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倦世間,卻隨機殺人,你這是報復世間啊;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9月24日,湖南常德。
當地的漢壽縣人民法院,對於大學生厭世刺死無辜司機的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開庭時間為1月3日)
認為被告楊某犯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
但是限制減刑。
案件回顧
2019年3月23日,當晚接近凌晨的時候,司機陳某將楊某送到了當地的一處汽車站附近。
而楊某下車之後,直接趁陳某不備,對其連刺20刀,直接導致楊某死亡。(期間還有追砍這樣的行為)
在2019年的5月9日,楊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而被捕,此後就被檢察機關移交起訴。
說句不好聽的話,既然他已經產生厭世,為何當時殺人之後,不z殺呢?
或者說你這麼想s,有的時候也可以如你所願。
因為他的罪行屬實惡劣,實在是不足以抑鬱症開脫。
的確,楊某的抑鬱症鑑定書,是有。
確實只能擔負部分刑事責任的能力,只不過楊某的行為,讓人感到發指。
第一,無矛盾的司機
司機陳某很冤枉,他和楊某沒有半點矛盾,唯一的交集是半夜拉上了這個兇殘的殺人兇手。
要知道陳某有老婆,也有孩子,結果現在就剩下孤兒寡母。
他老婆對著孩子的一句:「我會比爸爸更愛你」(大的已經工作,但是小的才4歲)
直接讓人淚目。
第二,有其子必有其家屬
楊某家屬的態度著實讓人覺得噁心。
其實在法律當中有一條確實有些限制,那就是在得到民事賠償的情況下,很難再要求刑事重罰,這就是一種客觀的現象。
但是在本案當中,受害者方面提出了110多萬的民事賠償,而楊某也表示希望:「依法判決」
但是楊某家屬的表現形式又是如何?
除了賠償5萬元的安葬費之外,再沒有賠償。
連道歉都沒有。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陳某方面作出決定:放棄民事訴訟,希望刑事上重判楊某。
但結果,是死緩。
遇害滴滴司機親屬:嫌犯父親託人送來5萬
因為當時陳某是平臺的司機,所以事情發生之後平臺也是成立了應急處置小組,一方面配合警方調查,一方面安撫司機的家屬,並進行了一些人道主義援助。
關於楊某
我們對於抑鬱症患者充滿了同情,但是楊某以及其同類型的是一個意外。
因為在我們的印象當中抑鬱症,那往往選擇傷害的是自己,不會主動去傷害和攻擊他人。
雖然很多人給出的標題和命名,都認為他是一個厭世的大學生。
當然這個「厭世」的說法,也有可能是楊某自己承認的。
但是你想一下這樣的一個兇手,一個病人,它能分得清自己的想法和所做的行為麼?
厭世,是自我厭倦世間;而仇世,是對於世界的一切都懷有仇恨,想要報復。
我們可以理解為過度的壓抑來進行宣洩,但是途徑有很多。
他選擇了最為自私的方式:殺人。
通過自我的激情宣洩,然後對於別人的痛苦,來產生自我的快樂。
惡之又惡。
不過有一點我們需要注意,法院的判決其實是沒有毛病的。
當然還是因為楊某的抑鬱症,加上他有自首情節,所以就免於死刑,只是死緩。
但是反過頭來一想,他最奢望的就是死,現在讓他在監獄裡一直受罪,何嘗不是一種最大的懲罰。(當然如果他真的想死的話,早就死了)
我們要看到的本質是什麼?
是一個成年人自私的想法,去殺害了另外一個無辜且認真生活的人。
而不是擴散到整個抑鬱症群體,對他們產生了一種歧視和排斥。
當然最後,還是希望對於精神病和未成年這兩方面的法律多加完善,不希望這種身份成為可以讓罪犯興風作浪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