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赤峰2月13日電(通訊員周東兵) 「疫情防控期間,既要依法辦案不超期,又要嚴格落實隔離防控的要求,對於一線辦案的檢察官們來說,也面臨著嚴峻的考驗,不論是審查逮捕、還是審查起訴,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是必經程序,現階段,為安全起見,以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度,儘量不採取面對面提審。」受理了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檢察院新年後第一起審查逮捕案件的員額檢察官周東兵這樣說道。
該院刑事檢察二部受理了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審查逮捕案件。由於無法當面訊問犯罪嫌疑人,辦案檢察官製作書面《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檢察官移交給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達,犯罪嫌疑人填寫並籤字後及時收回,於2020年2月3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根據最高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中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應以案卷書面審查為主要方式,儘量不採取當面方式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以及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等,可以採取電話或者視頻等方式進行,以減少人員流動、聚集、見面交談的要求,該院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建立防疫期間的辦案工作機制,對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訊問的,通過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或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書面聽取意見,由犯罪嫌疑人填寫並籤字後及時收回審查附卷。
鑑於當前特殊的疫情形勢,該院在辦案工作中堅持服從服務大局,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務,案件辦理既嚴格依法,又嚴格落實防控的要求,在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中貢獻智慧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