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玉莉作為一個在廣州荔灣區經營醫療器械多年的小企業主,原本遵紀守法過著自己普通的生活,疫情期間一場「突如其來的橫禍」徹底改寫了她的人生。
銷售工業口罩被判假冒註冊商標罪
一切還得從購買口罩說起,沒有做口罩生意的她,疫情期間有老闆找她買口罩,她湊巧找同行買了一批口罩,結果對方原本說好的買口罩不要了,自己只能在朋友圈推銷自己的工業口罩,最後客戶明知是工業口罩還把口罩捐贈給了武漢一家醫院。原本以為事情就過去,客戶不知怎麼懷疑是假口罩,雙方發生爭吵,以及投訴舉報,彭玉莉也不服氣,堅信認為不是假口罩,為此去派出所報警,同時也向上家質問,最後導致案發,一查這些工業口罩還真都是假的。
2020年7月29日荔灣區法院判決彭玉莉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判決同案被告張志明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指控顯示,彭玉莉銷售的口罩都是都是從上家張志明處購得,張志明在最高法的中國庭審公開網公開的庭審錄像中稱,自己是做漁具的,22號那天看到同學朋友圈說他舅舅是做口罩批發的,他就問到電話後直接去其檔口拿口罩。也不知道那些證件真假和口罩真假,當時一直以為是真的,在批發市場檔口拿貨,口罩都在檔口外面擺著。後來網上新聞說很多假的3M口罩,對比後覺得有問題。
律師稱當事方才是受害者
公開的庭審錄像中,彭玉莉稱,當時就一再問口罩是不是真的,還要求把證件發過來,第一次發來證件沒有仔細看,後來發現是過期的,要求對方重新提供,後來又發的營業執照電子版也看不清。以前沒有賣過口罩,也確實不懂工業口罩的真偽辨別,以及需要哪些證書,賣出去的口罩都明確告訴對方這是工業口罩不是醫用口罩。
彭玉莉的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認為,彭玉莉明顯不是主犯,本案中因張志明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行為存在,才導出現彭玉莉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且張志明銷售的金額和範圍明顯大於彭玉莉,另外彭玉莉也不是偵查機關認定的個體工商戶,系廣州昱利醫療器械進出口有限公司負責人。
此案中是張志明將其假冒的3M工業口罩賣給彭玉莉,張志明起初還一直保證口罩不是假貨,還提供證書欺騙彭玉莉。當然,庭審錄像中張志明的上家(已判刑)也對張志明保證是真貨,也向下家張志明提供虛假證件,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彭玉莉也是受害者。
此案已提出上訴
有律師就表示:這個案子很多奇怪,把下家變成主犯,上家變成從犯,本身邏輯上讓人很奇怪。另外作為小企業主的彭玉莉,如何學會辨別工業口罩真偽,如果在自己真不知道真假的情況下,案件往往依靠口供來進行輔助決定。
彭玉莉的愛人也表示對此堅決不服,認為彭玉莉本身就是受害者,之前沒有做過口罩,也不知道如何辨別工業口罩真偽,買的時候上家也一再保證是真貨。最後自己老婆還是主犯,非常奇怪。起初彭玉莉堅決不認罪,在某些「引導」下,估計是精神崩潰想早點出來,以為真的可以馬上出來。這些可以調查。
一審判決後彭玉莉已經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中,彭玉莉也堅決認為,一審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錯誤,上訴人並非主犯,二三裡資訊將繼續關注此案進展。
(二三裡編輯 侯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