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醫用材料研發與組織器官修復替代」重點專項2016年度申報指南

2020-12-19 生物谷

隨著生命科學、材料科學及物理、化學等學科的發展,特別是組織工程技術的發展,推動人體組織器官的修復替代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在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速演進的新形勢下,加快研發生物醫用材料和組織工程技術及產品,對於培育我國戰略新興產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技惠及民生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為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相關任務,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和《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的總體要求,經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戰略諮詢與綜合評審特邀委員會、部際聯席會議審議,"生物醫用材料研發與組織器官修復替代"重點專項列為2016年優先啟動的重點專項之一,並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本專項旨在面向國家保障全民基本醫療保健和轉變發展方式對生物醫用材料的重大戰略需求,把握生物醫用材料科學與產業發展趨勢和前沿,搶抓生物醫用材料革命性變革的重大機遇,充分利用我國生物醫用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方面的基礎和優勢,以新型生物醫用材料和植入器械、高值醫用耗材為重點,構建我國新一代生物醫用材料產業體系,引領生物醫用材料產業技術進步,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集中度多元化生產的龍頭企業以及創新團隊,為我國生物醫用材料產業躋身國際先進行列奠定科學與技術基礎。

本專項按照多學科結合、全鏈條部署、一體化實施的原則,部署前沿科學及基礎創新、關鍵核心技術、產品開發、典型示範等4大研究開發任務,實施周期為2016-2020年。

1. 前沿科學及基礎創新

1.1 材料誘導組織形成的機制和理論基礎

研究內容:深化生物材料組織誘導作用的細胞分子機制研究,重點揭示並闡明材料對非骨組織(如血管、心肌、軟骨、肌腱、韌帶、神經、角膜等)再生的誘導作用及其機制,形成相應理論體系,為組織再生性新一代生物材料的發展提供科學和技術基礎。

考核指標:確證可誘導不少於5種上述非骨組織再生的生物材料,闡明其機理,為建立完整的組織誘導性生物材料科學理論基礎提供實驗依據;申請國際和國內核心發明專利不少於8項(國際專利2-3項),其中獲得授權不少於5項;在國際一流期刊發表論文不少於20篇;完成生物材料組織誘導性研究專著1部。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鼓勵學科交叉聯合申報,並且鼓勵海外團隊參與合作研究。

1.2 材料表面/界面及表面改性研究

研究內容:重點研究與常規材料技術進步直接相關的表面/界面及其改性原理,包括:材料表面/界面的組成、分子構型、微/納米結構、微圖案、生物力學性質等的表徵及其對蛋白/細胞的選擇性吸附/黏附和細胞行為影響的定性、定量關係;對材料生物功能和特定組織再生的影響和機制等。

考核指標:建立抗凝血和抗組織增生的材料表面/界面的構建原理,高界面結合強度的生物活性塗層及可與軟組織形成生物密封的活性表面的設計原理,抗菌表面設計及改性原理;利用每種原理設計及研發1-2種新型表面改性植入器械並進行體內外試驗驗證。申請國際和國內核心發明專利不少於8項(國際專利2-3項),其中獲得授權不少於5項;在國際一流期刊發表論文不少於20篇;完成相關專著1部。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鼓勵學科交叉聯合申報,並且鼓勵海外團隊參與合作研究。

2. 關鍵核心技術

2.1 個性化植、介入器械的快速成型及生物3D列印技術

2.1.1 個性化植、介入器械的快速成型與3D列印

研究內容:研究不含活體細胞的生物相容個性化骨、牙、關節、心血管系統和其他軟組織植入器械的快速成型製造(CAD/CAM)及3D列印設備、原材料、軟體及其集成;研究具有生物功能的3D列印構架設計、原材料研發、設備及其集成;制定設備及相關製品標準等。

