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時間表來啦!《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發布 (建議收藏)

2020-07-16 閃電新聞

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6日訊 今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了《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並公布了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程表。根據進程表,最早的是普通類提前批和體育類提前批第一次志願,將於7月30日(9:00—18:00)填報。建議考生和家長仔細研讀,收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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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

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試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招考委〔2019〕4號)、《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委〔2020〕2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見。

一、錄取組織機構及職責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招生高校具體實施。

(一)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成立錄取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錄取各環節工作,研究處理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突發問題以及其他具體事項,向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請示匯報重大事項,負責錄取現場的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監督在我省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二)錄取工作辦公室下設計劃管理與錄取審核組、投檔與信息管理組、綜合協調組、保障服務組、督察信訪組等5個工作組。

(三)招生高校要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錄取工作。要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強化工作條件保障,落實值班制度,確保網絡信息安全;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招生章程,嚴格錄取工作程序,按照錄取規定時間完成閱檔、退檔、審核、錄取等各環節工作;要公布招生錄取監督信訪電話,認真做好考生的信訪接待工作。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的複議要求或錄取中的特殊問題,要及時研究,形成決議後迅速作出書面答覆。

二、夏季高考錄取辦法

2020年夏季高考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類,按類別分批次依次進行錄取。各類別、各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專業,考生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各類別、各批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志願填報和錄取。

(一)普通類。

普通類分為提前批、特殊類型批和常規批三個錄取批次,錄取工作按三個批次依次進行。根據考生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類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1.2劃定普通類一段線;按照普通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和生源情況劃定普通類二段線,作為考生參與錄取的最低控制線;按照普通類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0.5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1.提前批。

包括軍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費生(師範、醫學、農科)、市級政府委託培養師範生、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員、飛行技術、部分高校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和緊缺涉農試點專業等類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飛行技術、直招士官生等類型的專科招生。

(1)志願填報。

安排2次志願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第1次志願填報,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願;第2次志願填報,考生填報4個順序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一般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以下情況除外:①公費生(師範、醫學、農科)在院校志願下可填報1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②市級政府委託培養師範生單設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為1個獨立的院校志願,院校志願內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③高水平運動員單設志願,設1個高校志願,不設專業志願。考生只能填報取得合格資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的名單為準)的高校,同時取得多個高校資格的也只能填報1個高校志願。④軍隊招收飛行學員招生錄取辦法另文公布,不需填報志願,在提前批之前完成錄取。民航招收飛行學員每個院校志願只可填報1個專業志願。同一院校本科、專科分別單設投檔單位。

普通類一段線上考生可填報提前批本科專業志願,也可以填報提前批專科專業志願;普通類一段線下、二段線上考生只能填報提前批專科志願。

飛行技術專業分數線參照民航總局有關規定執行,直招士官生分數線參照我省直招士官生文件要求執行。

(2)投檔辦法。

①第一次志願投檔。對達到或超過普通類一段線的考生,根據其志願,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1.2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以下情況除外:

軍隊院校、公安院校、直招士官生的院校投檔,分別按照軍校、公安、直招士官生相關文件執行。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依據招生高校確定的入圍考生名單及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志願全部投檔。

軍隊招收飛行學員,根據軍隊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單全部投檔;民航招收飛行學員,根據考生志願關聯合格名單全部投檔。

公費生(師範、醫學、農科)招生、航海類專業招生,對達到或超過普通類一段線的考生,依據其志願,按照招生計劃1:3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

委培師範生招生,根據有關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及考生填報的志願,對達到或超過普通類一段線的考生,根據其志願,按招生計劃1∶1.2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關聯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考生資格,對達到普通類一段線(部分考生執行普通類一段線的65%)的考生全部投檔。參加文化單獨考試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單獨辦理錄取手續。

部屬及外省省屬高校有特殊投檔要求的,須於投檔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後確定。

②第二次志願投檔。按志願順序分4個輪次依次投檔錄取,首先按考生第一志願投檔錄取,未完成計劃的高校參與第二輪次投檔,進行考生第二志願錄取,依此類推。

每個志願投檔辦法與第一次志願投檔辦法一致。

2.特殊類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等本科招生。

(1)志願填報。

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分別填報志願,均安排1次志願填報,設1個高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在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且具有相關資格的考生,可填報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志願。考生所報志願必須與取得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藝術團兩類資格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此兩類志願。

(2)投檔辦法。

特殊類型批投檔分兩個階段進行,先投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專項錄取結束後再進行高水平藝術團投檔。

將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且取得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錄取資格的考生根據其志願分別向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全部投檔,由招生高校確定錄取名單。

3.常規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類型批的其他本、專科招生。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的辦法。

