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主題是「為綠色未來而創新」。剛剛過去的一周,則是第12個中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主題為「智慧財產權與健康中國」。
提到智慧財產權,最近中國的服裝產業有3個重要的事情,讓我們不得不去特別關注下。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曾經爭議頗大的美國Air Jordan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中國喬丹體育侵權案終審敗訴,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4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NEW BARLUN」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敗訴,即日起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發表公開聲明消除影響。
日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認定中山市安逸猿服飾有限公司惡意侵犯該 I.T 集團附屬公司的著作權及從事不正當競爭,判令中山市安逸猿服飾有限公司停止其侵犯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 500 萬元人民幣。
這幾個案例的集中出現,讓我們再次重視起智慧財產權背後的故事。
畢竟,這可能與我們的生活都有關係,如果不注意,你買到的可能就是假貨或者山寨品牌。
8年維權路,飛人喬丹終於贏了
喬丹是人們心中的「籃球之神」,一直被冠以「飛人」的稱號,其logo的經典形象來源於,1991年時麥可喬丹在芝加哥公牛對陣洛杉磯湖人籃球賽上,完成了一次沒有助跑的原地跳躍,並扣籃成功。
喬丹體育,雖然早於1997年註冊了商標,但由於喬丹本人並沒有足夠的商標意識,所以直至2012年發現後,才狀告喬丹體育侵權,不過前2次都是以敗訴告終。
JORDAN作為美國的一個普通姓氏,很難認定中國喬丹體育與麥可·喬丹本人存在必然聯繫。雖然本人擁有很高的社會知名度,但這並不代表其姓氏可以在商標上擁有特權。
大家都知道,現在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因此想贏官司,就需要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
2012年,麥可·喬丹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註冊商標。但商標評審委員會於2014年裁定,維持喬丹體育的一系列商標註冊。
隨後,麥可·喬丹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訴訟。在這一過程中,喬丹的律師提交了1.5萬頁的證明材料,用以證明他在國內外的知名度。遺憾的是,法院一審又駁回他的訴訟請求。
這樣的判決結果,顯然不如喬丹所願。在兩度受挫之後,麥可·喬丹又繼續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5年,二審再遭敗訴;2016年4月,商標權糾紛案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
直到2016年12月,最高法提審後,僅對喬丹體育註冊的78個商標中,僅有3個被確認違反商標法規定,予以撤銷。
然而,峰迴路轉的是,該案近期再起波折,2020年3月26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裁決書顯示,最高法對此案做出重新裁定: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喬丹及圖」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而對於美國AIR JORDAN品牌而言,在經歷了屢敗屢戰之後,終於獲得了勝利,成為了我國商標侵權案例中具有標誌性意義的一起。
實際上,喬丹體育的出現,誤導了不少國內用戶,這也讓不少買家認為,喬丹體育就是麥可·喬丹一手創辦的。實際上,喬丹本人並沒有授權中國喬丹體育,而是獨家授權給了耐克旗下的體育品牌Air Jordan。
藉助名人的光環,大幅擴展喬丹體育的品牌,也讓不少山寨品牌看到了商機,並紛紛爭相效仿。彼時,山寨企業熱衷於傍名牌,無非就是想用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多的市場份額與收益。
有趣的是,在法院作出了最終判決的過程中,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喬丹體育多次拿出了讓人忍俊不禁的騷操作!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桌球動作」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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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的一次審理中,喬丹體育品牌方,面對喬丹體育的商標和喬丹的照片,直言不諱的表示,「這是一個完完全全的桌球動作!圓形部分是球拍而不是籃球,這是一個揮拍動作。」
僅從外觀上看,除了沒有五官之外,其他部分都是一樣的。但喬丹體育的律師可不這麼認為,因為手裡拿個東西不同,照片喬丹手裡拿的是籃球,而喬丹體育圖片人的手裡拿的是桌球拍。
大家注意了,是桌球拍,這就是律師的辯點。從本質上把這兩個事情給分割開了,這就是開庭辯護的魅力。律師的腦洞大開,也讓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去法院打官司,不但是個體力活,還是個智力活」
作為一款山寨產品,膨脹了的「中國喬丹」又註冊了麥可-喬丹的兩個兒子的名字作為商標,正是這一舉動使得喬丹生氣了,開始了自己的維權。
喬丹體育的這種做法,不僅會造成國內粉絲的寒心,也會給行業帶來不好的示範作用。
對於任何企業來說,專業化、正規化都是品牌經營的必由之路,因為品牌是企業最大的無形資產。
山寨就是這樣,騙得了顧客,騙不了法律。