考核指標:提供不少於3種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個性化生物相容性植入器械(顱頜面骨、牙冠、關節、盆骨、管腔等)快速成型(CAD/CAM)及3D列印設備、原材料和專用設計軟體及其集成,列印精度小於2微米,其中3種以上設備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相關植入器械應用於臨床;利用研發的技術和設備,構建2種以上具有生物功能(生物活性、組織誘導性、抗凝血性等)的3D列印構架,並進入臨床試驗或取得CFDA產品註冊證(至少有1個產品註冊證);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6項(國際專利不少於2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產、學、研、醫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2:1。

2.2 可降解及智能生物材料和植入器械製備技術

2.2.1 可降解高分子材料及植入器械製備技術

研究內容:研發可生物降解及吸收的醫用高分子材料及植入器械,重點突破降解速率、分子量分布可控,以及可加工性等關鍵技術環節,實現工程化製備。包括開發新型催化劑及交聯劑,研發高純、高分子量及可功能化改性的醫用聚胺基酸、聚己內酯等材料的綠色合成技術,以及相關植入器械的工程化加工技術等。

考核指標:研發的技術及產品,其技術指標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相關高分子材料無金屬殘留,分子量分布係數小於1.3,雜質殘留量不大於醫用級標準,形成符合植入級產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的批量生產能力;開發2-3類新型綠色催化體系。3種醫用可降解高分子材料製備的產品取得CFDA產品註冊證,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6項(國際專利不少於2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產、學、研、醫聯合申報,且單位、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2:1。

2.3 天然生物材料和組織免疫原性消除技術

2.3.1 動物源組織或器官免疫原性消除及防鈣化技術

研究內容:開展豬、牛等異種動物組織和器官固定化、免疫原性消除及防鈣化等的工程化技術研究,包括:動物源組織脫細胞新技術,提高組織強度、無有害物殘留的固定化技術,消除應力集中的構形優化設計技術,內源性病毒控制技術,以及裝載藥物的防鈣化技術等。

考核指標:製備介/植入緩鈣化人工生物瓣膜、人工肌腱、膀胱、食道等產品,其防鈣化效果、力學性能(抗疲勞性能、撓曲度、柔順性等)達到國際同類產品技術水平、無殘留有害毒物等;其中3種以上取得CFDA產品註冊證;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6項(國際專利不少於2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1-2項。

有關說明:要求產、學、研、醫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2:1。

2.4 組織工程技術

2.4.1 複雜組織構建的工程化技術

研究內容:基於複雜組織功能、空間結構等解剖學基礎進行模擬分析及其仿生製備;開展用於多細胞共培養的支架材料研發及其培養體系的建立;進行賦予支架生物功能的設計、技術及體內外驗證和系統評價。

考核指標:構建3種以上複雜組織的組織工程化產品,其中至少兩項產品建立技術要求、獲得進入臨床試驗的註冊檢驗報告、臨床試驗性應用不少於30例;核心技術申報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6項(國際專利不少於2項),授權2-3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產、學、研、醫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2:1。

2.4.2 器官構建的工程化技術

研究內容:基於器官功能、結構等解剖學基礎進行模擬分析及其仿生製備;模擬體內生理環境,開展新型細胞培養系統的研發;建立複雜組織器官的原創性三維細胞共培養系列技術和標準,並進行體內外評估和驗證。探索肝、腎等工程化器官的構建。

考核指標:建立原創性肝、腎等器官構建的工程化技術,並完成材料和構建技術的體內外驗證和評估,形成評估體系;建立相關技術要求不少於兩項;核心技術申報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6項(國際專利不少於2項),授權2-3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產、學、研、醫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2:1。

3. 產品開發

3.1 組織誘導性生物材料及植入器械

3.1.1 中樞神經再生材料和植入器械

研究內容:研究材料對中樞神經系統損傷後內源性神經發生微環境的影響,包括材料對內源性神經幹細胞的激活、分化與神經損傷修復的關係;材料對非人靈長類神經網絡形成及功能重建的影響;研究制定產品標準、診斷及評價神經再生和功能恢復的新方法,開展臨床試驗研究。