(1)志願填報。

安排3次志願填報,第1次志願填報由普通類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科志願,第2次和第3次志願填報由普通類二段線上考生(含未被錄取的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專科志願。

3次志願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願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每次填報志願的數量最多不超過96個。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志願包含在96個志願之內,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可在常規批第1次志願填報時填報,若第1次志願錄取完成後仍有剩餘計劃,可在常規批後續志願填報時繼續填報。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願包含在96個志願之內,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可在常規批第2次志願填報時填報,若第2次志願錄取完成後仍有剩餘計劃,可在常規批第3次志願填報時繼續填報。

公費專科醫學生包含在96個志願之內,考生可在常規批第2次志願填報時填報,若第2次志願錄取完成後仍有剩餘計劃,可在常規批第3次志願時繼續填報。

「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職階段招生,總成績達到或超過普通類一段線下50分的考生,可在常規批第2次志願填報時填報,若第2次志願錄取完成後仍有剩餘計劃,可在常規批第3次志願時繼續填報。

(2)投檔辦法。

將考生按分數(位次)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專業類)+學校」志願順序投檔。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等對報考資格有要求的,投檔時須關聯具備資格考生名單。

山東省屬高校統一按招生計劃1∶1投檔。部屬及外省省屬高校按其確定的投檔比例投檔;未調整投檔比例的,按其招生計劃1∶1投檔。

(二)藝術類。

藝術類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專科批三個錄取批次,錄取工作按三個批次依次進行。各專業類本科文化控制線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劃定,其中文學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攝影類為普通類一段線的85%;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0%;舞蹈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專科文化控制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執行的其他院校,部屬高校及部分省屬高校除美術類專業之外的藝術類專業,省屬公費師範生、市級政府委託培養師範生專業招生。

(1)志願填報。

安排2次志願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設1個高校志願。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每個高校志願均設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其他類高校志願內只可填報1個專業志願。省屬公費師範生藝術類專業可填報1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市級委託培養師範生藝術類專業招生,「招生高校+專業+委培市」為1個獨立的高校志願,高校志願內只可填報1個專業志願。

填報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執行的院校本科專業志願,不受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線限制。填報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類別的專業志願,須達到我省藝術類相應類別本科文化控制線。

(2)投檔辦法。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執行的高校及專業,投檔均不受文化成績限制。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按照合格考生的志願並關聯專業成績,按專業大類全部投檔;其他類專業按照合格考生志願,關聯考生填報專業的成績全部投檔。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

省屬公費師範生及市級委託培養師範生藝術類專業,根據合格考生志願,關聯專業成績,在我省藝術類本科各類別文化控制線上,按招生計劃的1∶1.5,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招生高校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餘高校均按照考生志願,在我省藝術類本科各類別文化控制線上,關聯合格考生填報專業的成績,分專業全部投檔,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

2.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1)志願填報。

安排3次志願填報,考生須達到藝術類相關專業類別本科文化控制線方能填報。

統考、聯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願,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每次志願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

校考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每次只能填報1個高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

(2)投檔辦法。

①統考和聯考專業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對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藝術類本科所屬類別文化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專業學校志願順序,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藝術類統考及部分聯考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分別是:

美術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綜合成績按照專業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折算形成,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文學編導類(使用統考成績),綜合成績按照專業成績佔30%、文化成績佔70%折算形成,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播音主持類(使用聯考成績),綜合成績按照專業成績佔30%、文化成績佔70%折算形成,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200*30%+文化成績*70%(綜合成績分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書法類(使用聯考成績),綜合成績按照專業成績佔40%、文化成績佔60%折算形成,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100*40%+文化成績*60%(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音樂類、舞蹈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等聯考類別的專業,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

②校考專業關聯合格考生填報專業的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時(含未填報志願的所有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調整各專業間計劃;在第三次填報志願公布計劃前,可以調整專業成績使用辦法,由使用校考成績變更為使用聯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績,並向社會公布。

③未組織校考、認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專業校考合格成績的招生高校專業,以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1:1.5投檔,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專科批。

包括所有藝術類專科招生。

(1)志願填報。

安排2次志願填報,考生須達到藝術類專科文化控制線方可填報。經教育部批准、可以組織專業校考的部分專業(專業類),不實行平行志願,每次填報1個高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其他專業分類別實行平行志願,按「專業(專業類)+學校」志願模式填報,考生每次志願填報數量不超過60個。

(2)投檔辦法。

對填報美術類、文學編導類統考專業志願,成績合格且達到藝術類專科文化控制線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願順序,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其他類別專業,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願順序,關聯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聯考或校考合格證,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經教育部批准的專科校考專業,遵循合格考生志願,關聯專業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

