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
趙女士開車到昆明五華區
河北路一處銀行辦事,
隨後駕車離開時,
被一名收費人員攔下索要5元停車費,
但趙女士繳費後對方卻給不出發票。
停車索要發票被拒 收費員:是村裡的地盤
趙女士所說的就是這處銀行門口的空地,目前被改成了小型停車場,一些來銀行辦事的市民都將車停了進去。
趙女士:「可能村裡就自己做了一根杆子,就把這塊地攔起來,就開始收費,都是5塊,他們沒有發票,只有他們自己做的收據。」
此處停車場沒有掛出營業執照,也沒有相關收費標準的公示牌,為此趙女士曾和對方溝通,她是前來辦理公事,需要有發票才能報帳。
趙女士:「她說這錢不是停車費,是他們村子的維護費和場地佔用費,我覺得就是違法佔地亂收費。」
記者來到此處,向一名負責守門收費的人員了解情況。
記者:「這裡停車給票嗎?」
收費人員:「這裡是村裡的地盤,我也不知道,我才來上班的。」
記者:「什麼樣的收費標準?」
收費人員:「半小時以後給5塊。」
隨後,普吉村村委一名工作人員前來介紹了情況。
大普吉一組村委會人員:「我們收取一點微薄的費用是用來搞綠化養護,然後更主要的是有人在這裡守著,停車的秩序都會比較好,不會亂停亂放,影響別人來銀行辦理業務。下一步我們儘量完善,現在我們也會向各個部門申請,爭取辦到發票。」
街道辦回應:是否違法難界定
像這樣收了停車費,卻給不出發票的情況,相信不少市民都遇到過,很多人也不想為小事糾結,對這類事情大多都不予追究,但這樣的情況到底合不合規呢?
事隔一周後,記者再次聯繫了普吉街道辦,詢問對這一停車場的調查進展。
普吉街道辦工作人員:「是普吉社區普吉一組的集體資產,他們小組進行了停車場的管理,該不該收費,該不該收5塊錢的這個問題,停車場有專門的監管部門來監管,比如發改委就對停車場收費有明確規定,如果你要問合不合法,符不符合規定的話,我們街道辦事處可能就沒有這個職能權限來鑑定。」
工作人員表示,街道辦暫不能鑑定此停車場到底合不合規。
記者對話街道辦工作人員:「普通市民去停了車,讓交5塊錢,是交還是不交呢?就是如果我們轄區接到這種件的話,我們都會告訴她,如果不能給你提供發票的話,是可以拒絕交這個費用的。」
12月10號,五華區市場監管局到現場調查後表示,正督促停車場辦理審批手續。
五華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當時也和他們說了,只要是存在經營性質的,是必須要取得合法的資質,所上也要求他們進行整改,要求他們去交運局那邊進行一個備案,按照法律規定的模版,做一個價格公示牌,公示出去。」
今晚
《以案釋法》嘉賓
陳金玲
雲南民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主要執業領域:擅長重大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勞動爭議的代理,尤其精於處理合同經濟糾紛和為企業提供法律風險防控方案。
律師解讀:本案中,顯然該村的停車場缺乏必要設施,沒有經過審批和驗收。
由雲南省司法廳、
雲南省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
雲南廣播電視臺聯合製作的法制節目。
公共頻道的此檔法制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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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周六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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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段薇
海報製作:王海生
編輯: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