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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貓抓壞業主車 北京通州某物業被判賠償1.8萬餘元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業主楊某每月向物業交120元車位管理費,但發現其車門上有貓抓過的痕跡,且經常看見有野貓在地下停車場出沒,後將北京通州區某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今日(29日)上午,北京通州法院審結並通報此案,物業公司理應按照服務合同的約定,賠償楊某的合理損失,金額為1.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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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貓地下車庫「抓花」寶馬,車主損失該誰擔,物業收費該不該賠?
最近西安的張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6月1日下午,張先生下班將車開回小區,停在地下車庫,隨後卻發現車頭引擎蓋和葉子板等多處被流浪貓抓花。據小區一名保安洩漏,此前也有流浪貓抓傷一輛保時捷。「貓從引擎蓋上蹦下,車頭滿是劃痕,或許引擎蓋是熱乎的,貓就臥在上面了。」張先生估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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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發布懸賞令:抓一隻野貓,30元!
有個租客一口氣抓了5隻野貓業主對懸賞抓貓令爭議蠻大在北區門口,碰到兩個正在打羽毛球的初一學生。一說起野貓,吳同學停下球拍,急著說:「你們千萬不要去抓野貓啊!」吳同學也聽說了抓一隻野貓能有30元獎勵一事。但他也承認,小區裡野貓確實很多,平常在垃圾桶邊、地下車庫、儲藏室,到處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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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小區野貓抓傷業主 物業是否應該擔責
紅網時刻株洲12月17日訊(通訊員 趙文霞)近日,美的城小區業主彭某和店內員工黃某在店內被小區野貓抓傷。事發前一天,彭某向物業公司反映過小區有野貓遊蕩滋事,希望物業公司能儘快採取行動,驅趕或抓捕野貓,以維護小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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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小區野貓抓傷業主 物業是否應該擔責
社區坐班律師對雙方進行調解。紅網時刻株洲12月17日訊(通訊員 趙文霞)近日,美的城小區業主彭某和店內員工黃某在店內被小區野貓抓傷。事發前一天,彭某向物業公司反映過小區有野貓遊蕩滋事,希望物業公司能儘快採取行動,驅趕或抓捕野貓,以維護小區安全。當天物業公司沒有引起重視,派人在小區巡視一圈沒看到貓,此事不了了之。第二天,野貓溜到店內把業主和一名工作人員抓傷,兩人先後接種了狂犬疫苗,總共花費3000多元。業主與物業公司就物業是否要擔責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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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高檔小區野貓泛濫跳蚤滋生 業主嚇得不敢住
陳偉利 攝小區野貓聚集,久而久之,野貓滋生跳蚤,跳蚤擾人。有人用心端詳,發現了其中端倪:一位愛心大叔每天投餵貓食,地下車庫、樓道角落總能見到貓食碗。這事發生在杭州上城區某高檔小區,最近業主和物業為此吵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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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高檔小區野貓泛濫 跳蚤滋生孩子被咬得渾身包
浙江在線6月9日訊 小區野貓聚集,久而久之,野貓滋生跳蚤,跳蚤擾人。有人用心端詳,發現了其中端倪:一位愛心大叔每天投餵貓食,地下車庫、樓道角落總能見到貓食碗。這事發生在杭州上城區某高檔小區,最近業主和物業為此吵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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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版數字報-上海首屆「最美物業人」評選揭曉
在播放主題為「以平凡傳遞溫暖——獻給上海市最美物業人」行業宣傳片後,市住建委員副主任鄧建平作「乘勢而上,真抓實幹,努力提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能力和為民服務水平」主題報告;市物業協會執行會長李風介紹評選活動情況介紹;市物業協會黨支部書記王志興宣讀表彰決定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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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自家窗上貼標語聲討開發商 被判賠償1萬元
法官:消費者具有批評權但不能濫用權利 因為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中山永怡聚豪園小區的業主在自家窗戶上貼出大字報,聲討開發商,卻被開發商兩度告上法院。一審法院判決業主此舉損害了開發商的名譽權,判令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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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道堵塞,汙水倒灌進新房,房主狀告物業公司和樓上業主!法院判...
