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20: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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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
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預警通告
蒙食安辦通告〔2020〕4號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食安辦,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進入秋冬時節,我州大部分縣市有食用草烏、附子習慣,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為加強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宣傳教育,避免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發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紅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現發布如下預警通告:
一、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是食品,不能當作普通食品、普通藥膳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已列入國家《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應在醫生指導下正確使用。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製的藥酒及其他食品)。邀約他人煮食毒性中藥材須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三、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主要用於非創傷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會導致心肌麻痺而死亡。
四、《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對於生產經營食品中添加藥品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嚴禁任何餐飲服務單位以任何方式經營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製的泡酒),一經發現,依法嚴厲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學校食堂(含託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築工地食堂、旅遊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發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查處各類餐館、單位食堂使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加工食品違法行為。
八、各縣市、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可能帶來的嚴重危害,傳播正確、科學的衛生健康知識和食品安全知識。
九、誤食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如出現口舌麻木、頭暈眼花、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心悸胸悶等中毒症狀,應當立即採取簡易催吐方式,儘早撥打120急救電話求救,或前往附近醫院就診。同時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並保護好現場。
十、各級醫療機構特別是農村基層醫療機構要在進入秋冬季節之前,做好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應急救治的各項準備工作。
十一、各縣市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要求,對可能發生的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要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切實提升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突發事件防範、處置能力。各縣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監管協作,及時報告情況,相互通報信息,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特此通告
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
10月21日
來源: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編輯:陳瑤
審核:何明信
律師顧問:許毅輝律師 13529467308
雲南經峰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關於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預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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