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市民劉先生提供線索稱,自己於18年8月在紅星美凱龍淄博昌國商場的歐派全屋定製店購買了近三萬元的家具,開始代理商承諾12月份進行安裝,但是由於代理商更換,安裝一直延期到了現在。
據劉先生回憶,從18年8月份交了1000元的押金後,後來又在紅星美凱龍交了7800元的家具費用,在這之後還在歐派家居店內交了兩萬元。「前前後後定了七十多件貨,最終到了的卻只有九件。本來可以按計劃住上新房,現在沒有家具,我們只能一直住在外面。」劉先生對歐派全屋定製店的做法表示無奈,「聯繫了之前的代理商,他讓我去找新的代理商,後來再打電話就沒人接了。」記者也試圖聯繫過歐派衣櫃的原代理商趙先生,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
記者看到,劉先生手頭上現有的票據包括一張由原來經銷商開的兩萬元的粉色收據,還有一張黃色的紅星美凱龍淄博昌國商場的收據。隨後,記者聯繫了歐派衣櫃的現任代理商吳先生,吳先生表示,自己在12月底剛剛接手了歐派衣櫃的代理,對於之前的情況並不了解。「現在貨還沒到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工廠發貨還沒來齊,另一個是消費者的貨款沒有通過正規合法的渠道交給商場。」吳先生說,「之前很多消費者的貨款都直接給了原來的經銷商,而沒有交給商場,所以我們現在只能優先處理有商場收據的消費者的貨物並儘快安裝,而手頭上有原來的經銷商開具的收據,即沒有蓋公章的粉色票據的消費者們,需要把收據給我們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工廠才能發貨。」吳先生表示,對於此事,他也正在積極地和工廠以及原來的消費者進行溝通,並希望能夠協商處理,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覆。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淄博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方博。他表示:「如果消費者在購買時與經銷商籤訂了合同,那麼就應該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嚴格按照合同上的條例執行,逾期支付貨物或者沒有按時安裝到位的,消費者將受到補償;另一種情況是沒有籤訂合同,但是有商家開具的蓋有公章的收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論經銷商如何變更,都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全部的貨物,新的經銷商也有義務承擔起這部分責任。」
山東居高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旭峰表示,「商家內部的問題應當由商家自己協調,這張粉紅色票據依然具有法律效益,消費者可以憑藉票據,找新的代理商索要相應的貨物。」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馬玉姝 實習生 夏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