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現場模擬圖 見習記者 陳榮輝 攝 製圖 李本獻
2月2日10:09,陽先生來電:蓮花街和競舟路交叉口,一輛車牌號是AP8×××的車,原來停在路邊的,車子啟動後,司機不肯交停車費,收費員就在後面追。追的時候,收費員被拖出去很長一段路……交警和110都到了。
侯海鈴核實報導:事發點位於競舟路由南往北轉入蓮花街一段。競舟路兩邊,都劃有停車位。附近是山水人家小區和西蕩苑小區。
陽先生住在蓮花新村,看到了這起事故:「我家住在4樓,陽臺靠近蓮花街,上午10點多的時候,聽到樓下很吵,我就到陽臺上看看是怎麼回事,當時蓮花街上,幾個人正圍著一輛灰色標緻307,嚷嚷著讓司機下車,車旁邊,還站著個停車收費員,看起來好像受傷了。可能是因為停車費發生了糾紛,後來這幾個人都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了。」
10:20,古蕩派出所大廳。這起事故的目擊者項師傅剛剛做完筆錄,準備離開。
項師傅是一位計程車司機。「我當時由東往西,正在蓮花街上,看到遠處從競舟路口拐過來一輛車,它的左後車門好像拖著個綠色的『東西』,開始我還以為是貨物,等車開近了一看,原來是個人!」
「那人穿著停車收費員的綠大衣,拉著那輛車的後門把手不肯放,很危險!我先是用遠近燈交替示意那個司機停車,見他沒反應,我當時也顧不上什麼逆向行駛了,救人要緊,就直接開車衝到那輛車前頂著它,那輛車才被迫停下來。」
古蕩派出所門口,停著一輛灰色標緻307,車的左前門沒有把手。
項師傅一指:「喏,就是這輛車。」
項師傅指著車說:「你看,這輛車的前門把手,是被圍觀群眾給扯斷的。標緻307被我的車逼停後,圍上來好幾個路人。有人敲敲車窗,讓司機下車道歉,但司機就是沒動靜,一火,用力拉斷了前門把手。那個停車收費員我看他衣服都磨破了,手也破了,後來他自己去醫院了。」
我們在同德醫院急診室找了一圈,沒有找到穿收費員衣服的傷者。聯繫西湖區道路停車收費服務中心,得知受傷的收費員叫李昌成,他到醫院簡單檢查後,已回到工作崗位。
2月2日下午1點多,我們在競舟路上找到了收費員李師傅。他是轉塘人。「今天上午10點不到,我看到那輛停在路邊車位上的標緻車發動了,但當時我在馬路對面,只好一邊打票,一邊小跑過去,準備收費。」李師傅說,「可標緻車一點沒有停下來的意思,繼續往蓮花街路口開。我就趕緊追,大概追著跑了100米的樣子,因為蓮花街路口當時正好是紅燈,車子停下來,我總算追了上去,一把抓住他的左後車門把手。我隔著車窗跟司機說,你還沒付停車費呢。他沒吭聲。反而是一腳油門,右轉彎開到了蓮花街上,我沒有鬆手,用力拽著車門把手,就被拖著滑了10多米。」
李師傅管著競舟路上的30多個車位,每天早上7:30就開始上班,一天工作12個小時,做一休一。他說:「那輛標緻車的車主好像就住在附近,我經常碰到他的,以前每次都交停車費的。這次他停車是從2月2日下午5:17開始,到今天9點左右,這個路段按晚上8點到早上8點收4元,另外時間每小時收4元計算,他一共要付20元。如果他就這樣跑掉了,我要自己貼錢進去。」
李師傅穿著的工作服明顯能看出磨破的痕跡,褲子左膝蓋處特別明顯,兩隻手背也都擦傷了。「我的膝蓋也擦傷了,去醫院看過了,又拍了CT,醫生說,骨頭沒大礙。」
西湖區道路停車收費服務中心片區長嚴先生說:「我趕到現場時,交警已經在調查了,當時司機解釋不付停車費的原因,是沒有看到收費員,而後來被收費員追到後,因為心慌,不知道他用手拉著車門把手,才發生了拖行的事情。
「像這樣逃停車費的情況,經常有的。一般情況下,只要收費員攔住,車主都會付車費,但這次車主拒付,還拖行收費員的事,是頭一次。李師傅在這裡工作1年多了,平時為人蠻好的,工作也負責。我們對收費員都有業績考核的,雖然有一定的逃費預留比例,但工作業績還是要靠收費員自己努力,完成得好才有獎勵,他們確實很辛苦的,每天在外面風吹日曬的,以後還請大家多多體諒。」
2月2日中午,在古蕩派出所,標緻307司機付清了20元停車費,並向停車收費員李師傅當面道歉,雙方願意接受調解。
李師傅說:「現在車主知道錯了,付了停車費,還給我出了看病的錢,再說,我人也沒什麼大礙,也不想追究他什麼,還是回到工作崗位上,完成今天的任務。」
來源:都市快報 作者 侯海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