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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奕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公告 | 劉奕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2019-12-19 16: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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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告:這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參與人可進行登記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超12月22日,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發布關於對江蘇上有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東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進行登記的公告。江蘇上有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東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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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就劉繼、劉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召開第二次集資參與人大會
準格爾旗非法集資資產協調處置中心關於劉繼劉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召開第二次集資參與人大會的通告劉繼、劉春非吸案各集資參與人,劉繼、劉春:為了推進劉繼、劉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的涉案資產處置工作,本中心決定召開第二次全體集資參與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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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石縣公安局關於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登記的,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信息登記核實工作期限截止至2021年1月29日。(具體詳見下方我局轉發的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及附件)。聯 系 人:韓警官、田警官聯繫電話:0354-7624922聯繫地址:靈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303辦公室靈石縣公安局2021年1月4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公司、被告人單九良等21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一案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核實公告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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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第二、第三、第四 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
>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第二、第三、第四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天津市公安局已立案偵查並對部分主要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其中,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第二分公司、天津第三分公司、天津第四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立案偵查,為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截至目前尚未報案的投資人,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合同或協議原件及複印件、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錄製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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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臧金榮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報案登記的公告
關於對臧金榮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報案登記的公告諸城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的臧金榮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現犯罪嫌疑人臧金榮、封安英已被我局依法逮捕。鑑於目前部分當事人仍未報案,為最大程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進一步查清犯罪事實,請與諸城市金榮農資有限公司、臧金榮、封安英存在有息借款關係至今未到我局報案的出借人,到我局報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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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公告
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公告> 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已於2019年8月13日立案偵查,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秩序,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公安機關對案件偵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贓挽損工作,現將案件情況公告如下: 一、為保護受損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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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李朋朋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公告
公 告2020年8月17日,高密市公安局對李朋朋(男,1985年10月05日生,漢族,戶籍地: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太堡莊鎮解家莊村,現居地:山東省高密市密水街道幸福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為確保案件順利辦理、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切實保障廣大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請在李朋朋個人或李朋朋為非法吸收存款註冊的濰坊市桂燁貿易有限公司存款的集資參與人立即攜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借款借據複印件及銀行交易流水、轉帳憑證等書證材料,到高密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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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被告人吳紅慶等七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紅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千萬元;判處被告人殷勝南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六百萬元;被告人張承竹、戎鎖根等5人被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十二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者罰金;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依法處置,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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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地區中普系公司平坦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
阜新地區中普系公司平坦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2020年8月19日阜新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接收到有關中普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全國集群戰役打擊工作部署。按照具體打擊工作分工,阜新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已部署我市阜蒙縣公安局、彰武縣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同步開展各自轄區內中普系公司的刑事打擊工作,目前已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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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被告人眭留川等十一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眭留川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八百萬元,判處被告人張紅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被告人束建華、徐西林等九人被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六年十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依法處置,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並按同等原則發還集資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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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偵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逾期不登記者後果自負
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7日訊 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發布公告,偵辦陳宗賀、張娜娜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未登記的集資參與人請儘快進行登記。為維護廣大受害群眾利益,凡在濟南胤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投資且尚沒有在天橋公安分局洛口派出所登記的集資參與人,請於2020年8月27日前,到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洛口派出所進行登記。登記時請攜帶集資參與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參與投資的資金支付憑證、投資QQ群聊天記錄截圖。登記前請提前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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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貢警方公開接受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報案線索
封面新聞記者 陳章採四川省自貢市公安局9月3日發布通告,公開接受四川旭源養老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報案線索。通告稱,自貢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鍾國堡(男,48歲,四榮縣人)實際控制的四川旭源養老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為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證偵查工作順利進行,請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相關合同、借據借條、收款收據、轉款憑證等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原件、複印件,於工作日前往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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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這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參與人請馬上報案
公 告2019年11月8日,高密市公安局對山東高密希見塑膠建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2020年6月22日對該公司法人代表張希見採取強制措施為確保案件順利辦理、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切實保障廣大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請在山東高密希見塑膠建材有限公司存款的集資參與人立即攜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借款借據複印件及銀行交易流水、轉帳憑證等書證材料,到高密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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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安破獲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日前,吳忠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綜合運用情報收集、分析研判、偵查取證等手段,偵破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及寧夏集資參與人1825人,涉案金額達2700餘萬元。,有涉嫌非法集資的嫌疑。經過近五個月的努力,經偵支隊民警運用多種偵查手段和措施,調取上千個銀行帳戶近五百萬條銀行交易流水,詢問近200餘名集資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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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開庭了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開庭了 2019-07-12 12: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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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郭豔飛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
關於郭豔飛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郭豔飛(女,42歲,湘鄉市東山辦事處人,湖南農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負責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被湘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為查清案件事實以及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請未到公安機關登記債權的債權人從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借款借據、銀行轉帳憑證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到湘鄉市公安局望春門派出所登記調查,逾期將不再受理。聯繫電話5676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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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警方通告:揚州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立案偵查!
剛剛,邗江公安分局發布通告,2019年12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依法對鑫茂榮信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三統兩分」原則,於2020年4月8日對鑫茂榮信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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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及300餘人的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一起涉及300餘人的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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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關於中投國惠(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通告
通 告 2019年10月19日,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棟、郝某龍、宋某標、王某聰利用中投國惠(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國惠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鑑於該案涉案時間長、集資參與人多,為維護法律公平正義,最大限度挽回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請所有中投國惠公司鹽湖區範圍內的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投資合同、收款收據、本人銀行卡複印件、銀行轉帳記錄等有關資料到戶籍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核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