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西安40億套路貸事件主要參與者脈絡圖)
整整8年時間,西安「40億套路貸」事件,又回到了「案發」的原點——最初的那一次工商變更,被認為是整個「套路貸」的開始。現在,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抗訴,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對此進行再審。
2020年8月17日下午,這起抗訴再審案,在西安中級人民法院三樓開庭審理。庭審持續近四個小時,兩名檢察官全程監督。
「案發」時的2012年1月10日,受害人胡緒峰與王堅互不認識,借貸關係也未發生,但就在這天,王堅用偽造的股權變更登記材料,在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西安市工商局」)申請變更,將胡緒峰名下的陝西宏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宏潤地產」)75%的股權變更登記在自己名下。
胡緒峰在兩年後的2014年8月20日發現上述變更,便報案稱王堅涉嫌詐騙,但一直未被西安警方立案查處。胡緒峰多次要求西安市工商局撤銷變更也遭拒絕。因此,胡緒峰將西安市工商局訴至法院,但均被駁回,遂有本次抗訴再審開庭。
庭審中,胡緒峰當面斥責王堅實為詐騙犯罪團夥的主要成員,夥同盤踞在西安20年的「套路貸」團伙頭目李彬、竺堯江、李德安、陳濤等人展開「圍獵」,致使其價值40億的「穆將王城改」項目被「套路貸」團夥奪走。
2019年11月12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曾以《西安40億「套路貸」續:公安廳長督辦令成一紙空文,案件背後疑雲重重》為題,曝光該案存在疑似「套路貸」團夥,僅以1.39億元借款搶奪胡緒峰價值40億元的「穆將王」城改項目疑案。
2019年12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成立聯合調查組,並對受害人胡緒峰進行了多次詢問筆錄,對其舉報案件進行了核查,但至今仍未有結論。
陝西宏潤集團的人士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倪軍曾對其透露,李彬、王堅曾以同樣的「套路貸」手法,夥同李俊、李德安等人,共同參與對位於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旁邊的西安遆傑廣場開發項目的「圍獵」,致其該開發項目爛尾多年,「倪軍讓我看了他們的調查案卷」。
(圖為締傑廣場項目遭李彬、李德安、王堅、李俊等人圍獵,爛尾多年後由購房者自籌自救恢復施工。)
過去8年中,曾有多名官員牽涉其中,其中不乏西安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這樣的重要人物。但面對採訪,其均未正面回應。
省檢察院提起行政抗訴
西安市東三環灞河新區的「穆將王」城中村改造項目,佔地785畝,曾是當年西安市首批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項目。
2007年3月19日,胡緒峰與西安市灞橋區紅旗街道穆將王村民委員會籤訂了聯合開發協議。同年5月,陝西宏潤地產公司對該項目正式開工建設,截至2012年12月31日,胡緒峰在「穆將王城改項目」共投入建設資金8.2億元。
工商資料顯示,陝西宏潤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宏潤集團」)兩名股東為胡緒峰夫婦,分別持有陝西宏潤地產95%、5%股權。
時間回溯到2012年1月10日這天,王堅在未認識胡緒峰的情況下,偽造虛假材料,前往西安市工商局,將陝西宏潤集團持有陝西宏潤地產75%的股權申請變更登記在其名下,西安市工商局在2012年1月31日作出核准。
既然胡緒峰與王堅在2012年1月10日這天並不認識,為何王堅去西安市工商局申請股東股權變更登記?難道西安市工商局有人與其裡應外合?或是另有原因?
記者採訪發現,在8月17日的庭審中,就王堅在2012年1月10日向西安市工商局提交的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材料均系偽造。偽造材料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陝西宏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股東轉讓出資協議」、「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換發營業執照登記表」,以及胡緒峰夫婦的籤名。
(圖:2016年4月成立但目前已被註銷的萊蕪市富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016年8月更名為綏化富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鹹陽分公司李彬等歷史股東信息)
直至兩年後的2014年8月20日,胡緒峰去西安市工商局查檔案時才發現。他隨即向西安警方報案,也向西安市工商局時任註冊分局局長的孫益國反映情況。但至今5年時間過去,西安警方一直未予立案查處。
而西安市工商局對胡緒峰提出撤銷變更登記的請求置之不理,甚至曾一度認為王堅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具有「正當性」。
無奈之下,2015年5月,陝西宏潤集團將西安市工商局、第三人王堅、西安市中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中廈公司」)、陝西宏潤地產訴至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其在2012年1月31日作出的股權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該案後被移至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但一、二審法院均判陝西宏潤集團敗訴,法院僅認定西安市工商局上述行政登記行為「瑕疵」。2018年5月29日,陝西省高院也同樣駁回其再審申請。
陝西宏潤集團不服西安中級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決(2016陝01行終419號),向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後經審查,提請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抗訴。2020年3月11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行政裁定書》(2020陝行抗1號),指令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當日庭審上,胡緒峰認為,2012年1月10日,自己與王堅素不相識,未發生任何借貸關係,哪裡來的股權質押和轉讓的事實呢?
