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12月20日訊 (記者 馬志亞 通訊員 志勝 良偉) 車輛違停被處罰,司機不僅沒有認識到錯誤,反而在微信朋友圈發文辱罵交警。20日,徐州睢寧警方經過調查,對涉嫌尋釁滋事的司機仝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14日上午11時許,睢寧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巡邏至城區永安路附近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違規停放,給周邊出行帶來了不小的影響。民警依法開具了《機動車違法停車告知單》,並採取拍照的方式固定相關證據。
當日下午,睢寧網警在網上巡查時,發現網上出現了配圖辱罵交警的網貼。經調查,該條網貼出自於仝某某的微信朋友圈,他對交警給其違停貼單不滿,不僅上傳了《機動車違法停車告知單》照片,還配上粗俗貶損的文字辱罵交警。仝某某的行為在輿論上造成惡劣影響,睢寧交警大隊調查後,將發布辱罵交警的信息反饋到轄區睢河派出所。
在民警多次聯繫下,迫於壓力,仝某某到睢寧縣公安局睢河派出所投案自首。鑑於仝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有投案自首的情節,並能如實供述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睢寧警方依法對仝某某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校對 王菲
【來源:揚眼】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