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瀋陽特價房關於農村房屋繼承問題,現在確實是很多人非常關心的一個話題,因為現在大量的農村青年男女都已經從農村走到城市裡面去生活定居,甚至很多人已經將戶口遷到城市裡面去了,只有父母的戶口還在農村。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去世了,他們所留下來的農村房子,戶口遷出的子女還能繼承嗎?今天我就跟大家來聊一聊這個話題。
首先,房子是私有財產,繼承沒有問題
這一點大家可以放心,不管是在城市裡面購買的房產,還是在農村裡面宅基地上蓋的房子都屬於私有財產,是可以通過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合法繼承和擁有,並不會因為戶口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而有所區別。
所以說對於那些戶口已經遷出農村,在城市生活定居的農村二代或者是三代的子女們,並不用太過擔心,只要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了確權,在他們去世之後,仍然是可以依法繼承房子的所有權的。
其次,戶口遷出子女繼承的房屋無法翻新重建
對於農村的宅基地管理,現在是國家越來越嚴格,目前全國遵循的都是一戶一宅制的原則,而且必須是擁有農村戶口,必須是農村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也就是說如果戶口已經遷出去了,那麼就沒有辦法在農村申請新的宅基地。對於戶口遷出子女合法繼承的父母農村房屋,也只能生活居住,但是不能進行翻新重建和改擴建。
因為現在的農村宅基地遵循的是地隨房走的原則,前面講過子女遷戶口遷出了就不能申請宅基地,但是通過繼承獲得了農村房屋,雖然不能擁有宅基地的所有權,但是對於現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還是可以保持的。但是這種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就是我們前面所講的不能進行改建擴建和新建,因為改擴建和重新修建都涉及到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和審批。這樣的話就會和前面所講的子女戶口遷出農村,以後不能申請宅基地這一條原則相違背。
所以目前來講,現在各地遵循的原則基本上是,如果子女的戶口已經遷出了農村,那麼他們在農村父母過世以後,保留下來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的繼承,繼承以後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租賃給別人居住,但是不能對房屋進行改擴建和重建。一旦房屋自然倒塌,或者是無法居住的話,村集體有權收回改變宅基地並進行重新分配。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如果你有什麼不同的意見或者想法,歡迎在下面留言評論,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