他說,王堅在法庭上出示2012年1月11日之後的所謂證明材料,稱其曾出資3000萬元受讓了陝西宏潤集團75%的股權,這明顯是「謊話」,反而佐證了王堅在2012年1月10日的犯罪故意,這是典型的「套路貸」犯罪。
陝西宏潤集團代理律師指出,相關證據證明王堅在完全不認識胡緒峰的情況下,王堅以非法佔有陝西宏潤地產股權為目的,虛構股權轉讓交易事實,向西安市工商局提交偽造的股東股權變更登記所有必備資料,騙取工商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從而達到其取得陝西宏潤地產股權的非法目的,致陝西宏潤集團遭受重大財產損失,已經說明了王堅涉嫌詐騙。
「陝西宏潤集團申請變更登記行為無效,西安市工商局應當撤銷其作出的行政登記行為,主動予以糾錯。」該律師表示。
對於上述王堅去工商部門涉嫌違法申請股權變更登記,以及工商部門存在涉嫌包庇「套路貸」團夥違法行為的說法,7月29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致電西安市工商局局長陳吉利、副局長孫益國採訪求證,但未獲其正面回應,兩人僅稱記者採訪需去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繫。
7月31日,該局宣傳處和法制處的4名工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回應稱,他們認為工商部門只做形式審查,不對材料的真假性進行認定。
同時,他們認為王堅的行為具有「合法性」,且一、二審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決也沒有認定王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變更的行為系「違法」,故可以不撤銷上述行政登記行為,並稱其「行政職權可以不行使」。
對於西安市工商局為何處處維護王堅一方,卻不考慮胡緒峰一方的合法權益時,接受記者採訪的前述4名工作人員不願正面回應。
記者採訪發現,2018年8月28日在西安市政府舉行的聽證會上,陝西宏潤地產的代理人發現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竺堯江」被蹊蹺變更為「劉永兵」,陝西宏潤集團代理人當場怒斥。次日,法定代表人又從劉永兵變回竺堯江。
主動放貸前「偷取」股權
在8月17日的庭審中,胡緒峰說,他在2012年1月11日以後向王堅借款,有借款協議,但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變更陝西宏潤地產18%的股權,仍是對方向工商局提供的虛假材料,試圖騙取其40億項目資產。
「這是套路貸犯罪行為,在本案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商局稱是在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結合工商局的答辯詞,工商局更多是袒護套路貸的行為。不能混淆2012年1月10日王堅造假變更股權登記與2012年1月11日籤訂借款質押擔保協議(讓與擔保)的概念。」胡緒峰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
2012年1月11日,也就是王堅用假材料去西安市工商局申請股東股權變更登記後的第二天,王堅才在陝西宏潤集團財務總監蔡文的安排下第一次見到胡緒峰。
王堅提出借給胡緒峰600萬元(期限3個月,月息2%),但需用陝西宏潤集團持股75%的股權質押作為還款保障,便將其早已擬好列印的「借款協議」讓胡緒峰過目籤字。
借款協議約定,「陝西宏潤集團(乙方)將持有的陝西宏潤地產75%的股權無償轉讓給王堅(甲方),以保證乙方按時向甲方足額償還借款。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無償轉讓的股權歸甲方所有並由甲方自行處置。」
當時,正值年末,因需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作為陝西宏潤集團法定代表人的胡緒峰,並沒有過多想,便答應下來。3天後的2012年1月13日,王堅將600萬元轉帳給胡緒峰。
(圖:李彬、李德安、李躍平等人在2008年就以陝西社會公益金會、陝西西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陝西君安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義進行「金融運作」(網絡供圖))
3天後,王堅又主動找胡緒峰稱其自願再借600萬元。胡緒峰竟大為感動,沒有細想就答應下來。不久,王堅又給胡緒峰兩筆共計700萬元借款。就這樣,胡緒峰一步步陷入 「套路」。
2012年10月24日,胡緒峰與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籤訂了6.3億元的「團購房」合同,王堅見此有機可乘,便向胡緒峰提出由他承攬該工程,交了300萬元施工保證金,後王堅未能履行就將該筆款項轉為借款。
胡緒峰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他向王堅一共借了5筆共計2200萬元借款。事實上,王堅經常是主動找胡緒峰放貸,胡緒峰在患病前,每個月以現金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王堅的利息(月利息5分)。
