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開車時帶著怒氣,看到別人別車、加塞,就會變得脾氣暴躁,有可能會下車與對方動起手。然而今天我們要說的這一對男女就特別過分了,他們竟然對一位16歲的學生動起了手,而原因竟是他們在停車時,這位16歲的女學生沒有給他們讓路。
這件事情發生在6月28日,當天晚上牛女士的女兒正在沿著路邊往家走,一輛紅色的馬自達轎車想要在路邊停車。當時孩子可能沒有注意到後面有車要停下,所以就沒有及時走開,沒想到車上竟然下來了一男一女對孩子進行了毆打。
當時一名目擊了現場的圍觀者表示,當時這名女學生其實已經走到人行道上了,但車主還是把車開了過去,用車頭撞了一下學生,不過撞得並不重,小孩沒有受傷。接著車上就下來了一男一女,兩個人對著小孩又是拳打又是腳踢,孩子毫無還手之力。
從現場的照片也能看出,學生的胸前有一個很大的腳印,而且身後也有很多腳印。當時孩子被打得很嚴重,精神都有些恍惚了,問她父母的手機號,她都說不出來,感覺精神特別緊張。
打完人之後,這輛紅色的小轎車就離開了現場,圍觀的人問不到孩子父母的手機號,就幫忙報了警。牛女士知道孩子十分生氣,之後趕緊帶著女兒到醫院去檢查。經醫生檢查,女孩的胸部出現了閉合性損傷,閉合性顱腦損傷,要住院治療。
自己的孩子被打成這樣,作為父母的肯定很心疼。為了給自己的孩子討回公道,牛女士在孩子住院期間也多次往返派出所了解相關情況。民警通過車上的車牌號找到了打人的女子,她卻說只有自己打了人,別人沒有動手。
後來過了一個月,警方對牛女士和打人者進行了調解,但打人的女子還是說只有她踢了孩子幾腳,別人沒碰過孩子,牛女士自然是不相信的,現場那麼多圍觀的人都說是一男一女,牛女士就想看看這個打人的男士到底是誰,為什麼一直躲著不出來。
又過了兩個月,雙方對此事再次進行調解,牛女士說自己沒有別的要求,只希望對方把該賠的醫藥費賠付了,另外要求見打人的男子。但讓牛女士失望的是,這名參與打人的男子一直都沒有現身,而且對方也沒有正式地跟自己和女兒道過歉。
為了避免給孩子的心理留下陰影,所以牛女士也不想再繼續追究下去。10月11日,雙方就此事達成和解,打人的女子賠償了牛女士4萬元,牛女士也承諾不會對此事再次進行追究。
我國的交通法規中有明確規定,行人在道路上是有優先通過權的,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的路段,機動車應該放慢車速給行人讓路。然而這一男一女竟然因為行人沒有主動讓路就動手打人,而且打的還是一名十幾歲的孩子,怎麼能下得去手呢?他們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了,對於這樣的行為,應該嚴懲,避免他們以後再做出這種傷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