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 項目驗收後成員可獲學分認定

2020-12-20 新京報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馮琪)8月1日記者獲悉,教育部近日印發《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鼓勵學生參與創新創業項目,高校對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團隊成員可給予學分認定。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簡稱國創計劃。教育部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確定重點資助領域。該計劃實行項目式管理,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每個學生一學年只能參與一個項目

項目參與成員方面,《辦法》指出,項目團隊成員原則上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讀學生,專業、能力結構較為合理。每位學生同一學年原則上只能參與一個項目。鼓勵跨學科、跨院系、跨專業的學生組成團隊。

費用方面,項目申報基本條件為,創新訓練項目和創業訓練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2萬元/項,創業實踐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10萬元/項。高校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項目資助額度標準。

另外,項目選題需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鼓勵直接來源於產業一線、科技前沿的選題;鼓勵新興邊緣學科研究和跨學科的交叉綜合研究選題;鼓勵支持學生大膽創新,包容失敗。

項目申請團隊應選擇具有較高學術造詣、較好創新性成果、熱心教書育人、關愛學生成長的教師作為導師,鼓勵企業人員參與指導或共同擔任導師。

項目完成後需結題驗收

《辦法》明確,國創計劃項目完成後,均需進行結題驗收,履行必要的結項手續。國創計劃項目團隊成員、導師,如對結題驗收結論有異議,可向高校有關部門提出。

高校對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團隊成員可根據實際貢獻給予學分認定,對導師給予相應工作量認定。國創計劃項目執行較好的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請承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年會。

據《辦法》,高校要按年度編制國創計劃項目進展報告,內容應包括項目整體概況、教育教學改革探索、項目組織實施與管理、支持措施和實施成效等。年度報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部備案。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範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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