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什麼要火?地攤經濟!打開朋友圈,大家都有意無意地說要去擺地攤,有的甚至都在行動了。逛夜市、吃小攤,10年前,隨處可見的地攤如今在很多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已經基本見不到了。2020年,為保民生,促就業,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地攤經濟」。有人說時隔多年終於可以重溫那接地氣的人間煙火了。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你真的開始了「地攤經濟」,要不要註冊個公司,企業、個人獨資、個體戶選擇哪個註冊?
答案是如果你是一時興起,擺地攤作為業餘收入的一部分,那其實沒必要。但是如果你找了經營方向,並把擺地攤作為一項事業,那麼還是有必要的,因為業務發展壯大後是必然要走向正規化的,註冊一個屬於自己的公司,還是非常重要的。關於企業、個人獨資、個體戶選擇哪個註冊?我們來分別看下三者有什麼優缺點?
首先,先來看下公司,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在我們有兩種公司類型,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公司優點:有限責任、易於轉讓所有權、永續經營,更容易籌集到資金;成立缺點:創辦複雜,非一般人所能承受,承擔個人所得稅及企業所得稅的稅收責任。總結一句話:要成立公司那是大企業要做的事,作為一個地攤從業者目前看還是不要考慮了。
其次,來看下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個人獨資企業優點:企業的建立與解散程序簡單,經營管理靈活自由,這類是費用最低的企業組織形式,企業成員是個人。缺點:自負盈虧,發展壯大有限,同時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總結一句話,不註冊個人獨資企業能隨處擺地攤,註冊了就只能一個固定地方經營,沒必要。
第三,我們在來看下個體戶。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根據規模和人數稅局核定數據按照這個徵收,優點:個體工商戶不需要固定經營場所和門面,稅收繳納相對較少。經營場所:無限制,可以流動擺攤。缺點:個體戶不能轉讓,個體工商戶從業人數包括經營者在內人數上限為八人。總結:初期的地攤經濟似乎更適合這種。
從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三者優缺點來看,對於地攤經濟從業者如果暫時非要註冊的話,似乎個體戶比較符合。但是話說回來,目前地攤從業者並不需要註冊也能在指定的經營地點從事經營,所以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選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