考核指標:完成腦損傷患者20例以上臨床試驗研究報告;完成20例以上急性或慢性脊髓損傷患者臨床試驗研究報告;建立腦脊液或外周血液診斷脊髓損傷/再生和功能恢復過程中基因表達譜的診斷標準;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在國際一流臨床研究相關雜誌發表文章3篇以上。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1.2 周圍神經再生材料和植入器械

研究內容:研究周圍神經損傷後微環境與神經再生的分子生物學機制及神經移植物對周圍神經再生相互作用途徑;重點研究周圍神經長距離缺損的修復,突破神經誘導性移植物製備關鍵技術,開展基於誘導型組織工程神經如可降解細胞基質化組織工程神經的構建研究, 並建立相應產品質量標準, 完成臨床前研究,開展臨床試驗研究;研究制定產品標準及評價神經再生和功能恢復的新方法,完成材料的體內安全性評價和有效性評價,建立生產線和質量保證體系,形成產品。

考核指標:2種產品獲得國家三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形成5萬件/年生產能力,並實現產品銷售;2-3種產品完成臨床前研究,進入臨床試驗;周圍神經缺損修復在人體內不短於8釐米,完成相關生物材料的全部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在國際一流臨床研究相關雜誌發表文章3篇以上。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2 高值骨科材料及骨修復替代器械研發

3.2.1 新型人工關節

研究內容:研發新型人工膝、髖關節。突破人工關節表面生物活性塗層與其基體高強度界面結合的製備技術,新型人工關節摩擦副材料的耐磨表面製備技術,表面抗菌技術等。

考核指標:研發新型人工膝關節、髖關節,並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人工關節生物活性塗層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剪切強度不低於40MPa,剪切疲勞強度不低於20MPa。人工關節摩擦副材料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經過1000萬次體外磨損實驗,人工髖關節千萬次質量磨損不大於0.05g,人工膝關節千萬次質量磨損不大於0.1g;臨床功能評價優良率不低於市售進口產品。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2.2 生物活性脊柱及節段骨缺損修復器械

研究內容:研發可誘導脊柱組織再生的新型脊柱融合器和節段骨缺損修復器械,包括兼具骨再生及治療功能的替代材料,可降解高分子及金屬材料等。

考核指標:研發生物活性脊柱修復器械及節段骨缺損修復器械各2種以上,其中至少各1種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脊柱融合器初始抗壓強度≥100Mpa,植入後可誘導脊柱骨組織再生,促進融合併具有人骨生物力學特性;節段骨缺損修復植入體可誘導會發生骨不連的節段骨(肢體骨,頜骨肢等)缺損再生或重建,對於大於4cm長度的缺損修復,初始抗壓強度≥8MPa,植入人體內1周新骨開始形成,6個月左右可達站立負重能力。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3 心腦血管植、介入材料和器械

3.3.1 具有血管組織修復功能的新一代全降解聚合物支架

研究內容:研發具有血管組織修復功能的新一代全降解聚合物支架,突破支架設計和製備的工程化技術,包括支架材料的設計及製備技術;血管內皮和中層平滑肌細胞表型調控;血管組織修復中的逆轉鈣化技術和降解控制技術等。

考核指標:病變血管兩年內基本完成修復重構,正常的內皮組織結構恢復,損傷血管自行修復並具正常血管順應性,晚期管腔丟失率小於傳統藥物洗脫支架,血栓發生率不高於藥物洗脫支架。產品申報或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3.2 全降解金屬與合金冠脈血管支架

研究內容:研發全降解金屬與合金冠脈血管支架,突破支架的設計和製備的工程化技術,包括產品用金屬與合金材料、支架管材加工、支架結構設計與製造、載藥塗層技術等;開展醫用金屬及其支架用管材質量穩定化製備技術研究,建立支架管材質控標準;開展金屬血管支架與機體之間力學、化學、生物學交互作用與降解代謝研究;研究制定產品技術要求,進行臨床前和臨床試驗研究。

