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五月是我國的保密宣傳月,各位小夥伴們有沒有接收到國家保密局的宣傳簡訊呢?那麼大家知道國家秘密的保護有哪些法律規定?下面就讓我來給大家普法一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系統的規定了國家秘密的範圍、等級劃分,以及國家秘密持有部門應當採取的保密措施,洩露國家秘密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下面由我給大家介紹一下吧。
一、國家秘密的範圍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洩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二、國家秘密的密級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密級的確定權限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權限、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範圍內按照規定的權限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
四、保密期限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五、洩密行為
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郵寄、託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印製、發行,廣播節目、電視節目、電影的製作和播放,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網等公共信息網絡及其他傳媒的信息編輯、發布,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六、 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施行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洩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秘密的;(2)洩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3)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4)洩露國家秘密已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5)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定洩露國家秘密的;(6)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洩露國家秘密的;
行政責任: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託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複製、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
(九)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來源:中所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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