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筆下的高更,中年之後突然被藝術感召,拋家舍業,拋妻棄子,當起了畫家。為夢想all in,高更做得很徹底。讀到這個故事的時候,也心嚮往之,人生能這樣梭哈一把,也是很酷的。
像少林足球裡的豬肉榮,有一個舞蹈家的夢想,像喜劇之王的死跑龍套,有一個演員的夢想。夢想,像每一個參加選秀的歌手,最後都是為夢想發聲。夢想,這種每個人都可以擁有的東西,看起來很廉價,卻又有一種神奇的魔力,讓卑微的靈魂變得高尚,讓平凡人變成發光體。
那些初出茅廬的年輕人,常常懷揣夢想,帶著使命感,在雲端俯視市儈,城府,金錢……一切都可以不在眼裡,夢想,才是人生的意義。自認實現了夢想,便擁有了一切。
很久之前看過一個歌唱類選秀節目,一位30出頭的選手表現平平,一看就沒有唱歌的天賦,他自稱常年參加各種選秀,至今也沒有取得任何成績。主持人問,為什麼執著於唱歌?這位選手說,小時候隔壁老奶奶總誇他唱歌好聽。於是,唱歌成為了他從小到大的夢想。這一碗毒雞湯灌下去,從此不踏實做事掙錢,專心做夢。
先做事掙錢,還是先做夢?這樣的問題,那些胸懷夢想的年輕人不會放在眼裡。只有當他們沿著夢想一路前行,碰壁,成長,遇到諸如:異地戀不敢辭職相聚,想結婚沒錢買房買車,背上房貸每日負重前行漸漸失去做夢的能力,最後終於發現現實中的問題,毀掉了夢想,而錢,能夠解決99%的問題。難怪有人生經驗的人忠告:沒錢,不要做夢。
馬雲大大,不是因為擁有讓生意不再難做的夢想,才有了阿里巴巴;華為也不是因為任老闆有超越蘋果的夢想而誕生;當然,騰訊也不是因為小馬擁有連接一切的夢想才創立。最初的娃哈哈,只是為了謀一份生計。先做事賺錢,做大,做強,再做夢。
正如老子所說: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如果有人問,自己不知道該做什麼時候,告訴他,先做小事,做易事,先腳踏實地賺錢,有了錢,做什麼事都更容易成功。或者,在賺錢的過程,你就知道自己該幹什麼了。
毛姆筆下的高更為夢想all in之後,最終在大溪地島染上麻風病而死。遺作聞名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