一名接近李彬、王堅、李德安等人的知情人稱,主動或針對性找人放貸,是李彬他們常見手法而已,借款以質押股權為誘餌,就是為了達到控制股權、公司,實際佔有財產。然後,通過虛假承諾或訴訟,讓目標企業負責人疲於應付,故意導致對方違約,再軟硬兼施索債,甚至威脅恐嚇,最後逼其就範。
彼時,胡緒峰渾然不知,更不清楚王堅早在2012年1月10日,已經去西安市工商局將陝西宏潤地產75%的股權變更登記在王堅自己名下。事後想起來,他被「套路貸」團夥圍獵,早在2010年就已經被埋下禍根。
胡緒峰向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介紹,如果沒有「師父」竺堯江和「會長」李彬的出現,「穆將王」城改項目就不會爛尾,自己也不會因此逃亡在外4年,舉債度日。
他說,2009年1月,穆將王村改選換屆。新任村主任王建忍要求胡緒峰給300萬元經費未果,便組織村民阻工揚言讓胡緒峰滾出穆將王村。這時,胡緒峰希望灞橋區政府及紅旗街道辦主導雙方協商。
後經長達一年的談判,陝西宏潤地產與穆將王村委會籤訂了一份「補充合同」,將原合同約定2500萬元拆遷補償安置費增加至1.4億元,原合同約定785畝土地也變成了420畝。
儘管增加了1.15億元的拆遷安置補償款,致使投資計劃生變,但胡緒峰告訴記者,但在2010年3月之前,他在資金上並沒有任何壓力。
李彬多名關係人「圍獵」
( 圖為李彬與其將「穆將王」城改項目轉移至陝西佳馨源實業公司關係圖)
2010年3月,「穆將王」城改項目建設正如火如荼。早在兩年前就不聯繫的浙江人竺堯江突然現身,他以「師父」的名義要求參與「穆將王」城改項目。於是,「師父」竺堯江向「徒弟」胡緒峰介紹了陝西省社會公益基金會的「會長」李彬。與李彬見面後,胡緒峰在回來的路上對竺堯江說,「自己不想與李彬合作,你有錢可以參與進來」。
不久,竺堯江又找到胡緒峰,稱其自願投資8000萬元,不要利息,日後分紅。同時要求該筆資金不計入財務成本。當時,他覺得竺堯江這人不可靠,礙於「師徒關係」的面子,也就答應了竺堯江。
「竺堯江當時說要享有項目30%的股權,我沒有同意,只答應給15%。竺堯江說,我既然是你師父,你就多給我一點,佔18%。我就答應了他。」事後,胡緒峰才發現,竺堯江與李彬早就蓄謀已久。
2010年5月14日,竺堯江以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借給陝西宏潤地產8000萬元(分兩次支付),協議約定,竺堯江質押陝西宏潤集團持有陝西宏潤地產18%股權,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享有國際幸福城項目18%收益權作為回報,並就付款期限、違約責任達成一致意見。
隨後,竺堯江以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與胡緒峰籤訂了一份協議。同時約定竺堯江如果不按期支付款項,需承擔每天按照未按期支付款項10%違約金。
不過,竺堯江並未按期支付該筆款項。胡緒峰告知竺堯江不按協議履行出資就退出。後經催促,竺堯江才湊齊8000元「借款」。事實上,其中有500萬元還是竺堯江向胡緒峰的借款。2010年8月,竺堯江找到胡緒峰,要求一起去工商部門進行18%股權的質押登記。
(圖為李彬實際控制的陝西廣告產業園置業有限公司在西安港務區開發的別墅群,園內雜草叢生,知情人稱該項目也曾被用於集資。)
胡緒峰半開玩笑的說:「你違約的事怎麼辦?如按違約金計算,你要支付1個多億違約金給我。」竺堯江聞此,未等解釋,就默不作聲地離開了。在將近一年的時間,竺堯江就再未聯繫。
在拿到竺堯江的8000萬元借款後,加之已經到位的6000多萬元,按灞橋區紅旗街道辦要求將1.1億元拆遷補償款,以「糧食綜合直補資金」的名義匯入了紅旗街道辦一個無人監管的帳戶。
竺堯江後來承認,8000萬元借款中有6000萬元是李彬的資金。胡緒峰在事後才知道,李彬就是一個專門靠放高利貸為生的「社會人士」,指派竺堯江來接近他,是把他當成一個「獵物」。原本相安無事的他,因為竺堯江和李彬的介入,事情變得越來越複雜。
2010年6月,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新增陳濤(60%)、程惠軍(16%)兩名股東。胡緒峰說,陳濤與程惠軍都是李彬的手下,李彬、竺堯江利用近距離接近「穆將王」城改項目的機會,開始進一步接近城改項目。
事後回頭看,一方面,李彬在這一過程中,已經充分了解項目情況,另一方面,項目所在的灞橋區紅旗街道辦、穆將王村委會以及施工方,也已與李彬等人熟悉。此後,「穆將王城改項目」工程建設方面出現麻煩,並影響到了施工進度。
同時,李彬還不斷地以介紹老闆擬投資數億元收購宏潤地產公司股權為名,贏得胡緒峰的信任,讓其放鬆警惕。最後,再由李德安、竺堯江等人出面,以逼債、偽造虛假材料等手段,逼迫胡緒峰籤署各種各樣的虛假合作協議、股權轉讓協議、委託協議等。
一名知情人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1973年出生的蔡文(四川人,2013年5月離職,在2014年代表李彬一方與胡緒峰友人談判,於2019年6月被以涉嫌職務侵佔立案調查,)與1983年出生的王雪崢(黑龍江人,2014年10月離職)頗為關鍵。兩人與王堅、李德安、李俊、陳濤、李躍平、胡慶林(律師)、劉筠(女)等人均曾有密切聯繫。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調查發現,胡緒峰一共向竺堯江、王堅、李德安、陳濤等人借款共計1.39億元,其中3筆借款均與蔡文、王雪崢兩人有關。
