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新創業可折算學分 當"槍手"可開除學籍

2020-12-13 人民網北京頻道

原標題:大學生創新創業可折算學分

  教育部日前公布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並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部屬高校徵求意見。記者注意到,新規定嚴格並細化了大學新生入學的複查內容,明確了轉學、轉專業的限制條件。要求學生應履行恪守學術道德、堅守學術誠信的義務。此外,針對近年來興起的大學生創業潮,規定也給予了支持,明確大學生創新創業可折算成學分。

  創業論文專利都算學分

  此次修訂的規定更加突出了大學生的主人翁地位,第一條就新增了「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的表述,第五條增加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內容。

  針對近年來火熱的大學生創業浪潮,規定也給予了支持,新增「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勤工助學、創新實驗等活動以及自主創業、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習成績」的規定。明確學校應當鼓勵、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和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可以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當「槍手」可開除學籍

  規定強調了「誠信」理念,要求學生應履行恪守學術道德、堅守學術誠信的義務。學校應當開展學生誠信教育、建立學生誠信記錄,記錄學生學業誠信、學術誠信等誠信記錄,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制、對失信學生可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等處分。

  針對近年來的論文造假現象,規定明確「由他人代替、替他人撰寫論文或參與買賣學術論文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的」,高校可以給予學生開除學籍處分。

  非高考入學不得轉學

  同時,新修訂的規定首次增加了新生入學後的複查程序和內容,如學生考試報名和志願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體檢標準,學生的考試過程、考試成績、專業能力、錄取資格等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

  規定明確了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學的情形,其中包括「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幹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高校要建立健全學生轉專業轉學的具體規定和辦法,完善工作機制,及時對轉專業轉學的有關情況進行公示和公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相關工作加強監督,嚴格按照規定確認。

  相關新聞

  高校輔導員必須是黨員

  教育部同時公布了對《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的修訂情況並徵求意見。新規定明確提出,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全校專職輔導員數不得少於輔導員總數的70%。同時要求高校輔導員必須是中共黨員,並且「不得有損害黨和國家利益以及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

