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大等7所高校學費漲價
記者4日從山東省物價局獲悉,包括山東大學和中國海洋大學在內的省內7所高校,開始進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學生學費從以前的單一的按學年收費,變為專業註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學費在同類高校同等專業年度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該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
山大、海大等7高校試點學分制收費
記者了解到,自2013年9月1日起,首批選擇中國海洋大學、山東大學、山東農業大學、山東理工大學、濟南大學、魯東大學、青島大學等7所高校進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
具體改革辦法為,由固定的按學年收費改為彈性學制的按學分收費。學分制收費實行「兩部制」計費方式,學生學費由專業註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專業註冊學費按學生實際在校就讀的學年計收,學分學費按修讀課程的學分計收。
意見指出,學分制試點高校在2013年秋季招生簡章中已公布按學分制收費的,按本意見執行;未公布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可按本意見模擬運行,2014年秋季入學新生正式實施。2014年開始,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政策,逐步擴大實施範圍。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結構性調整試行的有關政策,自2014年秋季新生入學時實施。
試點學校學費漲10%,「211」比普通高校貴15%
意見指出,此次改革將控制基本學費標準。試點學校在同類高校同等專業年度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其中,「211」、「985」工程建設高校與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差距保持在15%左右,省屬博士學位授予權高校、優質特色高校與其他高校學費標準的差距控制在5%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試點學校可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學生提前畢業或在校創業成為可能。意見指出,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後,以4年制本科為例,可以提前1年畢業或延長到8年畢業,因此3-8年都是合法的修業時間。如果學生需要在校期間創業,允許離校2次共計2年,學校將會保留其學籍。
意見指出,公辦高校學費標準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收費標準上限管理,專業註冊學費標準、基本學分數量及單位學分收費標準由高校自主確定;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由高校自主確定,報省物價、財政、教育部門備案;放開民辦高校收費管理,學費標準由學校自主制定。
學費有調整
外語類降低 醫學類提高
針對之前專業收費中的不合理因素,此次改革將優化專業之間收費結構。意見指出,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重新劃分學費標準專業類別。
適當提高並拉開文理類學費標準差距提高醫學類、非藝術院校藝術專業學費標準適當下調普通高校外語類學費標準穩定藝術院校藝術專業、體育院校體育專業和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
制定全日制研究生收費政策。配合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完善高職院校收費政策。具體方案由省物價、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制定,報省政府批准後執行。
另外,試點學校實行支持性收費政策。完善高職院校收費政策,鼓勵高職院校特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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