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加多寶涼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信息稱,公司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裁定駁回廣藥集團的再審申請。
這意味著,加多寶可以繼續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寶」的廣告語。
根據加多寶的公告,該案源於廣藥王老吉起訴廣東加多寶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寶」的廣告語侵犯了廣藥王老吉利益,廣藥不服廣東高院的二審判決,向最高法請求再審,最高法最終再次駁回「廣藥王老吉」的申請。
加多寶稱,法院生效裁判書認定,「怕上火喝XXX」廣告語系由加多寶首先創設並持續使用,在加多寶公司與廣藥集團商標許可使用關係已經終止,加多寶公司在已將其涼茶產品改用「加多寶」商標的情況下,加多寶將其創設並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等廣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寶涼茶」產品上進行宣傳。
因此,加多寶宣傳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寶」廣告語具有正當性,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王老吉母公司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白雲山,600332.SH)於6月20日就曾公告此次判決結果,並表示其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由加多寶集團運營的「王老吉」涼茶曾是中國涼茶行業無可爭議的巨頭,市場份額常年保持第一。但從2005年起,加多寶與王老吉實際控股方廣藥集團圍繞商標使用期限一事紛爭不斷,最終加多寶方面敗訴,2012年不得不更換產品名為「加多寶」。此後加多寶元氣大傷,市場份額逐漸被王老吉超越。
雖然更名為「加多寶」,但其與廣藥集團的官司卻一直持續到現在,雙方在商標權、廣告語、包裝風格上都各有爭議。
雙方對「怕上火喝XXX」該廣告語的糾紛可追溯至2012年,由廣藥集團對加多寶發起了不正當競爭的訴訟。在一審判決中,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加多寶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寶」、「怕上火,喝正宗涼茶」等廣告語。加多寶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6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並駁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廣藥集團的全部訴訟請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廣藥集團主張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稱,加多寶的被訴廣告行為不會造成市場混淆,並不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
對於廣東省高院的判決,廣藥王老吉並不表示認同,向最高人民法院請求再審。根據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駁回了廣藥王老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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