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臺文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單位員工數量開辦託育所

2020-12-22 澎湃新聞

12月13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吉林省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新聞發布會,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楊春光出席並對《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據吉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網站消息,楊春光在發布會上介紹說,10月15日,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9﹞42號),《實施意見》的出臺,使吉林省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健康發展有了依據和遵循,託育服務制度建設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關於文件的主要內容,楊春光介紹說,《實施意見》分三個部分。一是確定總體目標。2020年底,建立一批符合吉林省實際的、具有示範效應的託育服務機構;到2025年,吉林省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指導、資格準入、保障措施和監督體系基本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育齡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二是明確主要任務。包括建立基本的託育服務支持政策、建立嚴格的託育服務登記準入制度、建立有利的託育服務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託育服務監管體系四項共10方面任務。三是強化組織領導。包括堅持政府主導、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部門聯動、強化部門協同,堅持輿論導向、強化宣傳倡導三方面內容。

關於文件主要特點,楊春光介紹說,一是試點先行,覆蓋全省。2020年底,在長春和吉林市先行試點建立3-5家、其他市州先行試點建立1-2家符合吉林省實際的、具有示範效應的託育服務機構,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覆蓋全省,進一步滿足育齡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二是探索建立符合吉林省實際的託幼服務一體化模式。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育班,招收2-3歲的幼兒;鼓勵獨立開辦的託育服務機構開設乳兒班、小託班和大託班,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單位員工數量單獨或與駐地社區聯合開辦託育所,為員工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託育服務。三是建立用地優先保障機制。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年度用地計劃並予以優先保障。四是對虐童等行為實行零容忍。各類託育機構在開展託育服務工作中,發生虐童等行為的實行零容忍,並將相關責任人和市場主體失信信息納入省社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五是實施等級評價和動態管理。由衛生健康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託育服務機構等級評價標準,定期組織對託育服務機構進行綜合評價,實施動態管理,評價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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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提供的處罰單印證了汪某某受原告管理的事實,表明宋某某與汪某某系同一企業員工。根據2009年10月起實行的郵政法、快遞業務經營管理辦法等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故宋某某及汪某某不能作為合法有效的承包人主體。宋某某作為原告的業務員,接受了原告的勞動管理。證人汪某某陳述宋某某早上七點到網點取件派送,晚上七點至網點交件結算等等,視為工作紀律勞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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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與孕期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  本案中,物流公司雖然在作出解除決定時並不知曉範女士已經懷孕,但是在作出解除決定之前範女士已懷孕屬於客觀事實,故物流公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為由和範女士解除勞動關係,構成違法解除。
  • 用人單位通常這樣逼迫員工離職,降薪、調崗都是小場面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無論是企業裁員還是決定提前解散,都應當向被裁、被解除的員工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用人單位倒閉註銷或是大規模裁員,很容易產生群體性的勞動糾紛,就是源於經濟補償的支付問題。有一些企業為了不支付經濟補償,會提前用一些「技巧」,讓員工自己離職。
  • 員工入職後被發現學歷造假,用人單位怎麼處理最妥善?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工作經歷、學歷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者提交虛假學歷證明,導致用人單位據此予以錄取,勞動者的行為侵害了用人單位的知情權,已構成欺詐,且有違誠信,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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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用人單位制定的績效考核制度,既涉及員工的經濟收入,也會影響員工職位、崗位的變動。用人單位調整績效考核制度時,如果有員工表示不同意,用人單位是否能繼續調整績效考核制度?如果繼續調整,又應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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