2011年6月20日,李彬與竺堯江找到胡緒峰,稱其朋友有4億元的閒置資金,願意投資「國際幸福城」,但前提是質押給竺堯江的18%股權必須去工商局變更登記在竺堯江的名下。
胡緒峰要求李彬先支付4000萬元註冊資金的18%即720萬元才去工商局變更登記。李彬再三遊說,讓胡緒峰籤署了一份董事會股東轉讓決議,但李彬拿到胡緒峰籤署的「董事會決議」後,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就不再搭理胡緒峰。
2011年7月18日,借著上述董事會決議,以及偽造的其它的虛假材料,在蔡文要求下,王雪崢未經批准加蓋了陝西宏潤集團印章,然後再交由陳濤、竺堯江等人去西安市工商局將陝西宏潤地產18%的股權,悄無聲息地變更至「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名下。致使此次重大變化竟不為胡緒峰所知曉。
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王堅在未認識胡緒峰的時候,便去西安市工商局變更股權登記的相同一幕。
對此,在2020年8月17日的行政抗訴案庭審中,王堅稱其向西安市工商局提供的申請變更的虛假材料,是由王雪崢提供的,但對於其它問題卻一問三不知。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曾在兩年前的2018年8月22日致電王堅採訪時,王堅發信息回復稱其變更75%股權,也是因為王雪崢的原因,跟自己沒有關係。他還說,給胡緒峰借款是李俊介紹的。
「李俊跟胡緒峰住在一棟樓。我認識李彬、蔡文、王雪崢,竺堯江。借款協議是蔡文的老公起草的,李彬人在西安。我是正常做生意,被人騙了幾千萬,還背了幾個億的債務。」王堅在簡訊裡如此回應。
據了解,2015年4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4西中民四初字第00404)作出判決,確認2012年1月10日被告王堅與陝西宏潤集團籤訂的《股權轉讓出資協議》無效。
2015年8月25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5陝民二終字第00079號)作出判決,撤銷了上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一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透露,李彬和王堅曾對外揚言,無論花多大代價都要在二審打贏官司。「他們找到陝西省高院負責該案的審判長吳強,據說吳強判了王堅這個案子勝訴後,不久就離職了,有點蹊蹺。」
對此說法,7月30日,記者曾致電吳強採訪求證,但吳強接通電話後稱記者打錯電話,便掛了電話。此前,吳強曾在簡訊中稱,他離職後跟朋友一起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旁邊開了一家陝西維秉律師事務所。記者多次致電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聯繫採訪事宜均被拒絕。
接連而至的「承諾」與落空
「套路貸」是故意犯罪,是一種「高智商」的犯罪,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一種新型犯罪行為的概括性稱謂。它是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通過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手段,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
2001年剛滿21歲的胡緒峰從東莞打工來西安創業,在西安東新科貿電腦城經營電腦耗材生意。儘管生意越做越大,但因太年輕,閱歷太淺,在李彬、竺堯江這些「老江湖」面前,胡緒峰更不是對手。
2012年12月,李彬將其一名手下幹將李德安介紹給胡緒峰認識,稱洽談合作。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採訪核實,李德安系一名武漢人,其前妻系西安市國安局一名工作人員。李德安是中貴股權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貴股權公司」)、西安市電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涉及多起非法集資,被立案但未被採取強制措施。其在西安聲名狼藉。
但胡緒峰當時對其並不了解。2013年1月24日,李德安稱出資1.58億元受讓胡緒峰名下公司15%的股權,其中包括歸還王堅的2200萬元本金,贖回胡緒峰質押給王堅的75%股權了。兩人籤署合作協議後,李德安拿走合作協議書,再也不見人影。
李彬則要求胡緒峰以陝西宏潤集團的名義向陳濤、胡峰、張軍三人出具一張2000萬元的借條。陳濤、張軍轉給胡緒峰1700萬元後,剩下的300萬元,李彬讓其找李德安,而李德安則在電話裡聲稱是利息,「不給了」。
當時擔任陝西宏潤地產總經理的劉筠,極力慫恿胡緒峰與李德安籤署上述合作。胡緒峰迴憶,劉筠也是經李彬介紹認識的。 在胡緒峰面前,李彬曾介紹過很多人認識,都表示準備投資「國際幸福城」項目。
