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利劍」漢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公告(2020第十期)

2020-12-19 法制現場

陝西省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

懸賞執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任建與王濤、方儉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方儉社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隱匿財產、逃避執行,申請執行人任建向本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為最大限度實現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五)項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本院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方儉社,男,漢族,1960年12月27日出生,住西安市周至縣樓觀鎮省村中街一路83號,身份號碼:610124196012272714。現下落不明。

執行標的(本金)1534597.35元。

懸賞條件:凡向本院舉報王濤下落及其名下財產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的,在本院控制被執行人並有效執行後,給予3000元獎勵。本院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916—2514247

承辦人電話:18909162881(王法官)

舉報郵件地址:漢中市漢臺區南一環路東段漢臺區人民法院222辦公室。

郵編:723000

本院受理的任建與王濤、方儉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王濤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隱匿財產、逃避執行,申請執行人任建向本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為最大限度實現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五)項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本院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王濤,男,漢族,1972年02月17日出生,住西安市未央區玄武路大明宮地鐵西口心家園小區1201室,身份號碼:622822197202171512。現下落不明。

執行標的(本金)1534597.35元。

懸賞條件:凡向本院舉報王濤下落及其名下財產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的,在本院控制被執行人並有效執行後,給予3000元獎勵。本院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916—2514247

承辦人電話:18909162881(王法官)

舉報郵件地址:漢中市漢臺區南一環路東段漢臺區人民法院222辦公室。

郵編: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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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漢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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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及線索,有效的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依職權進行懸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執行依據:(2011)昌民初字第2010號涉案標的:200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均未執行到位)被執行人:于小偉,性別:男,1981年7月10日生,民族:漢,住昌黎縣昌黎鎮二街後北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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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執行懸賞公告為最大限度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特發布如下執行懸賞公告:被執行人:彭仁剛,男,1980年5月23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林豐鄉花園村2組47號,身份證號碼:51252819800523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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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號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劉廣彬與王偉君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王偉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劉廣彬自願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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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之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被執行人:鎮遠縣黔東冶金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