  同時,新規定要求「新聘任的青年專業教師,應該從事一定時間的輔導員、班主任工作,並與專業教師的職務(職稱)評聘、相關考核掛鈎。」 本報記者 張航

相關焦點

  • 大學生休學創業可折算為學分 湖南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華聲在線2月16日訊(記者 黃京 實習生 劉戀)對大學生而言,如何平衡創業和學業,是道難題。今天,教育部頒布的新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明確規定「健全休學創業的彈性學制,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入學後也可以申請休學開展創業」。
  • 川:自主創業可折算學分 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昨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今年起,全面啟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總結經驗、強化宣傳,創設環境、營造氛圍;到2017年,廣泛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和先進經驗,建設一批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先進部門(單位)、示範高校和實踐基地
  • 大學生休學創業可保留兩年學籍
    本報訊(記者 王紅)為培養更多具有創新、創業意識的大學生「創客」,昨日,省教育廳公布《關於貫徹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實施意見》,今年起,我省高校在校生休學自主創業不僅可保留兩年學籍,並且,全省高校在校生「創業基礎」課程教育必須修滿相應學分。
  • 大學生代寫買賣論文可開除學籍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修訂
    《規定》是指導和規範高校實施學生管理的重要規章,涉及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學籍管理、校園秩序與課外活動、獎勵與處分、學生申訴等諸多方面,此次修訂將對3000多萬在校大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產生重要影響。《規定》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 大學生可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就全面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印發相關實施意見。記者獲悉,山東將加快推進學分制改革,2020年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和大部分高職院校將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至基本修業年限的2倍,允許學生根據需要與學校協商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 教育部修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創新創業可算學分
    該規定最大的亮點是對明確了對學生創新創業的支持,規定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入學後也可以申請休學開展創業,參加創新創業等活動,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此外規定還明確學校應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制,學生存在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學校可以開除學籍。據悉,該規定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 大學生入學後可申請休學去創業
    大學生入學後可申請休學去創業     新版高校學生管理規定頒布   教育部16日頒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與2005年開始實施的原規定相較,新規定更加突出立德樹人要求和以學生為本的理念
  • 黑龍江省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 畢業論文可寫商業計劃書
    9月7日,黑龍江省教育廳發布《關於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實施方案》,《方案》規定,年底前我省將建立創新創業千人導師庫,每年9月第3周設為「高校創客周」,3年內建設省級大學生創業基地1000個,休學創業學生可保留學籍8年,全省高校每年安排創業資金總額不低於2億元。
  • 大學生保留學籍創業:本科生可延長到8年畢業
    ,本科生最長可延長到8年畢業。   推動高校儘快打通一級學科或專業類下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建立跨學校、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聯合行業企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機制。   省內高校都開創新創業課   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各高校要建立人才培養方案定期修訂製度,科學合理設置創新創業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 大學生創新創業也能掙學分 山大允許休學創業
    ■山東大學  允許調整學業進程  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按照山大的計劃,該校在2015年組建了山東大學創新創業學院,到2017年,全面普及創新創業教育。山大將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完善課程體系設置,強化創新創業課程建設,將創新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必修課、選修課以及學分管理,建立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
  • 大學生創業可加學分遭遇實踐軟肋
    據時代信報報導大學生開店也可加學分了。西南大學日前規定,本學期開始,學生開店獲得的創業學分可充抵公共課學分,學校將組織專家根據其表現給予最低0.1分、最高10分的學分加分,學生修滿學分即可畢業。但意外的是,兩個月過去了,仍無一學生對此舉接招。
  • 教育部修改高校管理規定 大學生可休學創業
    教育部近日頒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與2005年起實施的原規定相比,新規定更加以學生為本理念,特別是針對近年來創新創業熱潮,規定大學生可休學創業,成為最大亮點。  針對近年來學生創新創業的熱潮,新規定提供了制度保障。規定提出,健全休學創業的彈性學制,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入學後也可以申請休學開展創業。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並簡化了休學批准程序。
  • 教育部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 項目驗收後成員可獲學分認定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馮琪)8月1日記者獲悉,教育部近日印發《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鼓勵學生參與創新創業項目,高校對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團隊成員可給予學分認定。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簡稱國創計劃。
  • 大學生熱議「失信可被開除學籍」:何謂失信應統一標準
    修訂稿首次將「誠信教育」寫入管理規定,對失信學生可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等處分。中國青年網在山東調查發現,大學生們認為何謂失信是首要問題,應統一標準,不能過於籠統。同時,受訪大學生大都表示「開除學籍」處罰過重。有專家則表示,學生是民族之未來,豈能不高要求?
  • 這一消息,震撼3000萬大學生!
    例如,「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等活動以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授權等與專業學習、學業要求相關的經歷、成果,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具體辦法由學校規定。」「學校應當鼓勵、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創新創業活動,可以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參加學校認可的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學生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學校審核同意後,予以承認。」
  • 大學生修完學分可申請提前畢業
    鄭報融媒記者 張競昳入學資格審核分2個階段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初步審查,新生報到時,經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第二階段是學生入學後審查,學校須在開學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複查。
  • 國辦:放寬修業年限 允許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 @四川大學生,就業創業可享受41條扶持政策!
    省屬、市屬事業單位可結合崗位特點和實際,公開招聘無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後5年內須安排到基層鍛鍊2年。5.鼓勵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對參軍入伍的大學生(包含畢業生)發放一次性入伍獎勵。應徵入伍的大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內允許按學期復學或入學。
  • 健全休學創業彈性學制 增「學生申訴」
    深圳晚報訊 據新華社報導,想創業又擔心誤了學業?苦讀卻反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對學校的獎懲不服卻無處可說?時隔近12年,教育部首次修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社會關注的一些熱點問題做出制度規範。與原規定相較,新規定更加突出立德樹人要求和以學生為本的理念。
  • 創新學分/創新創業學分/素質拓展學分
    致:2019年大四biye生一封關於創新學分如何獲得的信件!首先的話創新學分是每個在校生都應該獲得的一種學分,在新的教育文件規定前是沒有創新學分這個要求,在近幾年中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積極鼓勵高校生獲得創新學分,創新創業學分等,所以呢部分高校開始陸續施行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