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地到蘇州來工作後,並不是必須要將外地社保轉移過來,除非打算不再回原工作地,否則可以等在退休時再轉移也是會累計社保年限的;當然至於買房或其他需要連續繳納社保的情形,其他地方的連續繳納是不計算在內的;只以蘇州的社保連續為準。
一、社保關係從外地轉入至蘇州市區(市本級、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新區)流程如下: 1.在蘇州市區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繫辦理轉移手續,並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注意事項:
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參保人員,流動至非戶籍地新開戶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原已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職工醫療保險關係的,新參保地不辦理接續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職工醫療保險關係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於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轉移。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係的相應文書。故建議參保人員的在辦理轉入前至擬轉入社保中心櫃面核實是否符合接收條件。跨統籌地區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轉出、轉入業務,均提供微**信在線申請功能,參保人員可關注蘇州社保微**信**公**眾**號,通過「微業務」欄目進行申請。如是蘇州園區參保社保人員,園區屬獨立社保統籌區,園區社保政策請具體諮詢園區社保和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