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這天正是農曆的正月初九,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還沉浸在春節的喜慶氣氛中,一個小孩正在街道上撿著路面上的爆竹,這時他突然注意到附近原本關閉的公廁中間鐵門被打開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小孩走進鐵門,看到鐵門裡的景象,他嚇得趕緊往家跑,隨後小孩的母親報了警。
當日下午1點30分,烏拉特前旗公安局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趕到現場,據孩子的母親講,在他們小區的公廁內發現了一具屍體。公廁是位於一個拆遷項目的旁邊,其東面已經全部拆遷,西部是一個居民區,屍體所在的地方位於公廁中間一個用來存放排洩物的狹小空間。
警方發現廁所裡是一具男屍,因為死亡時間比較久,屍體皮膚已經被凍成皮革狀,死者上身赤裸,褲子褪至膝蓋以下,死者的下顎和左胸有多處非自然形成的創口,因為死者的腿部已經與糞便凍上,警方費了好大的功夫才將屍體搬出,警方還在廁所裡找到幾件衣服,衣服上破損的劃洞與死者體表的創口位置吻合。
據警方了解,每年廁所快凍上的時候,環衛局的工人就會將鐵門打開,將裡面的糞便清走,隨後關閉鐵門,冬天不會再打開,據環衛工人反映,他們上一次清理的時間是在2018年10月底,當時並沒有發現屍體,也就是說屍體是在2018年10月底之後被塞進裡面的。警方在搬運屍體的時候,在屍體的上面發現了許多藥盒,隨後在附近一家診所找到丟棄該藥盒的老李,老李說藥盒確實是他丟的,因為藥物過期,防止小孩撿來吃,所以在2019年的1月初他將這些過期的藥盒丟進廁所。當時沒有注意裡面有沒有屍體。
如果老李所言屬實,那麼死者拋屍的時間就介於2018年10月底至2019年1月初這段時間,因為死者的褲子褪至膝蓋以下,那會不會是死者上廁所的途中遇害的呢?如果是在廁所裡遇害,那麼公廁裡必定會留下噴濺血跡,但警方卻並沒有在公廁中找到噴濺血跡,不過卻在公廁的最後一個坑洞的地面和牆壁上找到滴落狀血跡,說明公廁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同時警方還發現死者的褲子雖然褪至膝蓋以下,但褲帶扣是緊扣著並沒有解開,說明褲子之所以被褪下,可能是因為在搬運的時候掉落的,而且死者的背部沒有發現擦傷,屍體的左右手都是向上的姿態,說明搬運屍體的人不止一人,因為如果是一人搬運,拖動屍體的時候勢必會造成死者的背部擦傷,警方在死者的衣服上還發現了一滴獨立的血跡,經檢驗該血跡不屬於死者,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警方對附近進行了排查和走訪,不過沒有找到有用的線索,附近也沒有可以用的監控設備,於是警方開始對當地10月底至11月初這段時間的失蹤人口進行篩查,結果一條失蹤人口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18年11月24日,一位名叫許晴的女子到東街派出所報案稱她的一個老朋友老朱失蹤了。
據許晴反映,老朱是甘肅人,常年在烏拉特務工,多年不回家,平時除了喝酒就喜歡打牌,因為許晴開了一家麻將館,老朱經常到她家裡打牌,2018年11月19日,也就是老朱失蹤的前一天,他到許晴家打牌,老朱說他家沒交電費,家裡停電了,於是就在許晴家住了一晚。
2018年11月20日晚18點,老朱給許晴打了一個電話說自己有事,今晚就不去她家打牌了,讓她下班後就關門吧。之後的兩天,許晴再也沒有見到老朱來店裡,因為老朱租的房子是許晴轉租給他的,所以許晴有老朱家的鑰匙,許晴讓劉強將鑰匙送到老朱家去,劉強來到老朱家卻發現老朱家裡沒人,電褥子還通著電,手機也沒拿走。
劉強電話告知許晴,許晴讓劉強幫忙將老朱電褥子插銷拔了,然後把手機拿回來,許晴說她怕老朱不在家,小偷會偷走他的手機,警方了解情況之後,將老朱的這臺手機扣押,然後到老朱家進行調查,發現老朱臥室的被子被掀開一角,於是認為他應該是在準備睡覺的時候突然被人叫出去,所以手機也沒帶走,電褥子插頭也沒拔。
警方通過通訊有關部門對老朱的通訊記錄進行核查,發現老朱確實在2018年的11月20日晚18點給許晴打過電話,這跟許晴所說的一致,而隨後在當晚的18點55分,有一個電話曾打給老朱,以後打來的都是未解電話了。
所以警方認為老朱接到的最後一通電話就是破案的關鍵,他們查詢到這通電話的主人是王某,就住在老朱家附近,於是警方來到王某所住的地方,結果發現王某在老朱被害的第二天就與女友離開這裡,回到老家了,隨後在甘肅警方的協助下,最終將王某抓獲,而且王某很快就承認了罪行。
王某跟警方說,2018年11月20日這一天,他約上老朱一起來家裡喝酒,喝到深夜時,他騎電動車載著老朱回家,結果在路經公廁時,兩人都想要解大手,可解完手後,兩人因沒帶手紙的事情打了起來,老朱還掏出一把匕首捅向他,他將其搶了過來反將老朱捅死,隨後拋屍公廁。
不過警方認為王某在做假口供,因為首先老朱體型龐大,而王某身材瘦小,他要從老朱手裡搶下匕首並將老朱殺死,這不大可能,另外王某說公廁是第一案發現場也與警方的推斷不符,於是警方隨後又對王某的女友以及另外一位嫌疑人進行審訊,最終才了解到事情的真相。
原來2019年11月20日晚,王某在家燉了肉,約上同居女友和一位女性朋友李某還有老朱到家裡喝酒,因為喝得有點晚,所以李某先行離開,而老朱跟王某喝醉之後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打了起來,醉意正濃的王某打到激烈處,還從廚房拿出一把宰羊刀將老朱殺害,將老朱殺害後,王某跟女友講:「反正我被抓到也是個死,你們幫我拋屍,到時候要是我被抓住,我不會把你們供出去的。」於是又把離開的李某叫回來,三人將屍體拋屍於公廁。當警方問王某當時兩人因何原因打起來時,王某的回答是:「當時喝懵了,已經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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