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臺《關於加強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管理工作指導的意見》,規定我市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少年(除聾、低視力、肢體殘疾等存在明顯殘疾的學生以外),從小學二年級開始可在其學區內申請隨班就讀。
開展隨班就讀是發展和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重要形式,是維護殘疾兒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教育權利的重要保障。該《意見》明確,隨班就讀的對象指按照規定程序評定,並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的視障(包括盲和低視力)、聽障(包括聾和重聽)、輕至中度智障、肢體障礙、腦癱、自閉症、多重障礙等類別的殘疾兒童少年。評定標準按照《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由學校履行申請、上報、審核、備案的程序,報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確認。承擔隨班就讀任務學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維護有特殊需要兒童少年的隱私權,不得隨意公開個人資料。
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少年(除聾、低視力、肢體殘疾等存在明顯殘疾的學生以外)原則上可從小學二年級開始申請隨班就讀。已隨班就讀的學生一般兩年進行一次複測,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複測結果進行審核,學生的殘疾狀況已有改善且不再符合殘疾評定標準,從新學期起取消其隨班就讀學生的資格,自然轉入普通教育班級學習;學生的殘疾狀況仍符合殘疾評定標準,則繼續保留隨班就讀資格,學校應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家長。小學六年級和初中學生一般不再新申請隨班就讀。隨班就讀對象的確定、撤銷工作在第一學期進行,學生可從新學期開始取得或撤銷隨班就讀資格。
實行隨班就讀學生雙重管理辦法,即:學生除在隨班就讀學校按規定註冊學籍,同時其學籍還要在轄區所屬特教學校備案,設在市、縣兩級特殊教育學校內的隨班就讀工作指導中心為所轄行政區劃內隨班就讀學生建立學生檔案,進行跟蹤管理。在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的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者,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發放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證書,並可根據實際提供一定年限的職業教育,為他們實現就業創造條件,也可推薦到相關殘疾人就業培訓機構接受專門職業培訓。
《意見》指出,根據隨班就讀學生的特點整體設計學生在隨班就讀期間的課程(含康復訓練)內容、實施途徑與方式,制定個別化教育方案。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活動,除完成規定學習課時,保證每個隨班就讀學生每天享有不少於30分鐘的個別輔導和專門訓練。
加強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管理工作,是貫徹國家、省市加快特殊教育發展有關法規、政策的重要步驟,是推動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有效舉措,也是密切聯繫困難群眾、落實群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實際行動,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高度重視,對發展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的特殊關愛和有力支持,標誌著我市以特教學校為骨幹,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特殊教育工作體系建設向全國先進行列又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隨班就讀對象按照規定程序評定,並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
●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少年可從小學二年級開始申請隨班就讀
●隨班就讀學生除在就讀學校註冊,還要在所屬特教學校備案
●隨班就讀學生每天享有不少於30分鐘個別輔導和專門訓練(記者 王 靜 李雲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