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明代馮惟敏在《玉抱肚·贈趙今燕》曲中寫道:「琵琶輕掃動人憐,須信行行出狀元。」確實是這樣,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可惜的是,成為某些行業中的「狀元」卻並不是什麼值得稱道的事,因為這些行業本身就是罪惡與破壞的根源,比如盜墓。
晉代皇甫謐在《篤終論》中寫道:「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無不發之墓也」。喪葬禮儀興起,盜墓行業卻也隨之出現。民間的盜墓技術門類眾多,真假難辨,再加上這門行業並非光明正大,所以在外人看來總是神秘莫測。近年來一些盜墓題材的小說走紅,盜墓技術被傳得神乎其神。事實上,真正的盜墓賊也的確有些技術高超之輩,令考古人員也自嘆弗如。例如,一個深達十幾米的盜洞,洞口只有下水道的井蓋那麼大,還能夠做到不塌陷並且四周沒有土堆,這種技術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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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盜墓者要盜取一座古墓,會先用探條在疑似古墓的地方試探,然後再下鏟。鏟下去10多米之後,根據鏟子帶上來的墓土,硃砂,坑灰等物質,來判斷墓地的特點。之後從左邊開始打洞,如果在打了10多米的深度之後還沒有發現墓地的蹤跡,就往右邊一些接著打。如此反覆操作,把一個個打出來的點連接起來,就基本能確定地下墓地的形狀了。
經驗豐富的盜墓者把墓地的形狀和特點集中起來,便可大致推測出墓葬的年代和墓門的位置。這一點特別重要,比如明清期間的墓葬,墓頂有多層磚砌,如果在此處開開洞,不但大費周章,而且容易暴露。
每一個看上去很結實的墓,最薄弱的地方都在基底或者墓牆。在遇到非常堅固的墳墓時,盜墓者會直接打一個豎井,再加一個橫井直通墓底,然後從墓底往上挖,進入墓葬內後,將其中的物品洗劫一空,墳墓外觀卻完好無損。
不同的盜墓者對不同朝代的墓有各自的專長。由於不同朝代的墓葬結構差別極大,有的盜墓者對漢墓先秦墓了如指掌,但是若讓他到一個明清墓葬他卻不知如何下手。反之亦然,若是讓一個專盜明清墓葬的盜墓者去盜漢墓宋墓,他也未見得能搞得清楚。對於墓葬中的陪葬品,不同的盜墓者也是各有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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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盜墓是違法行為。所以盜墓者非常注重時間性和隱蔽性,為了速戰速決,對一些規模較大的墓一般不會去下手挖掘。解放前,盜墓賊大都是一個人或者兩個人,挖掘的時間也短暫,他們有特製的工具和衣服,只需要一個晚上就可以盜走墓裡的東西。現代的盜墓團夥人數也不太多,一般三四個人各有分工。
時代在發展,盜墓者們的工具也在不斷的改進。最為人熟知的盜墓工具是洛陽鏟,在洛陽鏟的基礎上,他們又改造出重鏟和泥鏟。以前的洛陽鏟是用的木桿,現在已經改用螺紋鋼套管,方便攜帶收藏。盜不同年代的墓,也需要使用不同工具。探漢墓多用重鏟,進入其中多用滾叉和撇刀;挖唐墓多用扁鏟。盜墓發展至今,羅盤、探測儀、雷管、炸藥、汽車、手機等現在科學產物也相繼加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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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者按照來源,分為官盜和民盜。比較著名的官盜如:董卓、曹操,還有民國時期的孫殿英等等,都是直接用軍隊的力量,明火執仗地挖開古墓獲取財物。而民盜人數眾多,主要集中在河南洛陽、陝西關中、湖南長沙等古墓較多的地方。這些以盜墓為生的人十分善於偽裝,為了盜墓還會在目的地周圍種莊稼,修假墓,以掩蓋自己的真實目的。
有人盜墓,就有人想要防止盜墓。防止墓穴被盜最普遍的方法就是隱蔽墓址。或者是修建眾多的「疑冢」和「虛墓」,讓人不知道真正的墓地到底在何處。據說曹操有72處「疑冢」,有的還設置在水裡。施琅將軍在泉州也有7處「虛墓」,分布在各個不同的地方。
封閉也是防止盜墓的方法之一。有的棺木放在石槨中,再以巨大的石門封閉;有的在墓室周圍灌上細沙,或用巨石、鐵水封住整個墓地;有的在墓室裡設置機關暗器,這些做法都是墓主人為了防止盜墓賊進入墓室而為。
考古工作者在發掘古墓時,發現的盜墓痕跡都十分令人痛心。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國的歷代古墓被盜嚴重,現在我國發掘的千座漢墓,僅有三座免遭盜墓者洗劫。盜掘古墓會嚴重破壞歷史遺蹟,而考古人員在發掘古墓時,會盡最大努力去保護遺蹟,保護歷史文明的遺存。所以,盜墓賊帶來的巨大損失,遠非他們倒賣文物所賺取的那點利益可比。
結語
盜墓和考古這兩種行為,雖然目標物是一樣的,但是目的卻大不一樣。盜墓是為了錢,考古是為了保護和研究。由盜墓造成的古墓破壞以及文物流失,給歷史研究和國家經濟都造成了巨大損失。所以對盜墓這種犯罪行為,國家一直在嚴厲打擊。
參考資料:
《玉抱肚·贈趙今燕》
《篤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