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教育局原局長被判五年!並處罰金30萬元

2020-09-11 瀟湘晨報

9月11日下午,貴州省銅仁市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印江自治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江航軍受賄一案。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江航軍在擔任印江縣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77.8624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江航軍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辯護意見,被告人江航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整個庭審過程依法嚴謹有序。

旁聽現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江航軍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江航軍犯罪的事實、性質和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積極退贓、主動繳納罰金等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被告人江航軍從輕處罰。遂當庭判處被告人江航軍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為強化黨員幹部的黨性、法紀、廉潔意識,築牢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縣紀委監委組織縣直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教育局中層以上幹部百餘人參與旁聽庭審。

瀟湘晨報綜合印江法院報導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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