飽受山寨困擾的New Balance,N字標誌傻傻分不清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運動品牌New Balance的N字鞋保衛戰沒有停歇,繼今年初「新佰倫」敗訴之後,「紐巴倫」也被擊退。
4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 BARLUN」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敗訴,即日起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發表公開聲明消除影響。
New balance(左)與紐巴倫運動鞋。圖片來源:浦東新區法院
美國跑鞋老牌New Balance在2003年正式進入中國市場,受到市場熱捧。
作為該品牌的標誌性設計,其運動鞋兩側中央位置使用大寫的英文字母「N」裝潢。與此同時,該公司先後在中國商標局註冊了「New Balance」、「NB」和「N」字母等系列商標。
但令其懊惱的是,過去多年,中國市場仍然出現大量打擦邊球的N字鞋,在產品設計或營銷層面上涉嫌山寨New Balance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New Balance和紐巴倫旗下的NEW BARLUN擁有相似的讀音,兩家品牌旗下的運動鞋兩側都有大寫字母「N」。
原告表示,被告紐巴倫公司大量生產和銷售此類運動鞋,持續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原告產品評價降低,商譽貶損,給原告帶來巨大損失。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兩個標識在要素構成和視覺效果方面區別不明顯,其細微差別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二者構成近似。通過長期宣傳和反覆使用,這足以使公眾將兩者的產品混淆。
判決書指出,「紐巴倫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在明知原告的鞋兩側N字母裝潢具有一定影響的情況下,仍然在其生產的同類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標識,其攀附原告商譽、造成市場混淆的主觀過錯明顯,客觀上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因此,法院判決紐巴倫公司一審敗訴,除了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消除影響以外,後者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New Balance在各類糾紛中持續獲得勝訴,為其中國市場的品牌推廣通道掃除一些障礙。但在N字鞋紛爭未停的情況下,要想完全收復被山寨產品佔據的市場,這家跑鞋老牌仍要面臨困難。
日本潮牌Baby Milo,在華維權三年終勝訴
著名潮牌Baby Milo 多年來飽受山寨困擾,歷時 3 年維權之路終於塵埃落定。
Baby Milo原創
Baby Milo 以其標誌性的可愛猴子形象深受大眾喜愛,其原型及衍生設計是受中國的著作權法(版權法)所保護的美術作品。 I.T 集團在中國內地的附屬公司是 Baby Milo 在中國內地的主要運營方。
潮牌Baby Milo
歷經 3 年依法維權,最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終審) 判決維持了一審原判,認定中山市安逸猿服飾有限公司惡意侵犯該 I.T 集團附屬公司的著作權及從事不正當競爭,從而判令中山市安逸猿服飾有限公司停止其侵犯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 500 萬元人民幣。
市場上出現的「Ape Tees」或「安逸猿」品牌,其品牌 logo、產品設計、店面裝修及陳列與 Baby Milo都十分相似。據了解,「Ape Tees」或「安逸猿」品牌由 2011 年才成立的中山市安逸猿服飾有限公司以及其關聯公司(比如瑞安市索羅門鞋業有限公司)運營或持有商標,其公司、品牌、產品均與I.T 集團沒有任何關聯,I.T 集團也並從未直接或間接授權這些公司使用 Baby Milo 原型設計或開發衍生設計,「Ape Tees」或「安逸猿」品牌的產品是不折不扣的山寨品,造成了熱愛 Baby Milo的廣大擁躉的困擾,客觀上足以導致熱愛 Baby Milo 的廣大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了不正當商業競爭。
除此之外,「Ape Tees」商標持有人瑞安市索羅門鞋業有限公司除了申請仿冒 Baby Milo 可愛猴子形象的商標外,還曾先後申請註冊數十件與其他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的商標或知名作品名稱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卻無法提供合理正當的解釋, 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終審)判決中也對此予以認定,並認為此類搶註行為已經達到了擾亂商標註冊管理秩序的程度,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在國內知名商標被仿冒、產品被山寨的現象層出不窮,特別是一些知名商標及產品,更是藉助這一捷徑發展「品牌」的企業爭相模仿的對象,想用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多的市場份額與收益,在信息高速傳播,資訊高度透明的今天,採取這種方式獲取利益是不會長久的,很快將受到市場的淘汰及法律的制裁。
隨著國家近年來不斷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各大國內外知名品牌的維權訴訟屢獲勝利,說明了中國在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決心。
對於這些山寨品牌的做法,和國家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行動,你怎麼看?一起來留言討論吧~
參考資料:無相財經、馬拉車市、天下網商、界面新聞、券商中國、澎湃新聞、新浪、騰訊、視覺中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