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府政府昨日(22日)公布,為防新冠肺炎在澳門傳播,澳門政府刊登兩項行政長官批示,由今日(23日)零時起,若過去21天內,曾到過中國以外地區的內地、香港及臺灣居民,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以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頒佈了相關批示。禁入境指令在今日(23日)零時起實施。
繼前日政府宣佈兩周內曾到內地及臺灣地區以外的國家地區者,入境醫學觀察增至二十一天後,特區公報昨刊登兩項行政長官批示,自今日凌晨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二十一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和臺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本澳傳播。
公共利益可豁免
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相關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澳門行政長官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頒佈了第二四一號批示及第二四二號批示。上述主要是第二四一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內容。
至於第二四二號行政長官批示,同樣關乎疫情防控:自今日凌晨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和臺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二十一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劃21天堵漏
該兩批示都是現行的入境管控措施的「加辣」版。今年三月廿五日起,本澳已禁止所有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及臺灣居民入境本澳。全部外國人亦禁止入境。至第三季疫情相對緩和,當局允許與本澳有密切關係的外籍人士,之前在內地逗留滿十四天,經申請獲批後可入境。
上述相關期限與新的醫觀日期統一為廿一天,避免日程不一以致防疫漏洞。日前疫情應變協調中心亦表示,當局已與珠海有關方面協商,若香港入境珠海不足廿一天者,其健康碼不會顯示為綠碼,即不能入境澳門。
設專線接聽查詢
衛生局表示,因應部分人士對隔離醫學觀察政策有疑問,當局昨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運作專線電話28561122,安排更多人手回答相關措施的查詢,每日早上九時至傍晚六時接聽查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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