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給全民"發紅包" 消費券每人可拿3600元
2008年11月19日 09: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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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9日電 臺灣《聯合報》19日頭條新聞報導說,為刺激民間消費拼經濟,臺當局發放消費券的政策18日拍板定案。「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消費券不分老小、人人可領,每人一律發3600元(新臺幣,下同)。
這是臺當局有史以來首次「全民發紅包」,總金額高達829億元。以每戶平均3.01人計算,每戶將可以領到1萬元出頭;估計可提高明年經濟成長率約0.64個百分點。
「行政院」將訂定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通過,「行政院」希望能趕在明年農曆年前發放,越快送到全民手上越好。
劉兆玄說,這項政策目的在刺激消費,而非社會救助,因此不排富;但如果經濟狀況好的人覺得不需要,當局歡迎把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捐消費券的納稅人可抵稅,在報稅時列舉申報「捐贈扣除額」。
「經建會」表示,原則上不限制購買的商品,民眾只要在辦妥營業登記之商家都可使用,包括買麵包、買衣服、買化妝品、買家電、KTV唱歌、看電影、住旅館等,都可以用消費券。
但仍有一些行業即使有辦營業登記還是會被排除,像買樂透彩、悠遊卡儲值、繳補習費、繳學費、買基金、買車票、郵票、繳電費、水費、電話費等,都不能使用消費券支付。
消費券將委託「中央銀行」印製,政府發券、不發消費儲值卡。商店收到消費券後,只要加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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