針對趙先生的這種遭遇,物業和樓上的住戶紛紛表示自己沒有責任,趙先生應當自行找出實際侵權人。三方各有說法趙先生表示,樓上業主均存在實施導致下水管道堵塞的可能,且物業公司未盡到管理義務,應當與樓上全部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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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公司員工墜亡 家屬要求小區業主賠償被駁回
湖南省長沙市某小區建於2006年,未成立業主委員會。2008年起,該小區由長沙某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2016年,物業公司與小區開發商籤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由該物業公司負責管理小區物業。劉某系該物業公司員工,主要負責小區內包括A樓在內的6棟樓房的物業管理。2018年8月4日下午,劉某在清理A樓樓頂積水時,不慎滑落墜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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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停車場內錯停堵路被劃車 法院判物業賠償
停車場車被劃物業公司擔責 被告:車主錯停堵路致人洩憤劃車法院:可追償 本報訊(記者王巍) 到商場用餐後,發現停在停車場的車被人劃花,為此靳先生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今天上午一中院通報,法院終審判決物業公司承擔相關物業費等3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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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法院這樣判
2017年3月,業主大會對小區停車費調整作出決議,首輛車停車費為每月125元,訪客車輛按每小時5元收費,每天最高收費20元。2019年1月1日,物業通知稱根據業主大會決議,當日起業主第二輛車按每月600元收取停車費,1月21日前未交納費用的,第二輛車只出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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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客廳反水導致樓下天花滲水發黑,物業應該如何溝通
【案例描述】某日,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接到7棟3003房業主陳先生反映家中客廳天花出現有滲水現象,物業工作人員接到該訴求後,立即上門查看,懷疑樓上跑水導致,物業馬上聯繫樓上業主,但樓上業主蔣先生一直聯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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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堵塞,2樓損失12萬,法院判樓上19戶賠償,物業不賠償
前年11月19日下午開心下班回家的小區業主周沙卻發現家被淹了家具、電器全被泡在汙水中共計損失12萬餘元周沙一怒之下把樓上22戶全告了8月16日判決書下來了法院判樓上19戶業主賠償周沙而案件的另一被告小區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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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都是綠眼睛 杭州小區有業主大半年不敢回家
杭州小區有業主大半年不敢回家,最慘的是敞篷車主……) 小區野貓聚集,久而久之,野貓滋生跳蚤,跳蚤擾人。有人用心端詳,發現了其中端倪:一位愛心大叔每天投餵貓食,地下車庫、樓道角落總能見到貓食碗。這事發生在杭州上城區某小區,最近業主和物業為此吵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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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不好,業主就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起碼應該有這些證據:業主通知物業公司及時打掃衛生的電話錄音,甚至現場通知物業人員的視頻錄像,樓道衛生長期無人清理的視頻、照片,鄰居們的證人證言,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社區街道反映物業公司問題的證據,等等。總之,業主要拿的出充足的證據來,才可能讓法院支持你。為什麼要這樣才行呢?因為擔心發生不可控的社會影響,法院真的不敢輕易支持不交物業費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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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法院這樣判
2017年3月,業主大會對小區停車費調整作出決議,首輛車停車費為每月125元,訪客車輛按每小時5元收費,每天最高收費20元。2019年1月1日,物業通知稱根據業主大會決議,當日起業主第二輛車按每月600元收取停車費,1月21日前未交納費用的,第二輛車只出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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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小車停在小區內被枯枝砸壞 物業認為非停車位拒絕賠償
均為周女士供圖 星辰在線—長沙新聞網7月12日訊(記者 胡益虎 實習生 張惠) 96333來電顯示:我的小車停在小區內被枯枝砸壞尾箱,向物業公司索賠,但遭到拒絕。我告到法院,法院判定物業管理方全額賠償,物業方又進行上訴,但是還是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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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物業「強收增值服務費」官司判了 業主只贏「一半」提起上訴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原標題:萬科物業「增值服務費」官司判了!業主只贏了「一半」,提起上訴......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買了房好不容易盼到收房卻被物業公司告知需要交「增值服務費」否則不給鑰匙哈爾濱一小區多位業主對此不滿選擇了起訴維權一審結果來了不交不發入戶鑰匙萬科物業強收0.92元增值服務費業主將其告上法庭2020年6月8日,《中國消費者報》以「萬科物業強收增值服務費遭質疑」為題,報導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工人新村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