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車私用的不正之風一直飽受批評,香港官員是如何使用公車的呢?香港公車使用制度能否為內地提供一些借鑑?記者帶著上述問題採訪了負責執行政府車輛管理政策的特區政府物流服務署。
6343輛車供17萬公務員出行
據物流服務署介紹,目前,香港政府車隊一共有車輛6343輛。普通車輛有1320輛,主要包括:轎車、SUV等。轎車中數量最多的型號分別是豐田混合動力轎車「普銳斯」、日產「騏達」及日產多用途車「御軒」,採購價分別為每輛19.5萬元(港幣,下同)、11.6萬元及14.7萬元。此外,政府車隊還有巴士536輛;越野車183輛;摩託車520輛;貨車362輛;客貨兩用車1648輛;垃圾車、警車、救護車等特別用途車輛1774輛。這些數據,普通市民都可以在物流署網站上方便地查詢到。
香港政府部門的公車都通過物流署調配,目前的公車數量,基本可以滿足所有公務出行需求,很少出現公務員公幹時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情況,除非是有緊急事宜而政府公車又無法滿足需要。
一位專家向記者解釋,僅用6000多輛轎車就能滿足17萬公務員的公務出行需求有賴於政府行政流程的優化,比如大量政務可以通過網絡處理,也因為香港地域較小,市民居住集中。
只有少數高官可以公車私用
記者了解到,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各政策局局長等人可以隨時使用公務汽車,司機由政府派出,不用官員承擔任何費用,而且用途不限,但這樣的高級別官員數目不超過40人。政策局常秘(不包括)級別(相當於內地的副廳級)以下的公務員用車,則必須與公職有關。不過,也有一些特定情況,例如到醫院就診,屬首長級的公務員可以使用公車。政策局的助理秘書長、各部門署長、處長及助理處長們都屬於「首長級公務員」。
據介紹,香港政府的車輛可以從車牌號碼識別,行政長官及各司長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專車車牌,分別以紫荊花區徽及其職銜的英文縮寫作為標識,消防處車輛的號碼用「F」作為英文字頭。除了這些特殊情況,政府車輛車牌一般都是用「AM」作為英文字頭。街上跑的哪些車是公車,普通香港市民一看便知。
對於少數高官可以公車私用的情況,一位香港市民告訴記者,一流的人才,需要用一流的薪酬福利吸引。香港要吸收高素質人員到政府服務,這是必須付出的福利,而且有助於官員提高效率。但這更是一種對官員的監督途徑,市民可以通過車輛出入的場所,了解高官每天都做什麼。
每輛公車都有嚴格行車記錄
物流服務署介紹說,每部政府車輛都備有行車記錄簿,記錄數據包括車程時間、公裡數、地點和行程目的。部門管理人員須查閱行車記錄簿的行車記錄,以防止公車私用。
物流服務署還表示,政府有關部門按車輛的實際運作用途及需要制定車輛規格,並以招標方式按規格統一採購各用途車輛,然後分配給各部門使用,所以不會出現超標配置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