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問共享單車消費者最難的事兒是什麼,相信許多人會回答,退小黃車的押金!!!99元、199元的押金。根據「小黃車」APP的協議,消費者只能申請仲裁。而要仲裁最少得先交6100元,一位清華大學法學院學生狀告「小黃車」搞霸王條款,結果敗訴「倒賠」了400元。又一位清華大學法學院學生接力起訴,12月8日再次領到「敗訴」裁定 。
兩名大學生敗訴的根源還在於ofo早就設定好了仲裁單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三條的規定,仲裁委員會受理下列爭議案件:1、國際的或涉外的爭議案件;2、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或臺灣地區的爭議;3、國內爭議案件。小黃車的「主戰場」是在國內,而且小黃車挪用押金造成拖欠也簡單明了,並沒有什麼爭議性。ofo規定必須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處理費最低不少於 6100 元,ofo無異於在戲弄用戶。正像原告律師所說,為了退100元押金,先交6100元的仲裁費,會讓維權消費者望而卻步,足以對其主張權利造成極大的現實阻礙。
不管是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維護社會治理秩序出發,群眾維權,必須考慮其便利性。小黃車的總部駐地是北京市,為什麼找北京市仲裁委仲裁就不行?為什麼直接起訴到法院後,法院都駁回?就是當初用戶通過註冊協議與拜克洛克公司達成了仲裁協議,所以必須先要進行仲裁。而當初小黃車在拋出這個協議時,並沒有說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和最低處理費。在用戶看來,這個仲裁機構和我們平時打交道的地方仲裁機構沒什麼兩樣。小黃車埋下的這個「伏筆」,可以說有欺詐的嫌疑,從合同法的角度說,屬於合同無效。
不得不說,ofo把「共享」玩成了「攻陷」。相關信息顯示,從2018年底開始,ofo先後試水了虛擬貨幣、P2P、賣廣告,甚至嘗試借鑑豐巢快遞櫃的模式,打造外賣保鮮櫃,購物平臺返利,每一次用戶要填坑,必須先和ofo共享它挖好的坑,結果是坑越來越大,直到最後ofo的表示,用戶要想通過法律途徑退回99元的押金,就必須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先有媒體記者登錄ofo軟體發現,確實找不到解綁騎車卡的進入埠,連首頁曾經顯示的「查看押金」入口也消失不見,未退押金的用戶已無法查看自己退押金的進度。記者多次撥打ofo客服電話,均顯示呼叫失敗;通過ofo軟體聯繫在線客服詢問,軟體自動回復「當前排隊諮詢人數為127783,請耐心等待」,之後一直未收到具體應答。10月10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申請退小黃車押金,當時排名:16598377,記者計算,拿到押金還有988年。從ofo兩年來的行徑來看,可以說涉嫌欺詐。
ofo的原罪不在於失敗,而在於挪用押金。押金本質上是屬於用戶的,不屬於企業,企業沒有權利使用這筆資金。但是,ofo已經把自己的責任摘得乾乾淨淨。如果ofo宣布破產,用戶或者也就自認倒黴。如果ofo直接失蹤,用戶或許可以以合同詐騙罪起訴。但現在ofo不在江湖,而江湖上它還在吊著用戶,只有用戶起訴了,這才見ofo的真容。說起來也不複雜,ofo就是在逼用戶棄權。憑什麼?
清華大學法學院學生小肖說,「接力起訴就是希望通過合法的途徑去表達消費者的訴求。對勝算沒有預期,希望法院能做出合理的裁決。」小肖的律師也表示,法院在考慮公平問題和適用《合同法》第四十條時,應該實質性地關注仲裁條款產生的現實效果,關注其對消費者的行為產生的實際影響,而不能僅僅從邏輯上進行推理。接下來,還會向立法部門提出相關建議。這樣的堅持應該獲得鼓勵。
12月8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演講時表示,「關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風險。少數科技公司在小額支付市場佔據主導地位,涉及廣大公眾利益,具備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特徵。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跨界混業經營。必須關注這些機構風險的複雜性和外溢性,及時精準拆彈,消除新的系統性風險隱患。」ofo雖然還算不上這樣的公司,已經讓全國人民拿它沒辦法了,關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風險,監管部門不妨先拿ofo解剖「麻雀」。988年太久,只爭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