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前幾天,讀者李女士撥打我們的熱線反映了她在家樂福超市買到了過期食品的遭遇,並希望給大家提個醒,以後買食品時,每一樣東西都要看清楚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否則很容易買到過期食品,真是防不勝防啊。■沐蘭
今年的3月7日,李女士在歷下區解放橋北的家樂福超市購物,買了一桶淨含量102克的樂事悠米脆,回家後發現這桶悠米脆已經過期了3個多月,李女士很生氣,過期那麼長時間的食品怎麼還能擺在貨架上賣呢?超市的管理人員也太不負責任了吧。於是李女士撥打了我們的聯動熱線12345,訴說了自己的遭遇,並說自己手中留有購物小票,希望相關部門幫忙落實查處。
我們的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馬上連同解放路工商所到家樂福超市了解具體情況,同時電話聯繫消費者到現場進行調解。
在事實面前,家樂福超市方面承認工作有失誤,導致過期食品長期擺置沒有下架。最後超市方面同意依據食品安全法向李女士退一賠十,並向李女士賠禮道歉。李女士表示理解,對這個處理結果很滿意,並對我們的工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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