬感會得到進一步增強,也會更加喜歡你這個開明的家長,以後也會多和你溝通的,畢竟,你才是他最親最近的人。
如果能引導孩子將犯錯誤看成一個很好的進步機會,那更是再好不過的。這裡你的榜樣作用就要發揮出來了:當你確實也犯了錯誤,比如誤解孩子時,可以用「矯正錯誤的三個R」,來樹立「勇於不完美」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