體育類分為提前批和常規批兩個錄取批次,錄取工作按兩個批次依次進行。體育類在專業成績合格生源範圍內按綜合成績劃線。綜合成績按照專業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折算形成,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100*70%+文化成績*30%(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體育類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1.2劃定體育類一段線;按照體育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和生源情況劃定體育類二段線,作為考生參與錄取的最低控制線。

1.提前批。

包括省屬公費師範生及市級委託培養師範生體育專業本科招生。

(1)志願填報。

安排2次志願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考生可填報1個學校志願。達到體育類一段線的考生可以填報提前批志願。

省屬公費師範生體育專業可填報1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

市級委託培養師範生體育專業招生,「招生高校+委培市」為一個獨立的高校志願,考生可填報1個高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

(2)投檔辦法。

遵循合格考生志願,關聯體育專業成績,以綜合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確錄取辦法外,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常規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專科招生。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的辦法。

(1)志願填報。

安排三次志願填報,均實行 「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願,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每次填報志願的數量最多不超過60個。第1次志願填報由體育類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科志願,第2次和第3次志願填報由體育類二段線上考生(含未被錄取的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專科志願。

(2)投檔辦法。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願,按專業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三、春季高考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依次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批,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各類別批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志願的填報和錄取。

(一)本科提前批。

包含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選報的本科高校及專業。在符合條件的生源範圍內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和招生計劃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志願填報。

安排2次志願填報,均設置1個高校志願、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僅限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報,第1次志願考生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專業填報。本科層次各專業類別錄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過本年度該校該專業類別計劃總數的10%。

2.投檔辦法。

第1次志願和第2次志願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依據考生志願,分專業類別,按招生計劃1∶1投檔。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技能拔尖人才考生位次按以下辦法確定:所有類別均按照投檔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檔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則全部投檔。

(二)本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專業。分兩次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第1次分專業類別根據招生計劃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劃1∶1.1劃定;第2次在考生填報第3次志願之後,在有效生源範圍內,分專業類別根據剩餘計劃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劃1∶1劃定。

1.志願填報。

安排3次志願填報。3次志願均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模式,每次志願可填報20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第1次志願及第2次志願填報資格線為首次確定的本科相應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第3次志願填報資格線為首次確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應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

2.投檔辦法。

3次志願均在各專業類別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依據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按照考生志願,分專業類別,按招生計劃1∶1投檔。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辦法確定:所有類別均按照投檔成績、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檔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三)專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專科(高職)高校及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專業類別根據招生計劃數與考生成績,在有效生源範圍內按招生計劃1∶1.3一次性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技能拔尖人才未達到本科線考生可填報專科志願並錄取。

1.志願填報。

安排2次志願填報,均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模式。每次可填報20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技能拔尖人才未達到本科控制分數線的可以填報專科批志願。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願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願,志願設置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模式,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均設置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其他計劃志願。

2.投檔辦法。

與本科批投檔辦法相同。其中專科批先投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願,再投檔其他計劃志願。

四、填報志願時間及要求

(一)填報志願時間。

考生須按規定日期填報志願,各批次志願填報時間均為每天的9:00-18:00。各批次填報志願具體時間見附件1。

(二)填報志願要求。

1.考生填報志願須符合高校招生類別和專業(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2.考生應根據報考類別和層次,結合成績,參照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或網上公布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等,通過網際網路填報志願。填報志願網址為:http://wsbm.sdzk.cn。

3.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因考生漏報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在填報志願規定時間內最多可以修改5次志願信息,並以最後一次填報(修改)提交的信息為準。憑登錄密碼和手機簡訊驗證密碼上網填報的志願信息,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竊取、篡改他人帳號密碼及志願信息的行為均屬違法。為確保公平公正,志願填報時間結束後,不受理補報志願申請,不允許修改、放棄已填報的志願。

4.考生志願是投檔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不得由他人代替。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替學生統一設置報考密碼,不得幹預考生填報志願,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志願,也不得接受考生委託填報志願。考生應妥善保管本人登錄密碼和手機簡訊驗證密碼,因考生本人洩露密碼或由他人代為填報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及高中學校要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指導工作,為不具備條件的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他必要的幫助。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政策宣傳,幫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嚴格執行填報志願工作程序,加強考生志願信息管理;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信息服務,準確提供有關高校和專業的招生信息。

五、錄取原則及要求

(一)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須按照國家招生政策以及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已確定的投檔範圍內除正常原因(專業不服從調劑、身體受限等)退檔外,一般不允許退檔。在各類別和批次的錄取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棄志願或錄取資格等理由退檔。

(二)普通類提前批不實行平行志願,在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或按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部屬及外省省屬高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於招生計劃1∶1,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山東省屬高校按招生計劃1:1調閱考生檔案。當生源不足時,高校不得拒絕接受徵集志願和調劑志願考生。

