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西晚報】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禁停路段停車被交警貼了罰單,大同市一女子將交警貼的罰單照片發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裡,並公開辱罵執法交警。3月8日,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交警、派出所依法傳喚了當事人昝某,並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處罰。
大同市平城區振華街路段屬于禁停地段。3月6日16時20分許,交警二大隊執勤民警發現一輛晉B98xxx轎車違法停放在機動車道,車上無人。交警按照處置程序,採集了證據,並將《違法停車告知單》粘貼在了車上。
當日,一則辱罵交警的消息開始在微信朋友圈內瘋轉。「xx交警,有點時間就……」發帖人為車主昝某。隨帖還配發了一張違停告知單的圖片。此消息經多人轉發、多人評論後,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3月7日上午10點許,大同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向所轄的振華街派出所報了案,隨後涉事車主昝某被傳喚到了公安機關。面對訊問,昝某表示,違停被貼罰單後,她越想越生氣。晚飯之後覺得無聊,便將此事發布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群裡,想藉此洩憤,面對訊問,昝某流下了懊悔的眼淚,主動向交警支隊和執勤民警道歉,並表示以後再也不做這樣無知的事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有關規定,昝某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處罰。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公安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都有嚴格的規定,如果對處罰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上級機關申訴。若僅僅是為了發洩個人情緒,公然在社交網絡上惡意侮辱他人,等待你的將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