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們都知道,離婚率越來越高,因為在很多人的眼裡,婚姻似乎已經變得不是那麼重要了,婚姻只是大家互相玩弄感情而已,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結了婚又離婚,離了婚又結婚,這也是比較普遍的。
今天早上,有人問我:婚內出現哪些情況,不論男方還是女方,會被判刑呢?你知道嗎?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2012年3月2日,李某和羅某高中是同班同學,高中的時候兩人就情投意合,但是因為學習,加上父母也不希望孩子這麼早談戀愛,兩人只能守住這份感情,後來,兩人都考上了大學,兩人的生活完全不同了。
相對於高中來說,兩人的生活更加精彩了,兩人走得越來越近,感情越來越深,不久兩人就開始了屬於兩人的大學戀愛生活,後來,兩人大學畢業後便讓雙方家長見面,家長也都很滿意,都同意了孩子結婚,就這樣,兩人就去領了證,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兩人覺得會一輩子幸福的走下去。
但是,不幸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後來,李某開始上班,羅某成為了家庭主婦,李某一開始還對羅某很好,後來,便很晚回來,而且經常和羅某吵架,甚至有時候還大打出手。
這天,李某下班回到家,又和羅某爭吵,此時兩人爭執不下,李某便對羅某實施了家暴。並且之後也經常為之,羅某非常無奈,對於此案,你怎麼看呢?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在上述案例中,羅某很明顯是遭受到了家暴,家暴是可怕的,李某對羅某實施了家暴,並且後來還多次為之,在他們的婚姻期間,李某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麼,到底婚內出現哪些情況,不論男方還是女方,會被判刑呢?下面我們就一起具體看看。1.發生家暴的情況。什麼才是家暴呢?你知道如何定義嗎?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傷害和摧殘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
也就是說,在婚姻期間,不管男女任何一方,只要有家暴行為,不管受害者是另一方或者是孩子,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並且,只要發生過一次家暴,另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申請,經確認無誤後法院應當判處離婚。2.破壞軍婚的的情況。這種情況也就說,如果一方是軍人,一般情況下另一方是不能主動提出離婚的。
如果在軍婚存續期內,非軍人一方與別人結婚或者同居,就屬於破壞軍婚。對於破壞軍婚的行為,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遺棄家庭成員的情況。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就屬於遺棄家庭成員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拘役。
4.重婚的情況。我們都知道,重婚是犯罪的,那麼,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時,對於婚後出現第三者的情況,如果屬於「長期穩定地共同居住和生活,那麼,也是構成重婚罪的,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