「劉筠在宏潤地產公司任職總經理後完全主導了李德安1.58億元的虛假合作協議。」胡緒峰告訴記者,2012年6月,李彬給介紹了北京陝西商會會長侯新民認識,侯新民稱收購「穆將王」城改項目,但見面後卻東扯西扯,介紹了在場的劉筠(女,55歲)認識。
2012年8月13日,胡緒峰在醫院被查到患有食道癌,後來劉筠提出想來公司工作,他覺得自己身體不好,正想找個幫手,便讓劉筠來公司上班,擔任陝西宏潤地產公司總經理。
距離李德安謊表態其用1.58億元受讓陝西宏潤地產15%股權後兩個月不到,李彬也向胡緒峰表示其支付5.1億元控股陝西宏潤地產51%股份,答應先給胡緒峰5000萬元,然後再幫胡緒峰贖回此前質押給王堅、竺堯江93%的股權,償還王堅、竺堯江、陳濤等人共計1.39億元借款。但籤署合同協議後,又形同虛設,李彬也不見人影。
李彬開始「圖窮匕見」。2013年3月15日,李彬將胡緒峰叫到他的會所「福濟堂」(西安市五星街8號「時光2000」)。在李彬的辦公室裡,胡緒峰看見李德安、竺堯江、王堅、胡慶林、甘雨佩等人都坐在辦公室裡。
李德安指著胡緒峰怒罵,當場撕毀了兩人在2013年1月24日籤訂的合同,聲稱其必須控股陝西宏潤地產100%的股份,並要求變更法人代表。
李德安拿來一疊材料往其面前一扔,說這字你不籤也得籤,不籤就休想離開。就這樣,李彬、李德安、竺堯江等人對其採取軟硬兼施,限制胡緒峰人身自由到第二天凌晨2點,強迫胡緒峰在事先準備好的一堆協議書及工商變更等法律文書上簽字,才讓離開。
(圖為浙江人王堅名下在西安註冊成立的公司,大部分均被註銷)
2013年3月19日,陝西宏潤地產的法人代表被變更為竺堯江,變更後立即登報聲明,相關證照丟失補領,註銷了陝西宏潤地產之前所有的銀行帳號。
自此開始,胡緒峰辛苦打造的「穆將王城改項目」,似乎跟他就再沒有了關係。李彬答應給胡緒峰5000萬元也成了一句「玩笑話」。
至此,李彬卻成了最大的贏家。李彬利用竺堯江、王堅的借款質押陝西宏潤公司93%的股權,以竺堯江、王堅的債權人身份行使股東權利變更法人,控制了整個「穆將王」城改項目經營權。
胡緒峰夫婦名下陝西宏潤地產的股權,在被李彬等人幹預後,變成了竺堯江的西安中廈投資有限公司(18%)、王堅(75%)陳晨(5%)、陝西宏潤集團(2%)。
「李彬為了讓我不去找他,2013年6月4日,指使手下王堅、李俊等6人將我挾持到西安市皇冠假日酒店,不許我吃喝,拘禁了十幾個小時,逼迫我打了3670萬元欠條。」胡緒峰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李俊是「混社會」的,曾同住在一棟樓,都互相認識,但李俊一直在現場威脅著他,「下次在西安見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梳理資料發現,從2010年至2013年3月15日,胡緒峰在李彬這夥人手中一共借1.39億元借款。其中包括王堅2200萬元、李德安2000萬元(實際到手1700萬元)、陳濤2000萬元,加上竺堯江的8000萬元借款(項目收益,竺堯江稱6000萬元為李彬出資)。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調查發現,抽絲剝繭之後,李彬、竺堯江等人的「套路」似乎尤為明顯:2010年5月14日,竺堯江給胡緒峰8000萬元卻以借款的名義假裝「投資」陝西宏潤地產,後來再軟硬兼施的拿走項目18%的股權;2012年1月10日,王堅用600萬元借款在未發生前,聯手公司的「內線」,用偽造的材料偷偷地將公司75%的股權變更至名下;最後一次,李彬、李德安等人將胡緒峰非法拘禁,脅迫籤字,胡緒峰的法定代表人便被李彬、竺堯江、李德安等人強行變更。
西安警方「有案不立,立而不查」
窺一斑而知全豹。僅1.39億借款,明明是股權質押,按協議約定還款即可,為何陝西宏潤地產40億項目資產最後都落入了李彬的口袋? 圍繞「穆將王城改項目」,2010年被李彬、竺堯江盯上後,這個疑似「套路貸」團夥進行了一場「圍獵」。當時,「套路貸」這個詞彙並未出現。
(李彬與陝西佳馨源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民科關係圖)
2010年,胡緒峰剛滿30歲,「穆將王城改項目」彼時市場價值10億元。截至2013年3月19日,陝西宏潤地產法定代表人被李彬等人強行變更為竺堯江後,「穆將王城改項目」就被李彬全部掌控,胡緒峰完全被踢出局。這時,「穆將王城改項目」的市值高達20億元。不過,胡緒峰因身患癌症,當時也無暇顧及。
2013年8月5日,胡緒峰在北京動完手術,出院剛回到西安家中。作為陝西省商南縣人大代表的胡緒峰,被延安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民警薛延河從家中帶到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追債」,這讓胡緒峰雪上加霜。儘管薛延河後面被單位開除,但也讓胡緒峰備受被「誣陷」之苦。
一名知情人稱,事實上,薛延河在節骨眼上找胡緒峰茬子,與其和李彬相識有關。因為薛延河、李俊跟胡緒峰都同住一棟樓,都互相熟悉。而李俊作為李彬、王堅的一名「出面人」,鞍前馬後。參與集資的人士稱,李俊曾在西安市東大街頗有社會名聲。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多方採訪了解到,王堅、李德安、陳濤、竺堯江、李俊、蔡文、王雪崢等人,都只是李彬手下跟班。一名接近警方信源的知情人士稱,李彬原是西安市公安局兩化處的人,或是其企業掛靠在兩化處,但該機構在2002年已被撤銷。
