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生日都是很重要的,到了生日時,我們都會慶祝。當然也有不在乎這個儀式感的,自己生日可過可不過。上學時,有男生追求心儀的女孩時,多半都會給她過一個浪漫的生日,送精美的禮物,甚至會舉辦一場生日聚會。
但對於老人來說,可能有些生日是無所謂的,但60大壽是非常重要的。記得身邊不怎麼過生日的老人,到了60周歲的時候,兒女和孫子們都來慶生,場面也是非常熱鬧的。我媽平時也說,現在的生日無所謂,到了60歲的時候,過個大壽就可以了。
孝順老人是美德,也是必須的。但是很多情侶結婚後,只會對自己父母好,對於另一半的父母不怎麼樣,其實這樣是不公平的。有句話叫「愛屋及烏」,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理應愛他身邊所有的人才是。兒媳應該孝敬公婆,女婿也應該把嶽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才行,若是只對自己父母好,多半會影響到這這段婚姻的。
朋友李明就是因為妻子對自己父母太摳門,提出了離婚,雖然還沒離成,但是他對妻子實在是太失望了。
李明娶了個漂亮媳婦,加上老婆劉婷很會打扮,每次帶出去都很有面子。看到朋友們羨慕的眼神,李明開是非常自豪的,但在一起生活久了,他開始有些後悔了,覺得娶她可能是個錯誤。
李明和老婆的認識挺有意思的,他喜歡打籃球,沒事鍛鍊身體,結果一次打球時不小心骨折了。去醫院治療時,認識了護劉婷,兩個人幾乎是一見鍾情。李明覺得老婆漂亮溫柔,劉婷覺得李明高大帥氣,非常踏實。等到李明出院時,兩個人就好上了。
戀愛的時候,李明可是沒少花錢,經常送花,陪著劉婷去逛街的時候,一般都是他買單,生日的時候會送名牌包包和首飾,戀愛一年,在她身上都花了五萬塊錢。
李明家境不錯,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裡有三套房子兩輛車,他從小到大都沒吃過什麼苦,反正他喜歡的,父母都會給他。當他把劉婷帶回家的時候,母親有些不滿意,覺得她不是個會過日子的人,若是結婚後好吃懶做,可就麻煩了。
其實母親心中是有兒媳人選的,那就是李明的髮小文文,文文學歷高,是一名老師,父母是公務員,這樣的條件算起來相當不錯。其實文文對李明是有意思的,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知根知底的,她其實喜歡李明很久了,但李明總是把她當成妹妹來看待,根本就沒有想到談戀愛。
文文表白過,李明是這樣拒絕的:別開玩笑了,兄弟,你腦子裡都想些什麼呢。但是李明媽媽卻很喜歡她,一心撮合,覺得沒有比文文更好的女孩了,但是李明一直不同意,這事也就算了。
李明就是喜歡劉婷,哪怕全世界反對也要跟她在一起,父母沒辦法了,同意了兩個人的婚事。在得知婆婆不喜歡自己,反對自己嫁過來時,劉婷心裡就埋下了仇恨的種子,她想著,若是結婚了,一定不會讓婆婆好過。因為她是很驕傲的人,容不得別人拒絕。
結婚的時候,劉婷要了一套房子和30萬彩禮,公婆也都同意了。結婚後,劉婷總是抱怨上班太累了,每天要倒班,把身體都熬壞了。正好兩個人準備要孩子,李明提出讓她辭職在家,劉婷馬上就去辭職了,反正她也不是正式的,每個月賺錢不多,辭職了正好在家呆著。
結婚後,劉婷就把老公的工資卡收起來了。她每個月都有自己的規劃,買化妝品衣服,做美容,給家裡寄錢,生活費,差不多月月光。其實李明家不差錢,他不上班也有積蓄,但是沒想到老婆這麼能花錢。
劉婷不太會做家務,通常做的飯菜很難吃,開始老公還會昧著良心說好吃,後來直接吃下去了,為此劉婷還覺得老公嫌棄她,總是在家裡鬧。劉婷別看外表光鮮靚麗,其實不喜歡做家務,家裡總是亂糟糟的,她的衣服在衣櫃裡也是一團一團的,廚房也油膩膩的。
李明其實還能忍受,反正是自己娶的媳婦,就當個祖宗供著吧。但是一次婆婆來後,看到家裡的情況非常生氣,她直言不諱的說:婷婷,結婚後要有個做媳婦的樣子,你看家裡這都成什麼樣了,你不上班也不好好做家務,到底天天忙些什麼呢?
結果劉婷哭了,她跟老公訴苦,婆婆也惱了,覺得她實在是矯情。本來劉婷就不喜歡婆婆,現在可是更討厭她了。過年的時候,她不回婆家,也不允許老公回去,都是回她娘家過年。
劉婷對自己父母是挺大方的,給爸媽買幾百塊錢的衣服,什麼好吃的都買了放家裡,房子都裝修了一遍。父母過生日的時候,最少給三千塊錢。但是對於公婆,她非常摳門,逢年過節的也不給錢,基本上都是老公偷著給點,為此她還不願意。
李明有些後悔了,老婆除了長得好看會花錢之外,還不孝順自己父母,還經常跟他鬧脾氣。他每天下班後很累,老婆不但不給做飯,還抱怨他回家晚,稍有不如意就發脾氣。
婆婆60大壽的時候,李明說必須回家一起過生日,親戚們也在,希望給個面子。好說歹說劉婷同意回去了,但是她覺得給婆婆錢浪費,想了大半天,她買了一箱子牛奶過去了。當她把牛奶給婆婆的時候,親戚們以為還會有大紅包,結果什麼都沒有,劉婷只顧玩手機,連一句媽也不叫。
大家都議論紛紛,說聽說過這個兒媳不怎麼樣,沒想到比想像中的更差勁。而老公李明也受不了了,怒了:你那麼孝順你父母,就回娘家呆著吧,我的父母我來孝敬行了吧,這日子沒法過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