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對於教師來說,雖然不是漲薪年,但是一個「補齊」年,待遇會有所改善,這是肯定的。
今年5月份,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就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公務員一事,教育部連發兩個通知,要求2020年底以前必須完成這項目標任務。
這次教育部的態度這麼強硬,已經出臺了教育督導問責辦法,那麼看來這次一定有大運作。這個事情讓廣大教師望眼欲穿,到底啥時候才能看到效果呢?為什麼工資直到現在還沒有動靜呢?對於這個問題,是這樣的:
首先:各地率先開展的是教育經費的自查自究;我們這裡有人社部門牽頭,教育部門配合,對3年以來的教育工資津貼待遇等進行了自查自究。和地的情況應該差不多一樣;
其次:省、市逐級進行了教育督導;就在6月份,我們當地接受了地市教育督導,尤其是教師待遇落實情況作為重點,進行了匯報。接下來,省的督導也將進行;
第三:地方正在研究落實「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這個標準;就我們當地的情況來看,工資這一塊,已經與公務員基本持平,在教師其它待遇方面,落實不好的,正在著手解決之中。
最後:教育部督查目標應該在年底前見分曉;教育部的督查安排在9月10月份;這個時間節點之前,各地行動的高潮是在7月8月,在9月份,各地會有個方案或結果;教育部督查,這個方案和結果就是匯報的重點。雖然不一定落實到位, 但至少是正在執行之中。這個「執行」在年底前會到位,因為畢竟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節點是:「年底前」嘛。
綜上所述,教師工資的新運作應該會在9月份啟動,年底前落實到位。和教育部的督查保持一個節奏。
那麼,這次教育部督查,教師工資都會發生哪些改變呢?
一、崗位工資進一步達標;
崗位工資會進一步規範,按照統一的標準實施。一位教師反映自己聘的是七級崗位,崗位工資執行的2500元,實際上現執行的是2019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準,這裡面明確七級崗位的崗位工資是2773元。這次,就是要達標這個崗位工資。
二、薪級工資進一步達標;
以薪級28級為例;教師的標準應該是1985元;而有的地方執行的是1790元;這裡面,基本上缺少的就是10%。這就是今年要達標的另一項內容;
三、年終的目標考核獎和14月工資將到位;
有的地方實行的是公務員優先,公務員的目標考核獎和14月工資發放很到位,但教師這一塊卻是空白,這就是差距;要知道,這兩個項目標準是本人月全工資,兩項加起來少說也在1萬到1萬5之間。有的地方只是象徵性地發2000元了事;現在這個有望補發。
四、績效工資進一步規範;
這個績效工資應發多少,各地不一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次績效會規範,執行少的要進行加量,我們每人月平均在400至700元左右,可以參照。
五、各種津補貼會加項;
津補貼有班主任津貼、農村教師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物業補貼、通訊補貼等,這個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應該會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來定;因為它不屬於基本工資的內容,財力吃緊的情況下,這個津補貼仍不容樂觀;
結語:
大家注意到,「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公務員」,這裡強調的是「工資」,而不是「待遇」,要加以甄別。工資也就是崗位、薪級和績效這3部分。
一邊講工資和待遇,一邊教師還要守住初心,具有熱愛教育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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