8月17日,陝西宏潤集團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蔡文在2012年4月從陝西宏潤集團離職後,她就進入李彬個人控股的一家會計事務所。「蔡文很有心機,來公司不久,就跟宏潤集團原法務部主任姜波結婚,姜波2008年就來我公司。後來我們去控告李彬、王堅、蔡文、王雪崢等人,但一直都未被查處,就是因為西安警方有他們套路貸團夥的保護傘。」 但對此說法,記者並未得到官方回應。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此前報導,對於李彬、竺堯江、王堅、李德安等「套路貸」團夥涉嫌詐騙的問題,胡緒峰早在2015年2月向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5月向碑林分局報案,但遭到辦案人員的拒絕。辦案人員不是說「這是經濟糾紛不便插手」,就是說「這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
2015年9月,胡緒峰再次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報案被受理後,曾在碑林分局經偵大隊長倪軍的安排下,曾3年換了6任民警(雷建平、李西秦、張健、王新華、代湛嘉、康衛民),案件至今無結果。
直至2019年3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掃黑辦給碑林公安分局掃黑辦傳去一份由公司部刑事偵查局填報、全國掃黑辦轉送的《群眾舉報線索轉辦通知》,要求其核查對胡緒峰舉報李彬、竺堯江、王堅等人涉嫌犯罪線索。
隨後不久,胡緒峰便接到碑林公安分局掃黑辦的電話,要求對其核實情況,並逐一對他舉報李彬、王堅、李德安、蔡文等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進行核查。不過,僅過了兩個月(中央掃黑除惡第十二督導組在陝督導初期),碑林公安分局掃黑辦的工作人員在電話裡告知,李彬既不涉黑也不涉惡,蔡文也不涉嫌職務侵佔。
「中央掃黑第十二督導組即將離陝之前,碑林公安分局掃黑辦再次回訪時答覆稱,蔡文、李德安、竺堯江(2016年因非法集資在浙江被判刑)三人已經被立案。」胡緒峰說,當他問及「頭目」李彬為何未被立案時,該工作人員僅回應了一句「李彬情況很複雜」,隨即掛斷電話。
2019年8月,佳鑫源公司策反胡緒峰物業公司總經理王彧濤對其公司實施搶奪,胡緒峰多次向灞橋公安分局、紅旗派出所報案「陳濤等涉嫌黑惡勢力犯罪」、「王彧濤涉嫌職務侵佔罪」均未受理。
2019年12月12日,在中國商報法治周刊披露了價值40億的「穆將王」城改項目被「套路貸」團伙頭目李彬搶奪事件後還不到1個月時間,西安市公安局掃黑辦一名王姓民警告知胡緒峰,已經對其舉報李彬、王堅等人的案件成立了「聯合調查組」。當天,11名工作人員在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15樓會議室詢問胡緒峰6個小時。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成立第十核查專辦,對案件提級偵辦,並多次向胡緒峰詢問筆錄。
西安市公安局紀委也曾向胡緒峰詢問其反映西安市公安局吳金彪、遆剛勝、周榮生、倪軍等人涉及李彬團夥的有關情況。
但想不到的是,6月6日,西安市公安局第十核查專辦一名林姓民警來電告知胡緒峰,「李彬既不涉黑也不涉惡」。胡緒峰對回復不滿意,在問及民警姓名時被其掛斷電話。
隨後不久,胡緒峰反遭李彬打擊報復,實名舉報其合同詐騙、偷稅漏稅。胡緒峰說,西安市公安局長肖西亮在李彬的舉報材料有批示,「稅務局還找我的妹妹做了筆錄」。
對於上述西安市公安局屢次不予立案查處李彬等人涉嫌「套路貸」的說法,8月20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致電陝西省公安廳新聞科聯繫採訪事宜。一名工作人員稱,因上次報導「公安廳長督辦令」一事未與他們省公安廳聯繫,現在既然是西安市公安局在負責偵辦,應該找西安市公安局採訪。
隨後,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多次致電西安市公安局新聞中心聯繫採訪事宜,但多次撥打均未有人接聽,給其工作人員發簡訊也未回復。記者致電西安市公安局局長肖西亮採訪求證,但其電話未接聽,給其發簡訊也未予回復。
相關人員關聯企業遍及全國
2014年5月,李彬將「穆將王城改項目」作價3.28億元「賣給」竺堯江,竺堯江則將項目用於非法集資。賣方為陝西恆泰明基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恆泰明基」)。據天眼查資料顯示,西安中廈公司與陝西恆泰明基的法定代表人同為陳濤。
(圖為李彬實際控制的陝西廣告產業園置業有限公司關係圖)
2014年11月27日,由於竺堯江非法集資案發,李彬便通過灞橋區政府、灞橋區紅旗街道辦與西安市城改辦等部門的操作,將「穆將王城改項目」40億資產轉移至陝西佳馨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佳馨源公司」)。
胡緒峰稱,他在2015年8月3日向西安市城改辦主任張剛勝書面反映,稱李彬、陝西佳馨源公司存在非法侵佔陝西宏潤地產公司資產的違法行為,但西安市城改辦依然在2015年8月10日批准,將穆將王城改項目開發主體由陝西宏潤地產變更為陝西佳馨源公司。
