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你看中了他的高息,他看中了你的本金,確認過眼神,如何做到不被套路?法院這就為您支招。
1、什麼是非法集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具體為: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公開性: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社會性: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2、非法集資常見手法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二是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
四是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有時採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3、如遇以下情形向公眾集資的,務必提高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資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以房」養老等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互助」「慈善」「影視文化」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放投資理財等內容廣告傳單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帳戶、境外帳戶繳納投資款的。
4、防範非法集資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徵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
敲黑板、劃重點
如何理性辨別
避免掉入非法集資「陷阱」
法院溫馨提示
一要理性,不要僥倖。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來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堅守理性底線,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風險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實際,問問家人朋友怎麼看,不要被賭博心態和僥倖心理蒙蔽雙眼!
二要穩健,不要冒險。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還可能是投資騙局,投一次就血本無歸!要合理評估自身承受能力,審慎確定風險承擔意願,不冒險投資!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豐厚、條件誘人、機會難得、名額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個心眼兒,絕不要聽風就是雨,盲目「隨大流」投資!
來源:滕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