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喻最形象地表達了柏拉圖的哲學理想:在這一比喻中, 至善理念被看作是照亮一切而自身不被照亮者。而要達到關於這一理念的知識, 心靈必須經過一系列的轉向, 從影子到物, 到火光, 再到洞穴外的物, 最後轉向太陽。靈魂的轉向與個人從意見、現象之中獲得解放的道路是同一條道路。這個隱喻形成了柏拉圖哲學中最根本的理性主義原則:世界的終極存在被看作那照亮萬有的終極之善。光源的意象在這裡成了我們領會柏拉圖倫理思想之實質的關鍵:沒有光一切皆不可見, 而沒有「善的理念」的世界也就是一個沒有光的世界。
柏拉圖把世界分成現象世界和理念世界, 稱前者為「可見世界」, 後者為「可知世界」。在他的洞穴喻中, 可見世界的「光」和可知世界的「太陽」是理解他的哲學思想的至關重要的喻象。前者喻指習慣或經驗或傳統習尚中的善, 而後者是指構成整個宇宙基本秩序和價值體系的至善。哲學首要的任務是要指明靈魂如何才能從可見世界轉向可知世界。這種「靈魂轉向」構成了柏拉圖理念論哲學的基本原理。柏拉圖的出發點是原始的、無形的、不受肉體所累的靈魂存在, 靈魂的單純被視為靈魂的本真狀態。
在《斐多篇》中, 柏拉圖著力論證了靈魂的單純, 目的是為理念論中「回憶說」的論證做準備。在《理想國》中, 柏拉圖又著力論證了人的靈魂的不純粹的結構, 靈魂由三個部分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斐德諾篇》以理性駕馭兩匹馬的比喻來說明這三個部分的關係:其中一匹馬奮力升向理念王國 (這表明激情是理性的全力支持者) ;其中一匹馬則竭力把牲口連車子拉進人世間 (這表明欲望與理性是針鋒相對的) 。正因為人的靈魂具有這種分裂的本性, 正因為這種分裂構成了人向善或向惡, 馳升於可知世界 (理念世界) 或沉淪於肉慾誘惑, 因此靈魂要免於墮落就必須轉向。只有靈魂從他的「流放地」 (肉體) 回返自身或回憶自身才可稱之為「靈魂轉向」。
《理想國》繼洞穴喻的描述性對話後, 是一場關於「靈魂轉向的技巧」的討論:
蘇格拉底:但是我們現在的論證說明, 知識是每個人靈魂裡都有的一種能力, 而每個人用以學習的器官就象眼睛。——整個身體不改變方向, 眼睛是無法離開黑暗轉向光明的。同樣, 作為整體的靈魂必須轉離變化世界, 直至它的『眼睛』得以正面觀看實在, 觀看所有實在中最明亮者, 即我們所說的善者。是這樣的吧?
格勞孔:是的。
蘇格拉底:於是這方面或許有一種靈魂轉向的技巧, 即一種使靈魂儘可能有效地轉向的技巧。它不是要在靈魂中創造視力, 而是肯定靈魂本身有視力, 但認為它不能正確地把握方向, 或不是在看該看的方向, 因而想方設法努力促使它轉向。」 [3]
在這場討論中, 柏拉圖首先肯定了靈魂本身有視力, 這就是靈魂中的理性部分。但是作為整體的靈魂如果不轉離變化世界, 那麼靈魂中的視力 (理性) 不可能瞥見「實在」, 也不可能觀看實在中最明亮者 (亦即善本身) 。
依此看來, 柏拉圖所說的靈魂轉向實際上是要使人的靈魂的每一部分協調一致, 聽從靈魂的理性部分的指揮, 只有這樣靈魂才能轉離變化世界, 靈魂本身的「視力」才能選擇正確的方向。「靈魂轉向的技巧」實質上是要求激情和欲望聽從理性指揮的技巧, 這種「技巧」的最高形式是蘇格拉底所示範的辯證法。在柏拉圖看來, 只有具備辯證法智慧的人才能完成整體的靈魂的轉向, 從而靈魂轉向它本真的狀態, 這就是靈魂的回憶。
在人類靈魂的記憶中, 從它的無形的、非現實的存在時期開始, 好像就已有了善、美、相稱、公正等理念。而靈魂轉向自身的內省和回憶, 是要使這種記憶具有現實意義, 要憶起早已瞥見過但忘記了的東西。為了做到這一點, 人恰恰應該內省, 應該儘量仔細地使靈魂擺脫肉體, 習慣於從肉體的各個部位把靈魂聚合起來, 專注於自身, 而且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 在靈魂從肉體這個枷鎖解脫出來之後, 都應儘可能地獨自生活。柏拉圖的成熟思想認為, 由於靈魂的真正本性是超感性的, 所以它只有上升到理念世界, 返回本原, 才能找到無上的幸福。這種思想在《斐多篇》中得到了進一步的闡發, 在那裡「正當的哲學」被定義為「臨死的實踐」和「對死的追求」, 靈魂只有擺脫它的肉體的牢籠, 才能獲得它原有的純潔和對真理的認識。
靈魂轉向也就是靈魂回憶, 它既是認識或知識活動, 同時也是道德的淨化和升華。「善本身」, 亦即「至善」, 是理念世界的惟一原則。所以, 柏拉圖在《菲利斯篇》中指出, 在我們面前, 確切地說, 是在司酒官面前流淌著兩股水流, 其中一股是可以與蜜糖媲美的快樂之泉流, 另一股則是智慧的泉流, 它使人清醒, 而且一點酒也沒有滲雜, 就像凜冽而有益於健康的清水。這就需要我們盡善盡美地把這兩股水流摻合在一起。
在柏拉圖的二元論哲學中, 知識和快樂有兩種。關於知識, 第一種是由靈魂轉向自身由回憶得來的關於理念世界的知識, 第二種是以「產生和消亡著的東西」為自己的對象而獲得的知識, 二種知識都是美德的構成因素, 第一種比第二種更真實。關於快樂, 第一類是真實的、高尚的、潔淨的, 它與痛苦無關;第二類是一種給靈魂帶來衝動並總是伴隨著痛苦的快樂。知識與快樂的兩重性是由兩類基本的「善」決定的:精神的善和塵世的善。塵世之善又被分為肉體的與財產的。精神之善也要與靈魂結構相一致。
由此構成了一個善的等級:外在善 (財產) 要服從肉體的善, 肉體的善要服從精神的善, 精神的善要服從理性的善。在這個善的「金字塔」上, 理性高踞於頂峰。在善的這樣一個等級序列中, 從較低一級的善向較高一級的善的躍升典型地貫徹了靈魂轉向的原理。從根本上說, 這個思想是柏拉圖一生一貫的看法。可見世界中的善 (塵世) 只是完美而永恆的可知世界 (精神的、理念世界) 的一個摹本, 是一個被弄模糊了的而且是不完善的摹本。
在《會飲篇》中, 柏拉圖藉助厄羅斯的神話形象敘述了對完美肉體的愛的連續不斷的階段:首先是對一個完美肉體的愛, 但是一旦愛上了性情、舉止和精神品格之後, 肉體的完美就變得微不足道了;其次, 由對完美性情的愛奠定了通向對知識的完美的愛;最後, 是對一切美的事物的自在之美的認識和熱愛。在這樣的序列中, 柏拉圖始終把人置放在兩個世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