對此,7月29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來到西安市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事務中心採訪核實。該中心法規處一名工作人員稱,對於城中村改造主體變更,他們只是書面審查,只要提供變更雙方及村委會的三方協議、村民代表會議同意決議,由區城改辦上報市城改辦審批即可。
2017年8月30日,竺堯江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被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3年。
據《刑事判決書》(2016浙0603刑初1377號)內容顯示,竺堯江從2013年3月開始,利用「穆將王城改項目」非法集資1.61億元,這些資金流向西安中廈公司,最後都轉入李彬的實際控制的「陝西恆泰明基」(陳濤)銀行帳上。竺堯江供述,陝西宏潤地產工商資料上顯示王堅持股75%的股權,為李彬實際控制的「中貴股權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代持。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經偵大隊一民警則向胡緒峰透露,竺堯江利用穆將王城改項目非法集資,還有4.2億元非法集資款在碑林公安分局未被處理。胡緒峰對此懷疑,稱此案與李彬等人有關,因此被紹興法院漏人漏罪。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採訪發現,截至2012年12月31日,胡緒峰一共在「穆將王城改項目」投入的8.2億元建設資金,其中包括李彬、竺堯江、王堅等人共計1.39億元借款。據胡緒峰提供的財務數據顯示,胡緒峰在其同學王某、高某等9人手中共借款1.88億元,資金均投資在「穆將王城改項目」。
然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王某、高某等人從不因其借款去找胡緒峰的「茬子」,但李彬、王堅、李德安等人卻時刻打著胡緒峰的「主意」,最後將胡緒峰的建設項目變為己有。
王某接受採訪時表示,全國掃黑除惡,依法治國,確實要嚴厲打擊像李彬這樣的人,「太無法無天了」。王某還說,蔡文曾去找過他,「竟想讓我跟她們一起對付胡緒峰」。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還了解到,李彬、王堅、李德安曾對外宣稱,胡緒峰沒有資金開發「穆將王城改項目」,已經將「國際幸福城」賣給了他們。胡緒峰介紹,很多材料供應商聽到自己被踢出局的消息,就開始起訴陝西宏潤地產,「我們至今都遭遇了60多起訴訟官司。」
胡緒峰告訴記者,2015年5月,李彬、李德安等人對外稱他沒有資金建設開發「穆將王城改項目」,但有人卻在背後卻讓施工方停工,煽動村民上訪造成停工假象,致使灞橋區政府給李彬實際控制的空殼公司陝西佳馨源公司注入1.5億元借款,「據說是西安原市委書記魏民洲迫使灞橋區委區政府給佳馨源公司借款1.5億元」。
對此說法,8月20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致電西安市副市長、原灞橋區委書記貟笑冬採訪核實。貟笑冬回簡訊稱,這些問題可以去灞橋區委或紀委調查了解,「我接受採訪需要向市委宣傳部報告,請聯繫市委宣傳部。」
記者採訪了解,就在胡緒峰與穆將王村委會在2010年3月26日雙方重新籤訂了補充合同後,貟笑冬曾到現場宣布開工令。但到了「穆將王城改項目」被李彬這夥人搶奪後,貟笑冬又參與了2014年11月27李彬等人將「穆蔣王城改項目數十億原本屬於胡緒峰公司的資產」通過一紙協議(五方協議)全部非法轉移到陝西佳馨源公司名下。
「2013年3月15日我被李彬被騙後,找貟笑冬,他讓政法委書記李海林和常務副區長劉其智和紅旗街道辦協調此事。後來不了了之。2014年,李彬報案誣陷我。結果貟笑冬不僅幫李彬他們轉移資產,2015年,貟笑冬還親自主持召開專題會一次,委託召開專題會一次,後給李彬借款1.85億元。」胡緒峰稱。
對於胡緒峰曾向灞橋區政府多次反映遭遇李彬「套路貸」侵佔公司資產的問題,記者致電曾參與解決此事的西安市灞橋區原政法委書記李海林,李海林在電話裡稱其「不知道」便掛斷電話。西安市灞橋區政府原常務副區長劉其智則在電話裡稱,他沒有接到胡緒峰的投訴和反映,「我對這個不知情」。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試圖聯繫西安市灞河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趙志金了解情況,其未接電話,發信息也未回復。
此外,陝西宏潤集團與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主任韓永安因在2014年8月法律顧問合同到期,但韓永安未肯續約,胡緒峰才另找律師籤約合同。直至新聘律師在2014年8月20日去工商局查檔案時,才發現陝西宏潤地產股權均被王堅、西安中廈公司偽造假材料變更登記。
據了解,韓永安從陝西宏潤集團退出法律顧問後,就指派律師郭強代理王堅與胡緒峰的股權糾紛案。資料顯示,韓永安曾是陝西省委書記趙正永的私人法律顧問。胡緒峰認為,韓永安及其律所律師參與李彬團夥掠奪「穆將王城改項目」事件。