考核指標:全降解金屬與合金冠脈支架取得臨床試驗批件,並進行400例以上隨機對照臨床試驗。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4 口腔植入材料及器械研發

3.4.1 新型牙種植體

研究內容:研發穿齦部分具有良好生物密封特性的新型牙種植體,突破牙種植體表面生物活化及抗菌改性技術,以及產品設計及精密加工等關鍵工程化技術,形成系列牙種植體並研發相應的配套器件及手術器具。

考核指標:新型牙種植體、種植體/基臺系統的靜態抗壓強度和抗剪切強度,以及承受107次循環的抗壓疲勞強度應高於市售同類產品;種植體植入後一年垂直骨吸收<1.0mm,植入後一年牙齦下行<0.5mm。骨整合時間≤2周;植入後骨結合率≥70%;1年後探診深度<3mm。產品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4.2 個性化頜面部軟、硬組織修復材料

研究內容:研發用於頜面軟、硬組織修復的生物材料,包括具有骨誘導性的個性化頜面骨修復材料和新型頜面軟組織修復材料。開展臨床試驗,進行組織修復和功能重建的有效性評價。

考核指標:個性化頜面骨修復材料具有骨誘導性,能再生新骨修復頜骨肢缺損範圍≥4cm,產品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新型頜面軟組織修復材料不低於市售進口產品性能,具有一定的抗唾液腺酶活性的能力、滿足再生組織修復或替代缺損組織的時間要求,抗降解時間≥18個月,具有誘導上皮細胞生長和遷移,以及肌細胞再生的功能,產品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3.5 血液淨化材料和體外循環系統或人工器官

3.5.1 血液透析材料及體外循環設備

研究內容:研發新型血液淨化膜材料和濾器,以及血液透析耗材;研發可攜式人工腎裝置。

考核指標:血液透析膜材料實現國產化,相關產品獲得CFDA產品註冊證;血液透析器在200ml/min血流量下的尿素清除率大於195ml/min,β2-微球蛋白下降率不小於40%,超濾係數達30-55ml/h/mmHg;吸附器中吸附劑吸附量高於現有吸附劑50-100%,可有效清除β2-微球蛋白、內毒素等生物毒素;可攜式人工腎進入臨床試驗,重量<5kg,電源持續時間≥8小時。上述產品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核心技術獲得國際和國內發明專利不少於3項(國際專利不少於1項)。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牽頭申報,產、學、研、醫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3:1。

4. 標準及技術規範研究

研究內容:新一代生物材料(組織誘導性材料、組織工程化支架及產品等)檢驗和評價的基礎科學研究。材料和產品的免疫原性、納米生物特性、組織工程支架與細胞相容性等生物相容性評價的新方法研究,以及探索評價新一代生物材料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分子標記,形成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建議。研究新型植入器械的生物力學與耐久性檢測與評價方法;研究包括植入性生物晶片等體內跟蹤植入體的新方法。研究並形成生物3D列印、納米材料、組織工程等產品的系列標準建議。

考核指標:協助制定15-25個生物材料新產品技術要求,並開展新檢驗方法的研究。制定新材料、檢驗方法系列化行業、國家標準建議或標準指南20項以上,包括具有組織誘導性、表面改性等新材料和3D列印、納米材料、組織工程化產品、新型植入器械等領域的新產品標準10-15項,先進檢驗和評價方法標準5-10項;制定管理標準和其它技術文件5項以上。

支持年限:2016-2020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專業單位牽頭,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於2:1。

