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申辦民宿需要滿足6個條件)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廣東有在用氣瓶3061萬隻,事故頻發怎麼管?旅遊新業態層出不窮,有糾紛如何解決?昨日下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召開,會期兩天。會議審議了《廣東省氣瓶安全條例(草案)》、《廣東省旅遊條例(草案修改稿)》等。
氣瓶管理
氣瓶使用管理人要履行9項義務
昨日下午,《廣東省氣瓶安全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全國首個針對氣瓶安全的地方性立法。據統計,2011年至2015年,全省發生氣瓶事故5萬多起,其中因使用不當引起的有1.1萬多起,因閥門洩漏造成的有3萬多起。草案明確,未取得氣瓶充裝許可的,不得從事氣瓶充裝活動。
為了明確責任主體,草案第12條明確,氣瓶充裝單位是氣瓶的使用管理人。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氣瓶使用登記,取得氣瓶使用登記證。 氣瓶使用管理人是氣瓶安全使用管理的首負責任人,對氣瓶使用安全負責,要履行9項義務,否則將被處以罰款,這9項義務包括:在氣瓶瓶體的顯著位置按照規定清晰塗敷使用管理人的名稱(字號或商號)或者註冊商標、應急救援電話和下次檢驗日期;制定瓶裝氣體銷售臺帳制度等。
事故處理方面,事故發生單位非氣瓶使用管理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氣瓶使用管理人。氣瓶使用管理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協助進行應急處置;導致人身傷害的,應當做好傷亡人員的救助、安置工作;已經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應當通知氣瓶保險人及時啟動氣瓶事故應急墊付、支付機制。
旅遊管理
首次以地方立法確定民宿須登記
《廣東省旅遊條例(草案修改稿)》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了民宿的登記管理制度,規定了網上購買旅遊產品產生糾紛後旅遊者如何維護合法權益等等內容。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備案審查處處長塗青林介紹,民宿是近年來發展迅速的旅遊新業態,這次在草案修改稿中規定申辦民宿要實行登記管理制度,是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確定民宿須登記。申辦民宿需要滿足6個條件,包括經營地點在城鎮、集鎮建成區之外,建築物為合法建築,具有相應的消防安全條件,符合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衛生要求和實行旅客住宿登記等。
草案還對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旅遊搜尋引擎都有具體條款進行了規範。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七條規定,旅遊搜尋引擎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旅遊經營者提供旅遊服務虛假信息,未採取更正、刪除虛假信息或者斷開虛假信息連結等必要措施,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草案修改稿規定未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組織旅遊的名義,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軟體或者行業協會、學會、車友會、驢友會、俱樂部等形式,從事旅遊經營業務,未獲得導遊證的個人,不得從事導遊、領隊業務。
會議還聽取了2017年省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省檢察院關於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