對此說法,7月30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致電韓永安採訪求證,韓永安並未正面回應,讓記者聯繫另一名律師李樹俠。李樹俠律師則稱其未清楚此事。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調查發現,被稱為「奢華和尚」的李彬,名下關聯公司涉及數百家,業務涉及p2p金融、股權投資、影視文化等,遍及陝西、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李德安曾對外稱,他們關聯公司人數龐大,不下兩萬人。一知情人透露,李彬、竺堯江、李德安、王堅、李俊、肖民科等疑似「套路貸」團夥人員,在2010年對胡緒峰圍獵時,他們就已經在盤踞陝西多年,涉嫌多起非法集資、騙貸、投資詐騙等。
李彬等人不斷地註銷公司又不斷地在各地註冊公司,公司名字五花八門,或頻繁變更公司名稱、註銷或變更法定代表人、股東,用於迷惑投資者。譬如,陝西森之源實業有限公司、陝西天福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陝西西部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陝西廣告產業園置業有限公司、甘肅大秦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甘肅華凱貿易有限公司、西京文化產業有限公司、陝西君安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原始碼財富管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無窮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諸葛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陝西福濟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萊蕪市富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鹹陽分公司等數十家公司。
一名楊姓受害人稱,上述多家公司系李彬實際控制,陝西廣告產業園置業有限公司在西安港務區開發的一別墅項目也涉嫌非法集資,「李彬的妻子和弟弟也都為其代持多家公司股權。」
記者拿到的證據資料顯示,中貴股權公司、陝西佳馨源、西安中廈公司、陝西恆泰明基等多家公司,曾利用「穆將王城改項目」的名義在西安進行非法集資,涉及金額10億元以上,但一直未被西安警方查處。
知情人透露,李彬等人在西安20年,與眾多官員相熟。搭建的企業架構中,則有李躍平、陳寶興、陳濤、李德安、肖民科、韓勇、蓋勇、吳良榮、聶文欣、王璨、陳雙、牛敏、張煒等數十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系李彬「門下」,有的為其司機或後勤人員。
工商資料顯示,王堅、李俊,早在2010年就開始合作。成立於2006年6月的陝西長宇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宇實業」),王堅與李俊均為公司持股股東。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商洛市鎮安縣秦鼎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鼎商貿)與長宇實業股權轉讓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案,王堅、李俊曾同時出現在秦鼎商貿的持股股東名單裡(2017年退出),長宇實業的代理律師同樣為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
胡緒峰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王堅、李俊曾因掠奪秦鼎商貿名下「宏華綜合市場」而同時出現在股權變更名單裡,王堅充當了其在「穆將王城改項目」的相同角色,其代理律師同樣為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
天眼查資料顯示,王堅名下6家公司除了陝西宏潤地產顯示在業外,其它均顯示為吊銷或註銷。
此前,據《民主與法制網》報導,該案引起了法學專家的關注。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黎宏和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院教授馮軍等專家,對胡緒峰在西安遭遇「套路貸」團夥案進行了論證。
法律意見書認為,依照刑法第266條規定,被舉報人竺堯江、王堅以非法佔有宏潤公司股權為目的,虛構股權轉讓交易事實,騙取工商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從而取得宏潤公司股權,致使宏潤集團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疑似涉嫌構成詐騙罪,應當立案偵查;如果查證屬實,除了追究刑事責任之外,還應當依照刑法第64條規定,將宏潤公司的股權返還給宏潤集團。依照刑法第226條規定,被舉報人李彬、李德安、竺堯江、王堅等以威脅手段,強迫宏潤集團法定代表人胡緒峰轉讓宏潤公司股權,有構成強迫交易罪的重大嫌疑,亦應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