申報要求

1. 本專項所有項目均應整體申報,須覆蓋全部考核指標。每個項目下設課題不超過5個,每個項目所含單位數不超過10家

2. 申報單位和個人必須籤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承諾各領域項目產生的所有科學數據無條件、按期遞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臺,在專項約定的條件下對專項各承擔單位,乃至今後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眾開放共享。如不籤署數據遞交協議,則不具備承擔專項項目的資格;籤署數據遞交協議後而不在商定的;期限內履行數據遞交責任的,則由專項責令整改;拒絕整改者,則由專項追回項目資金,並予以通報。

3. 本專項研究涉及人類遺傳資源採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須遵照《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並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生物谷 Bio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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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科技進展3月23日,科技部以通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製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等重點專項2020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發布)的形式正式對外發布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製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等13個重點專項2020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並公布了相關重點專項項目申報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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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幹細胞及轉化研究」等15個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    (8)「化學肥料和農藥減施增效綜合技術研發」試點專項諮詢電話:010-59199378。    (9)「糧食豐產增效科技創新」重點專項諮詢電話:010-59199379。    (10)「農業面源和重金屬汙染農田綜合防治與修復技術研發」重點專項諮詢電話:010-59199368、59199367。
  • 【項目申報】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
  • 中國新材料產業發展大會第一屆生物醫用材料創新創業大賽舉行
    2019年11月14日至15日,由中國材料研究學會主辦,華南理工大學國家人體組織功能重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湖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和湖南大學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共同承辦的「中國新材料產業發展大會第一屆生物醫用材料創新創業大賽」在湖南長沙國際會展中心舉行。
  • 寧成雲:專注研發生物醫用材料「黑科技」
    長期從事生物材料的醫用基礎研究,包括骨科生物材料及其表面改性、生物材料的細胞/組織相容性等研究工作。主持了「十二五」國家973項目課題、國家基金項目和廣東省產學研重大項目等課題和項目。「來張槎兩年多時間,我深刻感受到了這裡政府和園區的高效率,整體環境和城市配套都不錯,創新創業氛圍好。」
  • 西工大獲批3項2016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西工大新聞網11月9日電(通訊員 肖鼎新 記者 王凡華)日前,2016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立項工作已經結束。據悉,2016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西北工業大學共獲批3項牽頭項目、17項牽頭課題,科研經費合計1.19億元。此外,學校科技成果轉化代表性企業——西安鉑力特雷射成形技術有限公司和陝西迪泰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也各獲批1項牽頭項目,經費合計3865萬元。
  • 重點研發計劃三個重點專項視頻答辯評審專家名單—新聞—科學網
    詳情如下: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典型脆弱生態修復與保護研究」 重點專項2018年度指南(含定向)申報項目視頻答辯評審專家名單公告 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典型脆弱生態修復與保護研究」重點專項2018年度指南(含定向)申報項目視頻答辯評審工作安排,茲定於2018年5月29日組織召開項目答辯評審會。
  • 科技部發布重點研發計劃關鍵科學問題申報指南—新聞—科學網
    科技部關於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 863海洋技術領域07年度6個重點項目申請指南
    重點突破生物酶製劑、生物材料及生物農藥等生物製品的規模化生產的關鍵技術,獲得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原創性成果,建立我國海洋生物製品的創新體系,形成具有引領我國海洋生物製品產業發展作用的研發基地,提升我國海洋生物資源的綜合開發能力。     項目重點任務:本項目以海洋生物資源為原料,結合現代生物工程及生物化工等技術,研製開發海洋酶製劑、生物材料、生物農藥、功能性添加劑等生物製品。
  • 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冬奧」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通知
    中央、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 史賽克(SYK.US)竟然還是生物醫用材料大佬?
    一、生物材料概況1、基本概念生物材料(又稱生物醫學材料或生物醫用材料)是指以醫療為目的,用於診斷、治療、修復或替換機體組織、器官或增進其功能的材料。按照國際慣例,生物材料及其相關產品是生物醫學工程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療器械產業的基礎,其管理屬醫療器械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