(三)未經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高考外語語種限制。

(四)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五)高校應嚴格按照我省規定時間和步驟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主動溝通無效後,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參照學校的招生章程,按有關高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將考生信息設置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由此造成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高校負責處理。

(六)高校在每一輪次錄取結束時,必須將考生的錄取專業信息上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便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時公布缺額計劃。

(七)高校要切實加強對計劃使用、調整的管理和監督,並負責處理因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超計劃錄取;不得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未經同意,不得隨意跨科類調整計劃;嚴禁利用預留計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鈎的任何費用。

計劃調整必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

(八)為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投檔後不允許高校通過電話等方式徵求考生志願。

(九)錄取工作結束後,不進行補錄或換錄。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改錄或換錄;被香港單獨招生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得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被高校單招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錄取;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績僅用於有關高校少年班招生錄取,不得用於填報其他普通高校志願及錄取。

六、其他特殊類別錄取規定

(一)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報名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不限民族),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只招收邊防軍人子女,均在普通類常規批填報志願及錄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第1次志願和第2次志願在普通類一段線上、學校第1次志願普通類專業最低投檔線下40分內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第1次志願和第2次志願在普通類一段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第3次志願時,如普通類一段線上生源不足可在線下適當降分,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降分不低於學校第1次志願普通類專業最低投檔線下40分;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降分不低於普通類一段線下80分。

(二)山東大學(威海)、山東財經大學、山東建築大學、濟南大學安排的走讀招生計劃單設專業及學校代號。

(三)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試點高校,錄取辦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四)我省組織實施的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

(五)軍校、公安、直招士官生招生其他事宜另文公布。

(六)「3+2」「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招生錄取工作按照《關於下達2020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任務的通知》(魯教高字〔2020〕1號)執行。

(七)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應屆畢業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我省負責將考生高考成績、電子檔案等信息提供給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門。

(八)招收飛行員的飛行技術專業分別按空軍、海軍、民航招收飛行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各類單獨招生,分別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七、高校錄取工作程序

(一)登錄系統。招生高校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口令,按照《錄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錄安全伺服器和資料庫伺服器。

(二)覆核、調整計劃。在規定時間登錄下載計劃信息,並進行覆核。如需調整計劃,須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申請,並按教育部規定程序辦理。

(三)下載、審閱電子檔案。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方法及時下載並妥善保存考生電子檔案,因電子檔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高校負責。

(四)預錄取。高校在投檔範圍內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五)退檔。確定退檔考生後,要註明退檔原因並及時通過錄取系統辦理退檔。填寫的退檔原因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認真審核退檔情況,如有疑問,應與相關高校溝通協調或提出複議要求,高校應認真對待,及時糾正、答覆或形成複議結果傳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六)提交錄取結果。高校預錄取數與招生計劃數必須相符,在確定錄取專業後,要在規定時間通過錄取系統上傳數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後即可完成錄取工作。

(七)發放錄取名單。批次錄取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列印錄取新生名冊,對民辦高校還須列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普通高校錄取專用章後於同批次錄取結束3天之內郵寄招生高校。

(八)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高校根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籤發、加蓋本校公章後連同有關材料(民辦高校還須附帶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併寄送被錄取考生。

八、錄取確認、新生報到及後續工作

(一)錄取確認。

同時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應於9月9日、10日(每天9:00-18:00)在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臺(http://wsbm.sdzk.cn)上選擇確認就讀學校,逾期不確認的視為放棄2020年高考錄取資格。9月11日、12日分校列印並郵寄雙錄考生放棄入學資格名單,有關高校應及時查收。

(二)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等到錄取高校或確認就讀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招生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未被春夏季雙錄考生確認就讀的高校,不得為該考生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考生中學檔案由考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被民辦高校錄取的考生還須持《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或畢業中學領取,並自行帶往錄取高校。高校須在入學報到須知中註明中學檔案的轉移交接辦法。

公費生、委培師範生入學前需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籤訂相關培養協議。未籤訂協議的考生視為放棄2020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三)入學複查。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嚴防冒名頂替等違規違法行為。新生報到時,要認真核對考生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確保與本人一致。新生報到後,要對新生進行全面複查,發現替考、頂替入學及其他舞弊者,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對於審核不嚴導致學生學籍信息錯誤、冒名頂替入學等問題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九、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生紀律

錄取工作是整個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關係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歷來受到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從講政治、顧大局、保平安、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加強對錄取工作的領導,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對錄取全過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身作則,遵紀守法,在確定錄取名單時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平公正。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加強高考錄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私自提供錄取信息。要採取相應措施,加強錄取通知書管理和發放工作,確保錄取通知書發放給考生本人。嚴禁各地利用考試成績和錄取信息進行統計、排名和宣傳。

閃電新聞記者 張洪波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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